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特别重大生产安全
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11月份以来,全市连续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根据《武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武安办〔2024〕26号),结合近期央视等主流媒体对宁夏银川“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和江西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专题报道,特别是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的121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强烈共鸣。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行业各领域深入开展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刻吸取安全事故带来的教训,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警示教育是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应急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具体推进,全面推动警示教育活动落实到位,要将特别重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作为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松,把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去。进一步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确保警示教育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全面开展警示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宁夏银川“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和江西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活动方案,成立警示教育宣讲工作组,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开展特别重大事故警示宣讲教育。采取事故分析、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要求企业在安全生产季度例会、安全生产专题会、安全生产培训等会议上开展警示教育,全面深入学习宁夏银川“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和江西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认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并结合近年来本行业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典型事故案例,认真剖析、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切实让员工用心灵去感受事故案例,增强警示教育的威慑力和说服力。
三、以点带面,提升警示质效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全面推进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五进工作,进一步树牢“风险就是隐患、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动真碰硬、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以点带面,做到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通过开展特别重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切实提升警示质效。
各乡镇(街道)和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本行业领域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并将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请于11月27日前报县安委办,邮箱:wpaj2006@163.com。
武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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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4日印发 |


闽公安网备: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