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平通路北侧1号地块等4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1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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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自然告字〔202612

 

武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平通路北侧1号地块

4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经武平县人民政府批准(武政202640),武平县自然资源局定于202692日上午9 时30,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平分中心(武平县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四楼),拍卖出让平通路北侧1号地块等4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P2026-2

平通路北侧1号地块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旅馆用地(宾馆)

业服务业40年

P2026-3

平通路南侧1号地块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综合性办公用地)

业服务业40年

P2026-4

平通路南侧2号地块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综合性办公用地)

业服务业40年

P2026-5

原华城沥青搅拌站地块

商业服务业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无人机运营服务基地)

业服务业40年

二、地块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

编号

规划用地面积(㎡)

出让用地面积(㎡)

容积率

计容建筑面积(㎡)

建筑密度(%)

绿地率(%)

限高(m)

P2026-2

9531

9531

>1.0且≤3.5

>9531≤33358

≤35

15

<80

P2026-3

15512

15512

>1.0且≤3.0

>15512≤46536

≤35

15

<100

P2026-4

13561

13561

>1.0且≤3.0

>13561≤40683

≤35

15

<80

P2026-5

64263

64263

>0.05且≤1.0

>3214≤64263

≤50

15

50

P2026-2地块具体规划建设要求详见《平通路北侧1号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武自然资规设〔2026〕13号)

P2026-3地块具体规划建设要求详见《平通路南侧1号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武自然资规设〔2026〕14号)

P2026-4地块具体规划建设要求详见《平通路南侧2号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武自然资规设〔2026〕15号)

P2026-5地块具体规划建设要求详见《原华城沥青搅拌站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武自然资规设〔2026〕17号)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竞买活动,但须满足: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严重违约记录;无法律、政策限制;无闲置土地或已处置完毕;未被列入黑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只有满足以上条件的竞买人,方有资格报名参加。

四、拍卖资料的索取及地块踏看方式

1.自2026812日起至2026831日工作日期间,有意竞买人可到武平县自然资源局权益利用股咨询出让地块的相关情况、索取相关资料。

2.有意竞买人应自行踏看申请竞买的具体宗地,了解竞买宗地的土地利用条件,在申请报名时需提交《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

五、报名方式

1.有意竞买人应在2026831日下午4时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并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平分中心开具竞买保证金缴交票据。

2.有意竞买人应在2026831日下午5时之前,持竞买保证金缴交票据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护照、授权委托文件(应当明确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向武平县自然资源局权益利用股提交竞买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表(应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

3.申请人应认真参阅武平县自然资源局制作的《拍卖竞买须知》。一旦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和承诺书,视为接受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六、拍卖签约事项

1.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如下表:

单位:万元

宗地编号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加价幅度

P2026-2

1716

344

5

P2026-3

2792

559

5

P2026-4

2441

489

5

P2026-5

6775

1355

5

2.竞得人应在出让地块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应包括出让人与受让人的名称,出让地块名称、土地用途,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

3.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即2026年9月16日前)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定金)不予退还。

4.竞得人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成交地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具体详见《拍卖竞买须知》。

5.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其它相关事宜

1.上述地块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至拍卖日前一天止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视同我局已对上述公开出让宗地进行土地权属登记公告,并按规定予确权发证。

2.成交地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税费,2026930日前缴清上述受让人未按时缴清出让金,在出让人催交之日起60日内缴清出让金及滞纳金的,则交地时间按滞纳金缴清之日起相应顺延。以上截止时间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相应提前。

3.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六个月内交付土地。受让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开工或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未开工或未竣工部分计容建筑面积对应的土地出让价款的1‰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4.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本次拍卖出让的竞得人可以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有权机关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等相关手续。

5.地块竞得人在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签订交地确认书后,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交地即交证’服务

6.本次出让竞买保证金请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武平分公司

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平县支行:935001010010930012;

②武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9090610010010000097292;

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平支行:35050169740709188888;

④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平支行:000001465295601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武平支行:413088745791;

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武平支行178010100100025716。

7.出让地块的具体区位及有关事宜可向武平县自然资源局权益利用股咨询,也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武平县人民政府网(www.wp.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longyan.gov.cn/)查询。

8.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址:平川街道西环路21-4号

咨询电话: 0597-4828082

人:童先生、刘先生

特此公告。

 

 

武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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