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
武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24 00:00

 

引言
为更好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武平县住建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联系地址:武平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电话:4822686;传真:4866129。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按照《条例》、《办法》和榕政办〔2015〕94号文要求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畅通公开渠道,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明确了各股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并根据机构职能变动,对原制定的《武平县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内容上进行更新完善,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标准。
  (三)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力度。2015年,全面加大了住房保障、城区私人建房、行政审批事项和财政资金预算决算等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等事项的公开力度。
  1.住房保障类信息公开方面。在武平县门户网上专门开通了“住房保障”专栏,并安排专人负责保障性住房的信息公开工作,已公开的信息包括:保障性住房政策法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总投资、年度计划投资、累计完成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开工项目、开工套数、工程进度、竣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配租配售套数、剩余房源、审核通过的情况和退出信息等,并保持为最新信息内容。同时,我局还利用局公告栏对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的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2.城区私人建房信息公开方面。以加强规划管理,合理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和土地利用率为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规定了私人建房区域划分。已公开的信息包括申请人名单、建房地点、建筑面积、允许建房名单、禁止建房名单、不得建房的理由等有关信息。
3.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方面。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和调整了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按规范格式要求编制和实时更新,依托行政审批办事平台,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实现审批结果公开,及时公布了取消审批项目。
4、财务公开方面。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布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和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至此,历年累计公开信息25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5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规划计划及总结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条,建筑业管理类信息3条,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类信息5条,城乡建设和管理类信息3条,精神文明建设类信息3条,房屋征收类信息1条,住房保障类信息5条,财务类18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互联网。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武平县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2、住建设局政务公开栏。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在公共场所的住建局政务公开栏进行信息公开,以方便市民知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5年,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等12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5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4件,4件书面申请,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配租配售情况等问题。至此,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1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对受理的4件依申请公开已全部按规定给予答复,同意公开4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本局内部工作文件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施行收费制度。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全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案件,历年无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有些部门对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导致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或不能及时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尺度把握有待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操作细则,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和规范程序,确保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得以全面、及时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突破口,加大涉及民生、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公开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2
25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2
22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4
1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4
1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
1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4
6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2
4.其他类型答复数
3
3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