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时间:2021-05-07 15:03

县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负责综合协调、管理本局文秘、行政、人事、财务、纪律、督查等工作;承担机关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传递、反馈和本局及所属单位的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计生、精神文明、综治、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负责干部职工的调配、考核、奖惩和工资;管理离退休干部和职工;统一管理由省、市、县拨款的基本建设和统计事业费;负责本局财务管理;监督管理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组织协调召开全县性重要会议;审核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网络舆情的管理工作;承担本局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对本局及所属单位的经济决策、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落实地方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配合普査办开展各项普查和调查工作。

(二)综合股。负责统一管理、提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统计资料,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状况进行综合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负责全县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统计新闻和统计信息工作;整理、编辑、出版综合性统计年鉴和统计业务刊物,并开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指导各专业统计分析研究和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评价工作,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投入产出核算、民营经济核算、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基本单位、文化产业、设计管理等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全面收集整理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负责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承担系统规划、统计专业和各项普查数据处理、软件开发、技术培训、设备维护;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旅游、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局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信息发布;承担政府部门绩效评估综合考核评价工作;配合普查办开展各项普查和调查工作。

(三)业务股。组织实施农林牧渔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开展农村、农业、农民等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固定资产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开展工业成本费用、工业景气等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能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实施环境基本状况统计调查;编制自然资源负债表;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状况、科技、人口、劳动力及其他新型业态等领域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服务业各项统计调查;负责电子商务与服务外包统计公共服务平台的应用和运用管理,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质量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负责乡镇(街道)统计站及村级统计人员绩效管理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全国人口、农业、经济普查工作。配合普查办开展各项普査和调查工作。

(四)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负责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和办理本局公共服务事项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拟订全县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标准,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试报名、评聘、统计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普查办开展各项普查和调查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统计监督检査工作,依据法定程序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负责统计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