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划范围、定标准、明时限,这些变化要知道
一、为什么要调整禁燃区?
为落实龙岩市锅炉综合整治要求,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我县将城镇开发边界内区域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划定为禁燃区,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实现超低排放。
二、哪里属于禁燃区?
区域划分两类:
1. Ⅱ类禁燃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范围
2. Ⅲ类禁燃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除园区外的区域
(范围随城镇开发边界和园区规划动态调整)
三、哪些燃料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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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区类别 |
禁止使用的燃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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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区 |
除35蒸吨/小时以上锅炉外的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等油类燃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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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类区 |
全部煤炭及制品;石油类燃料;未配高效除尘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
四、重要管理措施
2025年底前必须做到:
1. 禁燃区内全面停用高污染燃料设施(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除外)
2. 保留的35-65蒸吨锅炉及城镇内燃煤、燃油、生物质锅炉实现超低排放
严禁行为清单:
1. 禁售禁燃高污染燃料
2. 禁建新增高污染燃料设施(Ⅱ类区特定锅炉除外)
3. 已建非合规设施须2025年底前完成改造
五、部门监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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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 |
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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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 |
查处违法建设燃料设施、违规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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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 |
查处违法销售燃料及锅炉质量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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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 |
拆除违法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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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
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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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 |
推动集中供热项目 |
六、常见问题解答
问:家里烧煤取暖会被处罚吗?
答:禁燃区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用煤炭,建议改用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问:企业现有燃煤锅炉怎么办?
答:2025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或实现超低排放,否则将依法查处。
问:生物质燃料还能用吗?
答:Ⅲ类区禁止使用非专用锅炉或未配高效除尘的生物质燃料,合规设备仍可使用。
问:如何查询自家是否在禁燃区?
答:可登录县政府官网查询区划图,或到县生态环境局窗口咨询。
政策自2025年4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十年。涉及锅炉改造的企业请及时与县工信科技局联系(联系电话:0597-4822106)。
-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平县 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5-11-14]


闽公安网备: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