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工作方案》政策解读(通俗版))
时间:2025-11-14 09:52

  《武平县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划范围、定标准、明时限,这些变化要知道

  一、为什么要调整禁燃区?

  为落实龙岩市锅炉综合整治要求,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我县将城镇开发边界内区域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划定为禁燃区,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实现超低排放。

  二、哪里属于禁燃区?

  区域划分两类

  1. Ⅱ类禁燃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范围

  2. Ⅲ类禁燃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除园区外的区域

  (范围随城镇开发边界和园区规划动态调整)

  三、哪些燃料不能用?

  禁燃区类别

  禁止使用的燃料

  Ⅱ类区

  除35蒸吨/小时以上锅炉外的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等油类燃料

  Ⅲ类区

  全部煤炭及制品;石油类燃料;未配高效除尘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四、重要管理措施

  2025年底前必须做到

  1. 禁燃区内全面停用高污染燃料设施(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除外)

  2. 保留的35-65蒸吨锅炉及城镇内燃煤、燃油、生物质锅炉实现超低排放

  严禁行为清单

  1. 禁售禁燃高污染燃料

  2. 禁建新增高污染燃料设施(Ⅱ类区特定锅炉除外)

  3. 已建非合规设施须2025年底前完成改造

  五、部门监管分工

  监管部门

  主要职责

  生态环境局

  查处违法建设燃料设施、违规排放

  市场监管局

  查处违法销售燃料及锅炉质量问题

  城管局

  拆除违法建设

  住建局

  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

  发改局

  推动集中供热项目

  六、常见问题解答

  问:家里烧煤取暖会被处罚吗?

  答:禁燃区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用煤炭,建议改用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问:企业现有燃煤锅炉怎么办?

  答:2025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或实现超低排放,否则将依法查处。

  问:生物质燃料还能用吗?

  答:Ⅲ类区禁止使用非专用锅炉或未配高效除尘的生物质燃料,合规设备仍可使用。

  问:如何查询自家是否在禁燃区?

  答:可登录县政府官网查询区划图,或到县生态环境局窗口咨询。

  政策自2025年4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十年。涉及锅炉改造的企业请及时与县工信科技局联系(联系电话:0597-482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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