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武平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2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4-17 11:00

关于办理武平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4029号建议的答复

 

曾冬英、林华英、王新红代表:

《关于优化社区办公经费分配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龙岩市委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党建“四有三创”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根据《中共武平县委党建办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社区党建“四有三创”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委党建办发〔2017〕73号)精神,我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将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社区运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社区人员保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保证社区党建工作和开展服务群众活动的需要。根据通知规定,党组织工作经费按每个社区每年5万元的标准预算,社区运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按每个社区每年15万元的标准预算,合计20万元,有效保障了我县各社区的有效运行。

  你提出的按各社区人数、面积、管理密度等因素进行预算安排并定期对社区办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的建议有合理性,但目前市、县没有出台相关规定。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县委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诚挚欢迎您继续对财政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武平县财政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