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武平县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和《武平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10-10 08:20

 

 

 

 

 

 

 

武政办〔202163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武平县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和

《武平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武平县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武平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是提高认识。要准确把握创建节水型城市的目标是将全新的节水理念引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在追求高效节水目标的同时实现城市经济、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要准确把握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内涵和特征,积极稳妥协调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公众的节水意识,有效解决我县水资源紧缺状况。二是抓住重点。要围绕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15项重点内容、25项指标要求,以及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创建工作7项主要任务、11项任务清单要求,认真研究解读,高标准、严要求,逐条逐项细化措施,逐一落实落细落到位。三是合力攻坚。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加强配合、通力协作,“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并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按照创建工作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序时进度,把两个《工作方案》具体任务、指标清单,统筹起来一起落实,确保顺利通过省级节水型城市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工作。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10

 

 

 

 

 


武平县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增强全县人民节约用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建城〔201825号)及省级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启动我县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立县”,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发展全过程,积极发展以“来武平我氧你”为主题,把生态建设保护放在县域发展的突出位置,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通过对水资源的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全面节约、高效利用、优化配置、有效保护、综合治理,提高我县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增强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人水和谐,走出一条生态环境“高颜值”、经济发展“高素质”、乡村振兴“高水平”的高质量绿色发展之路。

二、总体目标

按照节水型城市考核办法与标准,进一步完善我县节水管理机制,夯实节水基础管理工作,提升综合节水、生活节水、工业节水水平,使各项指标逐步向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靠拢,确保在2022年年底前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通过省级节水型城市评估审核。

三、创建范围

武平县建成区。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15项内容:

(一)建立健全节水型城市的管理体系

1.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对县城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供水、排水、用水管理,地下水保护,非常规水利用等方面的文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立健全县城节水管理制度和县城节水奖惩制度。编制我县城区节水专项规划(中长期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由县政府批复实施。县城节水规划执行并落实到位。加大依法行政,加大对供水、节水违法、违章行为、浪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依法管水、依法用水、依法节水。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水利局、司法局、武平生态环境局

2.规范城市节水管理。明确城市节水管理部门职责,依法对供水用水单位进行全面的节水监督检查、指导管理,加强县城节水日常培训和管理,组织县城节水技术与产品的推广。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水利局、市场监管局、相关乡镇(街道)

3.建立节水统计制度。按照国家节水统计的要求,实行规范的县城节水统计制度,有用水计量与统计管理办法或者关于县城节水统计制度批准文件,建立科学合理的县城节水统计指标体系,统计内容符合要求,全面、详尽。做好20182021年度节水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有齐全的县城节水管理统计报表和全县基本情况汇总统计表。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武平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工信科技局、相关乡镇(街道)

4.加大节水投入力度。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建立稳定的节水财政制度,根据涉及节水管理各行政(行业)主管部门的安排,及时批复下达用于节水基础管理、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施建设与改造、节水型器具普及、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设施建设、节水科研、节水奖励、节水宣传教育等的投入。确保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比例≥0.5‰,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比例≥1‰。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工信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武平生态环境局、相关乡镇(街道)

5.营造浓厚节水氛围。经常开展日常宣传,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较大规模的城市节水宣传活动。采用公益广告和宣传片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家庭、社区、机关、企业、学校等宣传国家、省、市有关节水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节约用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正确引导我县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形成“节约用水光荣,浪费用水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县教育局、住建局、水利局、文体旅游局、融媒体中心、妇联、团县委、相关乡镇(街道)

(二)加强节水型城市节水基础管理

6.强化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确保全县用水量排名前5位的主要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不低于国家或省级标准。在建立科学合理用水定额的基础上,制定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实施办法,对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计划用水率不低于90%。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用水单位配备使用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确保用水量的准确统计,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加强高耗水行业的管理,鼓励循环使用。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天泉供水公司、武平生态环境局、相关乡镇(街道)

7.全面实行自备水计划管理。开展自备水取用情况普查工作,自备水实行计划开采和取用,计划用水率不低于90%,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机井建设审批管理规范,对于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制定逐步关停计划并实施,确保自备井关停率达100%。在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各类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工信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城投集团公司、相关乡镇(街道)

8.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出台工程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三同时”制度的实施程序。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备水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均必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和节水器具,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工信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9.完善水资源的价格管理体系。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均征收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征收率不低于95%;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收缴率不低于95%,收费标准按国家或地方标准。出台限制特种行业用水的价格指导意见或标准。建立供水企业水价调整成本公开和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城投集团公司、关乡镇(街道)

(三)提升节水型城市节水水平

10.提高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加强替代水资源利用工作,制定污水处理后回用、中水利用的规划,出台相应的配套法规、规划和政府扶持政策。鼓励并积极发展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再生水利用管网和配套设施的建设,使我县非常规水资源替代率≥20%或年增长率≥5%

牵头单位:县工信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水利局、工业园区管委会、武平生态环境局、相关乡镇(街道)

11.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出台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制度,开展新、改、扩建项目“一书两证”、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有关海绵城市的专项审核,在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各个环节落实海绵城市理念,推广下凹式绿地、渗透铺装、渗透管沟、渗透井、绿色屋面、屋面集水沟、蓄水湖库等雨水利用工程项目建设。新建城区建设推行低冲击开发模式,不折不扣推行建成区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完成对建成区范围内易涝易淹片区排水及雨水利用设施改造,确保已建成海绵城市的区域内无易涝点。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水利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12.控制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开展城市供水管网普查工作,制定漏损控制计划,实施分区计量管理,推行老旧管网改造。加强管网维修和漏水监测,完善管网检漏制度,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检漏、补漏、堵漏水平。推广应用新型管材和先进施工技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全面改造市政、居民区、单位的老旧供水管网,特别是使用年限超过50年的老旧供水管网和混凝土管、灰口铸铁管、镀锌管等落后管材以及漏损严重的管网,降低管网漏损率,确保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0%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水利局、城管局、城投集团公司、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13.广泛开展生活节水工作。出台鼓励居民家庭淘汰和更换非节水型器具的政策和措施,大力开展节水型小区、单位创建活动,建立长效机制使创建工作常态化,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10%。强化项目规划建设源头、过程管理,从土地出让、规划条件、竣工验收环节抓好节水型项目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强制推行节水型器具,对在用的耗水型器具逐步实施改造,确保用水量排名前10的公共建筑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100%。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定期开展用水器具检查,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覆盖率达80%以上,市场抽检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100%。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低于GB/T5033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的指标(120-180/日)。加强特种行业用水计量管理,确保收费率达100%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水利局、卫健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14.提高工业节水水平。继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限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的进入。以提高水利用率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进步为先导,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加强工业企业内部节水管理,减少水的漏损,提高重复利用率。发展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技术,推广清洁生产。结合我县节水工作实际,在替代水深度利用、节水工艺改造、优质高效的节水器具等方面,组织科技攻关。全面开展水平衡测试和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使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用水量不大于国家发布的GB/T 18916定额系列标准或省级部门制定的地方定额,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值的40%或年降低率≥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3%(不含电厂),节水型企业覆盖率≥15%

牵头单位:县工信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水利局、商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武平生态环境局、相关乡镇(街道)

15.严格水功能区管理和水环境整治。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开展流域整治工作,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和科学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控,加强工业农业服务业污染源控制,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在全面开展城区排水户、排污口和排水管网普查建档的基础上,加快建设改造完善各种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以源头污染源普查收集处理为手段,以末端截污为补充,内外源兼治全面开展污染源整治,完善居民区厂区单位污水管网维护清淤管养监管制度,强化落实乱排污执法,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确保建成区范围内无黑臭水体,城市水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城市河道河畅水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

牵头单位:武平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五、实施进度安排

2022年通过省级节水型城市评估审核为时间节点,按相关规定倒排序时进度,从今年开始,全面启动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一)第一阶段(202110月):宣传动员阶段

成立县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召开全县创建节水型城市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创建各项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111月-20226月):组织实施阶段

各责任单位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城市节水工作全面铺开,确保各项指标按期达到考核标准要求。县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加强指导、督促、协调,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第三阶段(20227月—20228月):自查提升阶段

县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成立专家组对全县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阶段性自查验收,确保达到节水型城市标准,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四)第四阶段(20229月—202210月):申报省级节水型城市阶段

完成资料汇总,并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报省级节水型城市,做好省级评审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第五阶段(202211月—202212月):迎接省级评审阶段

迎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成的评审组对我县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评审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城市节水工作的领导,凝聚部门合力,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成立我县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各相关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办公室挂靠在县住建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各责任单位按照综合指标体系及责任分解,落实“一把手”工程,制定计划,责任到人,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达标。

(二)落实创建资金。结合我县实际,将创建节水型县城经费列入县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确保节水型县城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打造一批节水示范项目,创建一批节水型小区、单位、企业。相关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建立多元化的创建筹资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形式,为创建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推动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人,确保各项节水型城市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负责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有序进行。

(四)实行项目联动。各责任部门的节水数据管理应当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利用率。把节水工作与推动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联动,把节水改造与公共建筑、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相结合,把节水设施、措施、器具、技术融入绿色建筑行动,多渠道实施节水工程。

(五)建立奖惩制度。各单位要扎扎实实地做好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要责任到人,坚决防止走过场,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失职主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创建成功后表彰一批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先进单位和个人,积极总结宣传我县在节约用水和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

 

    附件:1.武平县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武平县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武平县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于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林    县委副书记

张北阳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钟发贵  县政府副县长

马永彬  县政府副县长(负责日常工作)

廖志新  县政府副县长

  员: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编办、文明办、县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工信科技局、司法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统计局妇联、融媒体中心、工业园区管委会、团县委、武平生态环境局、平川街道、城厢镇、万安镇、城投集团公司、省水务集团武平公司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住建局,由张石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住建局刘家田同志、县水利局饶英豪任同志任副主任。

遇人事变动或分工调整,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武平县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分类

序号

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工作任务)

分数

牵头

单位

责任单位

基本条件

1

法规制度健全

具有本级人大或政府颁发的有关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具有健全的城市节水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有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有城市节约用水、供水、排水、用水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住建局

水利局、司法局、

武平生态环境局

有水资源管理,地下水保护方面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水利局

住建局、司法局、

武平生态环境局

有非常规水利用方面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水利局

住建局、司法局

建立健全城市节水管理制度和城市节水奖惩办法。

住建局

水利局

2

城市节水机构

依法履职

城市节水管理机构职责明确,能够依法履行对供水、用水单位进行全面的节水监督检查、指导管理,以及组织城市节水技术与产品推广等职责。

城市节水管理主管部门明确。有城市节水管理机构职责、工作机制和制度等材料。




 

住建局

依法对供水、用水单位进行全面的节水监督检查、指导管理。

住建局

水利局、相关乡镇(街道)

开展城市节水日常培训。

住建局

水利局、相关乡镇(街道)

组织城市节水技术与产品推广。

住建局

水利局、工信科技局、市场监管局、
相关乡镇(街道)

3

建立城市节水统计制度

实行规范的城市节水统计制度,按照国家节水统计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节水统计指标体系,定期上报本市节水统计报表。

建立用水计量与统计管理办法或者城市节水统计制度。




住建局

武平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工信科技局、相关乡镇(街道)

城市节水统计内容符合地方文件要求,全面、详尽。

考核年限内,有齐全的城市节水管理统计报表和全县基本情况汇总统计报表。

4

建立节水财政投入制度

有稳定的年度政府节水财政投入,能够确保节水基础管理、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施与改造、节水器具普及、节水宣传教育等活动的开展。

有财政部门用于节水基础管理、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施改造与建设、节水器具普及、节水宣传教育等活动的年度预算、批复文件。




财政局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基本条件

5

全面开展创建活动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实施创建工作计划;全面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及节水型居民小区等创建活动;通过省级节水型城市评估考核满一年(含)以上;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日(周)及日常城市节水宣传活动。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实施创建工作计划。




住建局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活动。

围绕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等节水宣传活动,经常开展日常宣传。

县委宣传部

文明办、教育局、住建局、水利局、工信科技局、妇联、文体旅游局、团县委、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基础管理指标

6

城市节水规划

有经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批转的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节水规划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

有具有相应资质专业机构编制并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节水中长期总体规划,得3分。

8

住建局

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城市节水规划的规划期限为5-10年,内容应包含现状及节水潜力分析、规划目标、任务分解及保障措施等,得3分。

城市节水规划执行并落实到位,得2分。

7

海绵城市建设

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在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各个环节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已建成海绵城市的区域内无易涝点。

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得2分。

6

住建局

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相关乡镇(街道)

出台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相关制度,考核年限内,全县范围的新、改、扩建项目在“一书两证”、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均有海绵城市专项审查,得2分。

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相关乡镇(街道)

已建成海绵城市的区域内无易涝点得2分,每出现1个易涝点扣1分。

城管局

住建局、水利局、

相关乡镇(街道)

8

城市节水资金投入

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0.5‰,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1‰。

组织各县直各相关部门每年度上报节水项目经费,将节水项目经费纳入到年度财政预算中,确保每年度节水财政投入占市本级财政支出≥0.5‰,得4分。

8

财政局

住建局、发改局、工信科技局、教育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商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引导社会组织投入资金用于开展节水技改、节水器具产品研发及推广、再生水利用、雨水利用等节水工作,确保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比例≥1‰,得4分。

基础管理指标

9

计划用水与

定额管理

在建立科学合理用水定额的基础上,对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超定额累进加价。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计划用水率不低于90%。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强化用水监控管理。

全县用水量排名前5位的主要行业低于省级相关部门制定的用水定额,得2分,每缺少1项行业用水定额扣0.25分。

8

住建局

水利局、

城投集团公司

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用水计划核定办法科学合理,计划用水率达90%以上,得3分,每低0.5%0.5分。

住建局

水利局、

城投集团公司

有超定额累进加价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并实施,得2分。

发改局

住建局、城投集团

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有用水监控措施,得1分。

住建局

工信科技局、教育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商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城投集团公司

10

自备水管理

实行取水许可制度;严格自备水管理,自备水计划用水率不低于90%;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关停率达100%。在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各类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

取水许可手续完备,自备水实行计划开采和取用,得1分。

5

水利局

住建局、城投集团公司、相关乡镇(街道)

严格自备水管理,完善自备水计量装置,自备水计划用水率达90%以上,得1分。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关停工作方案与关停情况统计表等证明材料,关停率达100%2分,每低5%0.5分。

在地下水超采区,连续两年无各类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得1分,有新增取水的,不得分。

11

节水“三同时”

管理

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备水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均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和使用节水器具,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有县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文件,得1分。

5

住建局

改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相关乡镇(街道)

有“三同时”制度的实施程序,将节水“三同时”管理纳入新改扩建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日常审批程序,在项目初步设计、规划许可、建设许可、项目验收环节,对审核依据、审核流程、资料准备、审核内容、审核标准等进行详细规定,得1分。

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节水“三同时”管理过程中,有关部门对节水设施项目审批、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完整规范,并提供考核年限内实施材料,或者有关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环节有城市节水部门出具的“三同时”审核意见,得3分。

基础管理指标

12

价格管理

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均应征收水资源费(税)、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税)征收率不低于95%,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收缴率不低于95%,收费标准不低于国家或地方标准。有限制特种行业用水、鼓励使用再生水的价格指导意见或标准。建立供水企业水价调整成本公开和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考核年限内,严格执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足额征收水资源费(税),征收率不低于95%,得2分,每低2%1分。

10

水利局

城投集团公司

考核年限内,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收缴率不低于95%,得3分,每低5%1分。

住建局

发改局、水利局、
城投集团公司

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不低于国家或地方标准,得1分。

发改局

住建局、水利局、
城投集团公司

加强特种行业用水管理,有特种行业价格指导意见或价格标准,得1分。

住建局、水利局、
城投集团公司

鼓励使用再生水,有再生水价格指导意见或价格标准,得1分。

住建局、水利局、
城管局

实施水价调整成本公开或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得1分。

建局、城投集团公司

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得1分。

住建局、城投集团公司

技术考核指标

13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用水量

低于全国平均值的40%或年降低率≥5%

考核年限内,达到标准得4分,未达到标准不得分。

4

水利局
住建局

发改局、工信科技局、统计局

14

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

出台再生水、雨水相应的配套法规、规划和政府扶持政策。

考核年限内,达到标准得6分。每低5%或增长率每低1%扣1分。高出标准的,每增加5%加0.5分,最高加1分。

6

住建局

发改局、武平生态

环境局、城管局、

水利局

城市非常规水资源替代率≥20%或年增长率≥5%

15

城市供水管网

漏损率

制定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计划,实施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推进老旧管网改造,控制管网漏损。

制定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计划,实施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推进老旧管网改造,得2分。

6

住建局

城投集团公司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0%

考核年限内,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标准得4分;每超标准1%扣0.5分,每低0.5%加0.5分,最高加1分。

16

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

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10%

考核年限内,达到标准得3分,每低1%扣0.5分。

3

平川街道
城厢镇

城管局、住建局

技术考核指标

17

节水型单位

覆盖率

节水型单位覆盖率≥10%

考核年限内,达到标准得3分,每低1%扣0.5分。

3

住建局

教育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商务局

18

城市居民生活

用水量

不高于GB/T 5033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指标(120-180/日)。

超过《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的不得分。

2

住建局

城投集团公司、相关乡镇(街道)

19

节水型器具普及

节水部门联合工商、质检等部门对生活用水器具市场进行抽检。

考核年限内,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覆盖率达80%以上,得1分,每低10%扣0.25分。

5


市场监管局

住建局

生活用水器具市场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达100%(按抽检计)。

考核年限内,节水型器具占比达100(按抽检计)1分;有销售淘用水器具和非节水型器具的本项指标5分全部扣除;随机抽检1家建材商店,发现销售淘用水器具和非节水型器具的,本项指标5分全部扣除。

对用水排名前10的公共建筑用水单位进行抽检,节水型器具普及率100%(按抽检计)。

考核年限内,对用水量排名前10的公共建筑用水单位进行抽检得1分。

住建局

教育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

出台鼓励居民家庭淘汰和更换非节水型器具的政策和措施。

鼓励居民家庭淘汰和更换非节水型器具的政策和措施,得1分。

住建局

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城投集团公司

20

特种行业用水计量收费率

特种行业用水计量收费率达100%

考核年限内,达到标准得2分,每低0.5%0.5分。

2

住建局

城投集团公司

21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或年降低率≥5%

考核年限内,达到标准得4分,未达到标准不得分。

4


工信科技局

住建局、水利局、城投集团公司

22

工业用水重复

利用率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3%(不含电厂)。

考核年限内,达到标准得4分,每低5%1分。

4

工信科技局

武平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城投集团公司

技术考核指标

23

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用水量

不大于国家发布的GB/T 18916定额系列标准或省级部门制定的地方定额。

考核年限内,达到标准得3分,每有一个行业取水指标超过定额扣1分。

3

工信科技局

住建局、水利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城投集团公司

24

节水型企业

覆盖率

节水型企业覆盖率≥15%

考核年限内,达到标准得2分,每低2%0.5分。

2


工信科技局

水利局、住建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城投集团公司

25

城市水环境质量

考核年限内,城市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

考核年限内,城市水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2分,每低5%0.5分。

6

武平生态环境局

水利局、住建局

建成区范围内无黑臭水体,河畅水清。

建成区范围内无黑臭水体得2分,有黑臭水体的分项指标不得分。

住建局

水利局、
武平生态环境局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得2分,未达标准不得分。

武平生态环境局

水利局、住建局

 

: 1.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基础管理指标50分,技术考核指标50分。

 


武平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根据《福建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闽水资源〔20194号)、《福建省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闽水函〔2019542号)、《福建省水利厅确认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市、区)的通知》(闽水函〔20214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提升全社会节水护水意识,加快实现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粗放式用水方式向高效用水方式转变,从过度开发水资源向主动节约保护水资源转变,把水资源节约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

把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工作,建立健全考核体系,严格实行问责;把加强需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着力点,调整用水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把体制机制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法规,理顺体制,健全机制;把达标建设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抓手,全面发挥达标建设示范作用;把水资源费征收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最强有力的手段,加大节水投入,保障各行各业节水全面发展。

三、工作目标

按照《福建省水利厅确认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市、区)的通知》(闽水函〔2021432号)文件要求,武平县被列入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名单,要求2022731日前必须完成并通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工作。到2021年,在农业节水方面,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或超过60%,改造后的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或超过0.573;在工业节水方面,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实现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与2015年相比下降45.6%,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到或超过40%;在城镇生活节水方面,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到10%以内,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0%,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到或超过50%,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达到或超过15%,再生水利用率达到或超过15%

四、主要任务

(一)法规制度建设

制定《武平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武平县城区供水管理办法》《武平县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的制度和体系,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

(二)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

1.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将控制指标落实情况纳入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全县实际情况,逐级分解取水控制指标,加强取用水管理。

2.严格执行水源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制度。

3.落实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要制定节水措施方案。发改、住建和水利部门实行联动会审制度,从项目审批到竣工验收全程抓起,确保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依据《福建省行业用水定额》,强化计划用水管理,改进和完善计划用水考核方式,以水务一体化管理为契机,建立供水、节水联动机制,基本实现全县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

5.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整合全县水资源,制定年度地下水开采计划,明确禁采和限采范围,从严控制机井建设审批,加快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站工程建设工作,对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关停工作制定明确的时间表,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推进地下水保护行动。

(三)规划编制

结合《武平县水利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武平县城区供水规划》《武平县城区节水规划》等。

(四)水价改革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制定供水政策,结合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逐步实行同水同价,建立合理的水价机制和节水激励政策,积极推进“阶梯式水价”改革,完善非居民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完善农业水费计收办法,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确保水资源费征收率100%

(五)管理能力建设

加强水资源信息监测网络基础管理设施建设。严格城区地下水、地表水、排污口实时监测和监控,实现对武平县地下水水质动态监测和管理,高全县的应急供水调度能力和水资源管理水平,确保全县的供水安全。

(六)宣传教育

在广泛开展节水教育宣传的同时,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区节水宣传周”活动为契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活动,特别要在青少年学生中进行节水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引导广大青少年广泛参与节水实践活动,形成“水利主导、教育配合、校社互动、学生参与”的节水宣传教育机制。鼓励公众参与节水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水、爱护水、节约水的良好氛围。

(七)节水型社会载体创建工作

开展节水型机关(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学校节水型载体创建活动,把节水型载体建成公众有效参与的平台,提高公众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全县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到40%以上;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到50%以上,节水型小区建成率达到15%以上,新建居民小区均应符合节水型社(小)区标准。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创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219月份-10月份):

1.制定《武平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达标建设工作内容,各责任单位任务分解;

2.成立武平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3.动招投标程序,采取政府采购方式选定第三方服务机构

(二)第二阶段全面创建阶段(202110月份-20224):

1.编制《武平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实施方案》(报批稿),由水利局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并报县政府审批,在10月底前上报龙岩市水利局、省水利厅;

2.各责任单位对照《武平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中涉及本单位的具体任务,分析各项指标的现状、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按照目标任务分解表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3.各责任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任务要求,全面组织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重点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和高效农业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公共场所节水设施改造工程建设。各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对照考核标准进行整改,整理申报资料,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组织联合验收并命名。第三方服务机构整理各项资料、汇总归档,形成申报材料。

(三)第三阶段申请验收阶段20223月份-20225月份):

1.自评申报阶段

20223月份对前期节水管理工作的开展成效进行汇总,依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自行评分,达到85分以上,进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申报材料汇编,并于20223月送达省水利厅验收。

2.申报材料技术评估阶段

2022430前做好准备,迎接省水利厅、第三方验收机构和有关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武平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进行技术评估,形成评估意见。

3.现场验收阶段

1)确定现场迎检企业、单位、小区、灌区名单;

2)对接做好迎检工作;

3)拟于20225月迎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四)第四阶段做好迎接水利部抽查工作。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照统一要求和部署,抓好工作的落实,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各项工作。

2.加强示范引领。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多元筹措为辅的原则,引导社会资金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鼓励企业加大节水技术改造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要积极争取上级对节水改造和工业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重点节水示范工程。

3.广泛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提升企业、单位和居民的节水观念,养成节约用水习惯。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及时曝光浪费水,破坏节水设施的行为,形成节约用水新风尚。

 

附件:1.武平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

2.武平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工作任务

清单


附件1        

 

武平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长:于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钟发贵  县政府副县长

周建福  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水利局局长(负责日常工作)

  员:林承梅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委编办副主任

刘家田  县住建局副局长

高宗源  县发改局副局长

钟卫东  县财政局副局长

饶英豪  县水利局副局长

兰玉珍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永城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舒兆和  县工信科技局副局长

钟荣兴  县教育局副局长

童梅玉  县统计局副局长

林小明  县城管局党组成员

李春梅  武平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福泉  县卫健局副科级干部

陈兴远  平川街道办副主任

练国华  城厢镇副镇长

    县档案馆副馆长

李伟红  天泉水务公司技术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县域节水型达标建设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由王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住建局刘家田同志、县水利局饶英豪同志兼任副主任,县水利局、住建局、工信科技局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

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附件2

武平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工作任务清单

项目类别

责任单位

一、用水定额

管理

1、核查近两年水资源论证是否严格执行定额。

2、核查近两年取水许可项目审批是否符合定额管理要求。

3、核查近两年命名的节水载体(企业、单位、小区)是否严格执行定额。

4、核查计划用水单位用水计划的核定是否严格执行定额,用水户资料在计划用水管理档案内归档齐全。

5、提供近两年上级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无未按规定使用用水定额的证明文件。

6、总结用水定额管理工作,提供近两年的相关文件、工作方案、总结等资料。

县水利局、住建局

二、计划用水

管理

1、整理近两年下达计划用水单位用水计划的相关材料。

2、整理近两年计划用水核定方案、计划用水单位年度用水计划核定表等相关材料。

3、整理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基本信息(名单)、上年度用水情况统计资料。

4、收集整理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范围的规定、文件。

县水利局、住建局

三、用水计量

1、落实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60%的要求;提供农业用水计量情况说明。

2、提供农业灌溉面积、节水灌溉面积、灌溉设施、计量方式及用水量统计表。

3、汇总农业灌溉用电情况、以电折水实验情况、计量设施照片、农业灌溉用电缴费票据。

县水利局、

农业农村局

1、提供全县工业企业名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

2、落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率达100%的要求;汇总2020年工业企业取水量计量统计表。

3、整理计量设施照片。

县工信科技局、统计局、住建局、水利局

四、水价机制

1、汇总近年农业水价改革相关文件、改革方案、省市验收材料、水价精准补贴证明材料。

2、整理近年实行居民阶梯式水价制度相关政策文件材料。

3、整理农业水价补贴工程项目下达及执行情况有关资料。

县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1、提供阶梯式水价执行情况说明。

2、汇总阶梯式水价执行文件、方案、统计表、总结。

3、整理能证明实行阶梯式水价的缴费凭据。

县住建局、天泉水务公司

1、整理实行非居民自备井用水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相关资料。

2、整理能证明已实施用水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收费票据。

3、汇总水资源费征收文件、征收统计表,近两年上级检查未发现未足额征费证明。

县水利局、住建局

1、负责足额收缴水资源费。

2、整理近两年水资源费征缴情况明细。

3、整理征缴情况说明、收费凭据。

县水利局

五、节水“三同时”管理

1、整理在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审批中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文件。

2、整理近两年审批节水“三同时”项目清单。

3、整理项目审批中审查节水“三同时”方案的证明材料。

县住建局、档案馆、自然资源局、发改局

4.整理近两年上级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工作中武平县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情况证明材料。

水利局

六、节水载体

建设

 

1、提供全县重点用水行业(钢铁、火电、纺织染整、造纸、石油炼制、化工、食品发酵、有色金属)重点用水企业名单。

2、负责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重点用水行业节水企业建成率≥40%(创建6家)。

3、指导企业申报节水型企业,负责节水型企业的初审。

4、与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对验收达标的企业进行命名。

5、完成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总结,整理创建过程影像资料。

县工信科技局


 

项目类别

责任单位

六、节水载体

建设

 

1、提供全县机关单位及直属事业单位名单。

县委编办

1、负责节水型机关单位创建工作,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创建33家)。

2、指导全县机关单位申报节水型单位,负责节水型单位的初审。

3、与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对验收达标的单位进行命名。

4、完成节水型机关创建工作总结,整理创建过程影像资料。

县水利局、政府办

1、提供全县城区学校名单。

2、负责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建成1-2所节水型学校。

3、指导各学校申报节水型单位,负责节水型学校的初审。

4、与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对验收达标的学校进行命名。

5、完成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总结,整理创建过程影像资料。

县教育局

1、提供全县城区医院名单。

2、负责节水型医院创建工作,建成1-2所节水型医院。

3、指导各医院申报节水型单位,负责节水型医院的初审。

4、与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对验收达标的医院进行命名。

5、完成节水型医院创建工作总结,整理创建过程影像资料。

县卫健局

1、提供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实行集中供水的城镇居民小区名单。

2、负责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15%(创建7家)。

3、指导各居民小区申报节水型小区,负责节水型居民小区的初审。

4、与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对验收达标的居民小区进行命名。

5、完成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总结,整理创建过程影像资料。

县城管局、

平川街道、城厢镇

七、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1、提供全县供水管网情况及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制度。

2、整理近两年供水管网维修、改造情况及改造后漏损情况有关资料。

3、提供近两年售水量和产水量报表。

4、提供供水管网漏损率达标的文件和报表(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0.0%)。

5、完成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工作总结,整理有关影像资料。

县住建局、天泉水务公司

八、生活节水器具推广

在公共场所张贴节水标识、安装使用节水器具(覆盖率100%),整理检查记录和使用情况资料。

县城管局、水利局

负责在新建居民小区张贴节水标识,推广使用节水器具,进行现场调查,整理推广情况资料。

平川街道、城厢镇、县水利局

九、再生水

    利用

1、整理全县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处理情况有关资料。

2、提供近两年处理的污水及产生的再生水水量统计表。

3、提供水质检测报告(各项水质指标需要满足GB/T 189202002)。

4、整理再生水主要用途资料、影像(利用率≥15%,再生水利用量以签订的用水协议为准)。

县住建局、天泉水环境公司、武平生态环境局

十、社会节水意识

1、整理近两年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相关材料(文字、影像资料等)。

2、开展城镇居民节水意识问卷调查,统计汇总城镇居民节水意识并做出分析。

3、拍摄武平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记录片。

4、利用龙岩电视台、武平融媒体等平台,依托中国水周、世界水日等活动,全方位开展社会节水意识宣传。

5、利用学校等载体进行节水意识宣传。                                                                                                                                  

 县委宣传部、

县水利局、教育局

十一、加分项

汇总县域有关企业、公共机构、产品、灌区等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节水标杆单位(企业、产品)相关证明材料。

县水利局

1、提供本级出台的节水奖励政策。

2、汇总对节水建设项目、节水技术推广等实行补贴或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

县水利局、财政局

3.整理农业高效节水灌溉相关资料及文件。

县农业农村局、

水利局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