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武平县2025年度
第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武平县2025年度第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5〕939号),批准武平县2025年度第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征收集体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
四、被征地单位和面积
征收武平县武东镇陈埔村耕地0.1441公顷、其他农用地0.011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82公顷。合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641公顷。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公布后,武东镇人民政府将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如对本公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在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武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安网备: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