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办法和调整耕地恢复补助资金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标准版))
时间:2025-11-14 10:15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办法和调整耕地恢复补助资金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优化补助标准体系 强化耕地保护责任

  一、背景依据

  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24〕34号)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全县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目标,对2024年实施的《武平县进一步规范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办法》进行优化调整。本次调整重点针对耕地恢复与土地整治项目的资金补助标准体系,旨在强化耕地质量提升和长效管护机制。

  二、政策预期

  通过建立差异化的资金补助标准和完善奖励机制,实现两大核心目标: 耕地质量提升:确保新增耕地质量达到县域内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平均水平

  责任体系完善:构建“县统筹、乡镇实施、村级参与”的三级联动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资金补助体系

  补助资金包含三大组成部分: 1. 项目补助资金

  耕地恢复:水田0.6万元/亩、旱地0.3万元/亩

  土地整治:水田7万元/亩、旱地2.5万元/亩

  2. 奖励机制

  项目类型

  奖励对象

  水田奖励标准

  旱地奖励标准

  耕地恢复

  乡镇/村

  9.9万元/亩

  3.5万元/亩

  土地整治

  乡镇

  2.5万元/亩

  0.9万元/亩

  土地整治

  村级

  1万元/亩

  0.4万元/亩

  3. 后续管护经费

  五年期管护费用:1万元/亩(每年拨付2000元)

  拨付条件:形成补充耕地指标后第二年起执行

  (二)实施管理机制

  1. 责任分工

  乡镇(街道):项目具体实施主体

  县自然资源局:业务指导与项目推进

  县财政局:资金统筹保障

  2. 验收程序

  耕地恢复:国土调查云平台举证→市级审核→省级审核

  土地整治:延续武政规〔2024〕2号验收标准

  四、新旧政策对比

  对比内容

  原有政策(武政规〔2024〕2号)

  新政策(2025版)

  补助标准结构

  单一项目补助

  建立"补助+奖励+管护"三位一体体系

  水田恢复补助

  未单独设置

  新增0.6万元/亩基础补助

  奖励机制

  未明确乡镇村级奖励

  设置分级奖励(乡镇最高9.9万元/亩)

  管护周期

  未规定具体年限

  明确五年管护期及分年拨付机制

  五、常见问题解答

  问:村集体如何获得奖励资金?

  答:乡镇在扣除项目实施费用后,须给予项目所在村不低于剩余奖励资金30%的补助。如水田恢复项目,村集体至少可获得(9.9万元-实施成本)×30%。

  问: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如何使用?

  答:项目资金专项用于测量、设计、施工、监理等全流程费用,严禁截留挪用。业主单位需建立资金使用台账,接受财政审计监督。

  问:何时开始执行新标准?

  答:2025年度实施并通过验收的项目均按新标准执行,2024年已立项未完工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武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482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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