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2026〕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武平县2026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闽政地〔2026〕145号),批准武平县2026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使用集体土地的机关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采矿用地。
三、使用集体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
四、被使用单位和面积
使用武平县中堡镇下村村林地0.1914公顷,合计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914公顷。
五、其他事项
如对本公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在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武平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安网备: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