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武平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75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4-17 11:02

关于办理武平县第十八届人大次会议

4075号建议的答复

 

赖炳生等代表:

《关于要求将中山河湿地公园巡护步道及生态修复项目列入县级层面管护的建议》(第407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武平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中山河湿地公园作为我县重要的生态资源,其巡护步道建设及生态修复对提升区域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县财政2025年统筹预算安排371万元用于全县124名河道专管员补贴支出,其中,城厢镇、中山镇聘请3名专职河道管理员开展平川河、中山河常态化巡查、保洁工作,并计划将此段堤防段纳入福建省江河堤防保险,构建"政府监管+商业保险"双重保障体系。

同时,根据《福建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中山河湿地公园巡护步道及生态修复项目日常管护职责应由中山镇、城厢镇具体负责落实,建议属地乡镇统筹并结合河道专管员对该段沿河生态巡护步道及景观进行管养。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诚挚欢迎您继续对财政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武平县财政局 

             2025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