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禾镇
2014年大禾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30 00:00

 

2014年大禾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县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禾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97-4612520;传真0597-4614789)。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4年,我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体系。按照《条例》要求,我乡统一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由乡党委委员分管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党政办公室为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清理、汇总、公布和受理申请等工作,全面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时规范
为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和畅通,我乡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季度统计数据,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截至目前,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应公开而未公开或不应公开、公开不及时情况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
(三)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立健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乡始终注重制度建设,以制度约束机关,以程序规范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程序、范围、责任查纠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二是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完整、真实。对新产生和获得的政府信息,都按照法律规定在信息形成或更新20日内及时发布或更新,每条信息包括发布主体、信息来源、信息名称、内容描述、产生日期、公开类型等详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大禾乡人民政府按《条例》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1条,并编入本乡规范的信息公开目录,历年累计5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机构设置方面,公开了各部门的职能、内设机构职责、人事任免以及职能调整、变动情况等信息。
工作动态方面,公开了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专项检查以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网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各乡直单位产生的信息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统一由专人上传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实现了科学分类、集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二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和处理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思想认识:少数乡直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重视不够,领导机构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2、业务能力: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部分乡直单位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乡镇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其他:制度建设上我乡还没有一个专门、完善的规章制度来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基础上还比较薄弱,特别是在现行的信息传播方式日益发展的今天,我们单靠以往的信息公开方式明显已经满足不了现行的时代潮流;还有就是在公开范围、公开形式等方面都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监督和督办: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2、丰富公开形式:在现有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3、与时俱进,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知识技能培训。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暂无另外的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暂无另外的说明)
(三)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4 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1
 52
其中:1.网站公开
11
 52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