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索 引 号:LY04122-1100-2023-00028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武平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25
关于开展2023年度武平县民间传统技艺传承人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25 15:42
 关于开展2023年度武平县民间传统技艺传承人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武平县民间传统技艺传承人遴选认定暂行办法》(武委人才办〔2023〕1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武平县民间传统技艺传承人遴选认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遴选认定名额

从2023年起,每三年遴选认定5名武平县民间传统技艺传承人。

二、遴选的范围和对象

1.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民间文化传承人。

2.管理期内的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民间传统技艺传承人、退休人员(含返聘人员)不列入遴选认定对象。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在武平已连续从艺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

(二)民间传统技艺传承人资格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县级(含)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全年专职从事非遗传承活动。每年参与县级以上非遗保护、宣传公益活动2次(含)以上;带2名以上专(兼)职学徒,学徒从事或定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活动,对学徒进行非遗传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其技艺、道德均衡发展。

2.有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中心(所)的或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工作室的传承人。

3.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或非遗展演中获奖的传承人。

四、遴选认定程序

1.申报方式。可通过个人自主申报、主管部门举荐等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县文体旅游局对申报人员的推荐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审查合格的提交县委人才办,由县委人才办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提交评审工作小组审议。在遴选认定过程中被举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

3.综合评议。评审工作小组按照无记名投票,形成量化评价结果和综合评议意见,提出年度“武平县民间传统技艺传承人”建议名单。

4.遴选认定。将建议名单征求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意见,对不影响遴选认定的人选,由县委人才办将建议名单呈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5.社会公示。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武平县民间传统技艺传承人”名单予以为期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

6.称号确认。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县委、县政府确认为年度“武平县民间传统技艺传承人”。

五、政策待遇

对入选武平县民间传统技艺传承人的管理期内每人每年给予 1 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其中 50%可用于发放传承人补助),发放“梁野英才卡”绿卡,纳入G类人才管理,管理期均为三年。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要求

1.《武平县民间传统技艺传承人遴选认定申请表》;

2.传承工作业绩材料(500字左右);

3.非遗传承人认定文件或证书、表彰奖励、非遗传习成果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以上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提交至县文体旅游局文化文物股,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pwtj@126.com。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6日(星期五),逾期不再受理。

(三)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在开展本次武平县民间传统技艺传承人遴选申报时充分宣传发动申报,营造浓厚氛围。


联系人:黄梅平,联系方式:3339215。                  

附件:

     1.武平县民间传统技艺传承人遴选认定申请表

 

 

武平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1


武平县民间传统技艺传承人遴选认定

申请表

 

 

 

 

姓名: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

 

 

                                    填表说明

 

1.请用A4纸双面打印,本表一式贰份。本表单独提供,请勿与其它材料一同装订。

2.“姓名”栏填写本人身份证登记所用的姓名。

3. 封面“单位”栏填写人选所在工作单位全称。

4.“出生日期”栏填写应与身份证的出生年月日一致。

5.“文化程度”栏填写最终学历,如:研究生、大学、大专和中专、技工学校、高中、初中、小学。

6.“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群众或其他民主党派。

7.“传承人类型”栏应与从事行业一致,如: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民间文化传承人等。

8.“参加工作时间”和“在武平工作时间”栏要如实填写至年月。

9.“籍贯”栏填写至镇级:武平岩前。

10.“工作单位”栏应填写人选所在单位,要与“所在单位意见”栏公章一致,务必填写全称。

11. “联系电话”栏填写本人办公室或车间电话,确保能够与本人取得联系。

12.“手机”栏填写人选本人手机号码。

13.“电子邮箱”栏填写本人电子邮箱地址。

14.“主要经历”栏从参加工作填起,起止时间要连续。

15.“获奖情况”栏填写获得各项荣誉时间、称号等,不含民间组织发放奖项。

16.“所在单位意见”栏由人选所在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17.“推荐单位意见”栏由推荐企业、推荐行业协会、推荐专业人士签字或盖章。

18.“上级主管(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栏由人选单位的直接主管(或行业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图片图片图片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