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岩市武平县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年3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等共七个部分组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增强了行政工作透明度,推进了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了办事和工作效率,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概述
(一)健全组织,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核心内容。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政务依法公开,真实公开并注重实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事业的发展计划、卫生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卫生工作重大改革举措等重大问题及时公开。并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公开服务承诺,对新农合的有关政策、报销程序、报销结果向社会进行重点公开。
(二)搞好制度建设,规范党务政务公开。一是制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重点内容、方法措施等做了具体规定,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运行奠定了基础。二是完善了政务公开监督机制,不仅在医院人员密集场所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还在明显位置设立了科室位置指示牌和科室门牌。三是建立了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我们通过完善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使政务公开工作在规范化条件下得到了有效开展。
(三)利用多种形式,推行政务公开。我们坚持以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政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载体。对重大问题,召开职工或职工代表会议,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决议。对于那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需要群众都知道并共同监督的内容,一建立公开栏或直接利用宣传单、公开信、告示等方式公开;二充分利用媒体快速、便捷、广泛的优势,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大众公开;三是网上公开;四是专栏公开。通过电子屏幕、公开栏等形式向患者和社会宣传医务信息,自觉接受监督,并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对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通过互联网网站予以发布,在网上公布了局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信息公开的方式、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各类信息,在网上公布并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内容涉及政策法规、人事信息、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卫生业务)等。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其中,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0条;规划计划类2条;人事信息信息6条;财政信息5条;应急管理信息2条;机构职能与设置信息6条;其它类信息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按照要求,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将政府信息划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大类,并已经逐步向社会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互联网
“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卫生局专栏网站”下设10个栏目,分别是: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行政许可、重点建设项目、政策实施、工作动态、统计信息、其他信息等十个一级代码,通过相关栏目可以查阅市卫生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本局公开的信息可在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及其他便民渠道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信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本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还有待完善。
2、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部分信息没有及时公开。
3、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研究制订贯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继续完善更新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2、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市场监管、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减税降费、精准扶贫、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3、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说明:本报告统计范围不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二)附表:
|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6 | 159 |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6 | 159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4.其它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0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件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闽公安网备: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