关于武平县2024年决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5-09-01 15:44
武平县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武平县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需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经县政府研究,现就我县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0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6.4%,同比下降14.3%;加上债务(转贷)收入 5728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1261万元、上年结转13170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208万元、调入资金14429万元,收入总量603927万元。

2.支出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888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97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6.8%,同比增长3.8%;加上债务还本支出4972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749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842万元、调出资金11146万元,支出总量465346万元(不含年终结余)。

3.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3858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68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8.5%,同比下降39.1%;加上债务(转贷)收入1069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581万元、上年结转15690万元、调入资金11146万元,收入总量178200万元。

2.支出决算。政府性基金支出608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66.9%,同比下降38.4%。加上债务还本支出7082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7万元、调出资金14429万元,支出总量146177万元(不含年终结余)。

3.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202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根据国发5号文件精神,我县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量较小,不再单独编制收支预算,因此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只有上级补助收入9万元,收入总量9万元。

2.支出决算。因不再单独编制收支预算,上级专款支出7万元,支出总量7万元(不含年终结余)。

3.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18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9%,同比增长9.2%。

2.支出决算。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83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1%,同比增长14.1%。

3.当年收支结余3426万元,加上上年结余44213万元后,年终累计结余47639万元。

五、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2024年我县政府债务限额910208万元,截至2024年底,我县政府债务限额909141万元(省政府重新核定限额后)。截至2024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877602万元,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比年初增加925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项目决算数及其决算相关说明,详见决算(草案)说明。

附件:1.2024年武平县财政决算(草案)说明

2.2024年财政决算相关表格

附件1

2024年武平县财政决算(草案)说明

一、2024财政收支决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

1)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0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6.4%,同比下降14.3%。

2)债务(转贷)收入57287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251261万元(返还性收入496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924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7051万元)。

4)上年结转131701万元。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208万元。

6)调入资金14429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888万元(含上级专款、上年结转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6.8%,同比增长3.8%。

2)债务还本支出49721万元。

3)上解上级支出9749万元。

4)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842万元。

5)调出资金1114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603927万元,支出总量465346万元(不含年终结余),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38581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1.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

1)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68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8.5%,同比下降39.1%。

2)债务(转贷)收入106915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17581万元。

4)上年结转15690万元。

5)调入资金11146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1)政府性基金支出608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66.9%,同比下降38.4%。

2)上解支出117万元。

3)债务还本支出70825万元。

4)调出资金14429万元。

3.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178200万元,支出总量146177万元(不含年终结余),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2023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

根据国发〔2021〕5号文件精神,我县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量较小,不再单独编制收支预算,因此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只有上级补助收入9万元,收入总量9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

因不再单独编制收支预算,支出只有上级专款支出7万元,支出总量7万元(不含年终结余)。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9万元,支出总量7万元(不含年终结余),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18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9%,同比增长9.2%。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83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1%,同比增长14.1%。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当年收支结余3426万元,加上上年结余44213万元后,年终累计结余47639万元。

二、决算有关情况说明

(一)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及结转下年资金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方面。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31701万元,2024年支出6742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483万元,余27792万元未支出,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2024年决算后当年结转资金138581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结转120368万元(含2023年结余专款26557万元)、县本级预算结转18213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2.政府性基金方面。上年结转资金15690万元,2024年支出2813万元,调出一般公共预算10902万元,余1975万元未支出。

2024年决算后当年结余资金32023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结余16740万元、县本级预算结余15283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二)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安排情况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251261万元,资金安排如下:

1.税收返还性收入4961万元,统筹安排作财力。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9249万元,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均衡性补助、体制补助、调整工资补助、规范津补贴补助等统筹安排作财力76189万元,当年按规定用途支出61101万元,结转下年使用61959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7051万元,当年按规定用途支出1369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33354万元。

(三)预备费使用安排情况

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0200万元,年度执行中没有动用安排的预备费支出,资金在调整预算时全部调减。

(四)短收收入情况

2024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041万元,比调整预算数短收2981万元。

(五)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连续结转两年仍未使用完的资金38842万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4年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69208万元,当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208万元,当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842万元,2024年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8842万元。

(六)乡镇财力及超收分成情况

根据《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乡镇财政管理体

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文〔2018〕351号)规定,

经决算,2024年补助乡镇支出55302万元,比上年增长74.7%,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增加较多。

1.财政体制补助34840万元,其中:人员类17678万元、运转类4325万元、项目类12837万元。

2.乡镇税收分成3699万元,其中:飞地企业税收分成1504万元、引进建筑业税收分成194万元、烟叶税分成1696万元、服务矿山开采企业所在乡镇补助149万元、园区所在乡镇补助156万元。

(七)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等情况

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2024年我县政府债务限额910208万元,截至2024年底,我县政府债务限额909141万元(省政府重新核定限额后)。截至上年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785075万元(一般债务342941万元、专项债务442134万元),本年新增债务164202万元(一般债务57287万元、专项债务106915万元),归还71675万元(一般债务40078万元、专项债务31597万元),2024年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877602元(一般债务余额36015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17452万元),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

(八)专项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2024年纳入县本级财政绩效管理部门74个,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按照“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全面做好绩效目标为导向开展2024年度绩效管理工作:

1.对2023年度项目进行单位自评,绩效自评资金总金额为372111万元。对武平县沿河西路三期(中医院至初级中学)道路工程项目财政批复债券资金、农村地籍房屋调查项目财政批复县级预算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项目等3个项目进行重点评价,重点评价资金为14500万元,评价结果等次“优秀”2个,“良好”1个。

2.为提高我县各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水平,2024年选取了10个专项资金和10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自评抽查复核工作,评价结果等次其中“优秀”7个、“良好”5个。

3.认真开展绩效“双监控”工作,实现监控管理全覆盖。2024年度在部门(单位)自行监控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选择10项专项资金组织开展重点监控并形成重点监控报告,涉及资金6362万元。

(九)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差异说明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向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执行数按2024年12月数据预计,年度尚未结束,与决算数存在时间差。

1.一般公共预算方面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80041万元,比调整预算数减少2981万元,主要是受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和国内经济恢复较慢等因素影响,我县制造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税收减收。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决算数603927万元,比调整预算数减少12149万元,主要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比调整预算数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

1)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26868万元,比调整预算数减少399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

2)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60806万元,比调整预算数减少5607万元,主要是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减少。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方面

1)收入决算数51822万元,比调整预算数减少487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他收入减少。

2)支出决算数48396万元,比调整预算数增加493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金实际支出比预算增加。

三、2024年预算执行效果和落实县人大有关决议情况

2024年,财政工作认真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及县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意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科学统筹资源配置,发挥服务保障职能,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大盘,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全县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加强资源统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主动采取积极措施,增加可用财力规模,切实发挥财源建设对财政保障能力的支撑作用。一是抓好攻坚行动。持续抓好“政策攻坚”“财力攻坚”工作,推动攻坚落地见效。通过争取、列入考核范围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专项资金)累计达14.53亿元(不含捐赠、专项债券及特别国债折算资金),上级下达我县新增债券资金9.98亿元(不含再融资债券),支持南部扩园、新型显示产业园等项目建设。二是强化税收管征。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与服务,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体制机制建设,重点抓好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税收以数治税工作,推进税费协同共治,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实现应收尽收,累计清理欠税缴费5136万元。三是开展税源培育。根据企业经营情况,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大力培育制造业、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中的重点企业,为我县稳定税源提供坚强保障。全年纳税上千万元“金银铜娃娃”企业达13家,比上年增加1家。四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对《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八大措施”带头“过紧日子”的通知》(武政办〔2023〕46号)进行补充完善,出台了《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过紧日子”措施的通知》(武政办〔2024〕38号),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单位和乡镇(街道)“节用裕民”的思想认识。

(二)用好扶持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牢牢把握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全力以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惠企政策质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发展,落实武平县2024年产业招商对接行动工作要求,做好项目招商经费保障工作,及时兑现产业扶持奖励政策。2024年累计兑现县级产业奖补资金合计4897万元;拨付上级惠企资金3107万元。二是用活金融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县天信担保公司做大做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构建银担全方位合作体系,合理设置反担保方案,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担保服务。2024年县天信担保公司在保余额8.56亿元,融资担保放大倍数5倍,并为中小微企业减免担保费50.55万元。三是推进国企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国企资产结构优化,健全完善县属国企监管、内控、经营考核体系,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升与央企、省属国企及广州市属国企、山海协作的合作效率,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加快支出进度,优先保障改善民生。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用好中央特别国债资金,强化财政在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开设“三保”专户,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位置,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全年“三保”支出15.3亿元,与民生密切相关支出完成26.8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7%,占比较高,保持了一定支出强度。二是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拨付资金1330万元,支持就业、重点企业招用工激励措施奖补、养老机构运营补助、长者食堂、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等事业发展。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拨付资金5446万元,统筹用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和生活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生育友好城市建设等支出。四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拨付资金1.62亿元,支持加快建设教育强县,推进武平一中扩容提升项目建设,办好武平一中百年校庆,补齐教育短板,改善教育教学环境;拨付资金1.32亿元,保障班主任津贴和乡村学校教师“低职高聘”等待遇,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收入水平不低于全县公务员收入水平,提高教师的职业荣感、获得感。五是做好救灾资金保障工作。拨付资金7833万元,全力支持部门、乡镇做好“6·16”特大暴雨灾后重建工作有序开展。

(四)强化债务管控,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制定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总体方案和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等1个总方案3个子工作方案。2024年已按期足额归还存量债务本息14.47亿元,其中法定债务本息9.84亿元元,隐性债务化解4.63亿元,提前4年实现隐性债务清零,实现4家融资平台隐性债务清零。

(五)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除无法开设零余额账户的单位外,其余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原则上零余额账户不得向单位实有账户转账。二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财政存量资金,整合功能相近、投向相似的资金支持乡村振兴以及县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益。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县级预算绩效指标库,促进全县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四是积极清理财政暂付性款项,加大消化力度。2024年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14386万元,占2024年消化任务的100.7%,超额完成2024年消化计划。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信心和底气,知责于心、担责于行,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全力推进武平老区苏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更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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