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武平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7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4-17 10:46

关于办理武平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4179号建议的答复

 

魏文清代表:

《关于永平镇岗背村百把寨水库蓄水后村集体收益分配的建议》(第417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百把寨水库项目位于永平镇杭背村大池自然村下游,总投资约3.8亿元,主要建设拦河坝和引水系统,是一座以供水为主,兼顾防洪、灌溉的III等中型水库工程,属省重点建设项目。该工程在2023年11月开工建设,计划2026年11月完工,至2025年3月底已完成大坝浇筑13米、挖掘隧洞2900米,管理用房也完成主体封顶,各项建设正有序推进中。

二、项目功能

百把寨水库建成后,总库容1201万立方米,鉴于其公益性质,水库蓄水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保障永平溪流域内永平镇、桃溪镇等村庄的生活用水,保障下游1012亩农田的灌溉用水,同时提高下游永平镇镇区的防洪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作为武平中心城区饮用补充水源,有效缓解城区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

三、项目运行管理

百把寨水库属我县公益性建设项目,在水库建设期间,项目指挥部已根据相关文件,对百把寨水库淹没区内的农田、林地等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水库资产属财政性资金投入形成的公益性国有资产,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由主管部门县水利局负责运行管理,所得收益需全额上缴财政。除公益性用水外,其余取水单位或个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福建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规定需依法缴纳水资源税,原水费在县发改部门核定后收取,并按相关规定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福建水投集团公司武平水务公司作为用水单位,不参与水库的运营管理,其生产用水需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缴交税费,根据相关规定无法向永平镇岗背村分配收益。

综上,建议永平镇岗背村结合乡村振兴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与县政府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各类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福利及改善水利基础设施等。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诚挚欢迎您对财政工作继续建言献策,希望您一如既往继续关心、支持财政工作。

    

 

武平县财政局

                         2025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