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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索 引 号:LY04908-0500-2019-00005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中赤镇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7
关于印发中赤镇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9-04-18 12:07

村委会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重新修订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为了进一步搞好应急工作,使全镇各村、各单位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将《中赤镇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应对地震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

 

                                中赤镇人民政府                      

   2019327

 

 

 

中赤镇地震应急预案

 

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   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办函〔2012〕14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闽政〔2006〕13号)、《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闽政办〔2013〕113号)及《龙岩市地震应急预案》(龙政综〔2013〕483号),结合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本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指导原则

1、中赤镇地震应急工作立足于预防地震,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

2、根据地震震级、地震灾害程度、救灾规模,分为临震应急反应、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严重破坏性地震或造成特大损失的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三种情况。

3、上级发布地震临震预报后,本镇即进入临震应急期,发生地震后即进入震后应急期。在临震应急期和震后应急期,镇内应急指挥机构必须遵循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立即按照本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二、中赤镇应急基本情况

1、应急机构:镇机关、村委会各设民兵应急分队,各村设民兵连。

2、交通情况:中赤机关、上级驻镇单位皆有车辆,各村均有交通工具,能满足抗震应急征调需要。

3、通讯情况:有线、无线通讯网络和广播、有线电视已覆盖全镇,镇抗震指挥部办公室设固定电话:0597-3231599(保持24小时畅通),各村委会办公电话即村抗震联系电话 (保持24小时畅通)。

4、卫生医疗情况:全镇有中心卫生院1 所、村卫生站7 个。

、地震应急机构体系    

地震灾害临震发布以后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由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地震应急工作,并成立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室8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宣传报道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供电保障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物资供应组、恢复建设组。

1、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是我镇抗震救灾的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镇抗震救灾工作。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党政办党委副书记、镇人武部部长、镇人大主席综治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办、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所、环保站、农技站、公路站、农机站、林业站、水利站、卫生院、安监站、镇团委、镇妇联、文化站、供电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党政办党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党政办主任;成员:办公室全体成员和临时抽调人员,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2)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3)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3、宣传报道组主要职责    

宣传报道组组长由宣传委员担任,宣传干事和文化站长为成员。(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4)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布新闻、信息(5)负责震情、灾情的录像、摄影等。

4、治安保卫组主要职责    

治安保卫组组长由镇综治副书记担任,成员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成员。办公室设在综治办。(1)在地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4)管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应急期间不出现问题。    

5、医疗救护防疫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防疫组长由分管卫生的副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1)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2)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3)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6、交通运输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组组长由管交通的副镇长担任,派出所、农机站、公路站等单位为成员。(1)尽快抢修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主干线道路畅通和辖区内的道路正常交通秩序。(2)负责调动和征集救灾车辆,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伤员及救灾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3)尽快抢修辖区内遭受破坏的重要水利、供水、供气设施,以及电力、通讯设备和线路。(4)根据需要布设临时通讯、供水、供电应急网点。(5)消除基础设施隐患,尽快恢复其功能。 

7、供电保障组主要职责    

供电保障组组长由分管电力的副镇长担任,副组长:供电所所长,办公室设在供电所(1)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2)地震发生后,供电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8、抢险救灾组主要职责    

抢险救灾组组长由镇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由武装干事担任,各村民兵连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人武部办公室。(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9、人口疏散物资供应组主要职责    

人口疏散组组长由人大主席担任,副组长:民政办主任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学校校长、团委书记、妇联主席(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2)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器材、生活急需用品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协调打击哄抬物价的行为,确保市场稳定。(3)提出并经镇政府批准后,向上级政府申报救灾经费请求援助计划,协调上级救灾物资、资金的到位、安排、调运;按震情、灾情和国家有关规定,呼吁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提供援助,接收、登记、统计外援单位和外援物资。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及时调整和发放救灾物资、救灾款,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4)统一管理救灾资金,监督指导救灾物资、救灾款的发放。(5)安排落实各相关部门到震区抗震救灾人员的食宿及后勤相关问题,为外援部队、外援单位提供可能的生活方便。

10、恢复建设组主要职责    

恢复建设组组长由分管农业的副镇长担任。(1)对处在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减轻或消除危害。(2)组织震区恢复生产,学校复课,保险及时理赔。

(3)提出灾后重建计划,协调申请上级重建补助,积极自筹经费,组织开展震后重建。

四、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下

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各村在半小时内向镇抗震救灾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汇报一次,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灾情。    

五、较大及以上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0至50人,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50至300人,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较大及以上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抗震救灾领导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并迅速向政府及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六、临震应急反应    

(一)防震救灾工作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二)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三)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四)保证供电的通畅。    

(五)加强全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七、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镇抗震救灾领导小组。       

(二)、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八、其他事项    

(一)鉴于破坏性地震的特殊性,镇抗震救灾工作实行第一到位指挥负责制。即:首先到达指挥位置的指挥部成员行使总指挥权,负责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待总指挥到达后,负责说明已进行的指挥调度情况,并移交指挥权。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先到镇政府报到,服从总指挥部的统一调动,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地震现场。

(二)震情、灾情由上级总指挥部宣传报道组或镇总指挥部宣传报道组统一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地震的宣传报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

(三)本预案由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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