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武平县公安局智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武平县大数据中心出具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武平县公安局智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武平县公安局智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11-35
二、项目建设地点:武平县公安局大楼一楼。
三、项目单位:武平县公安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管控平台、信息登记采集、人员无感定位、智能询(讯)问专用终端、网络与安全系统、秘密应用系统、系统集成与培训等。
五、主要设计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试行)》(公安部)、《福建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21《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182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2224、《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2080-2016)、《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指南》(GB/T31509-2015)、《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2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2505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2018)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工程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374.92万元,其中施工352.53万元。建设资金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持武平县实施2024年度对口支援项目资金及自筹。
七、建设工期:六个月。
八、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文件精神,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武平县公安局智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抄送: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数据中心、龙岩市武平生态环境局。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附件
武平县公安局智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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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及费用名称 |
概算(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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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工程费用 |
3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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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执法办案管理软件 |
6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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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执法办案科技信息专用设施 |
25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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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基础设施层 |
3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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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工程其他费用 |
2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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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系统集成与培训费 |
1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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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息工程监理费 |
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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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系统测评、安全测评费 |
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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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可研暨初设费用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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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概算总投资 |
37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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