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武平高岭土
精深加工(选矿厂)项目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为实施武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武平高岭土精深加工(选矿厂)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4.3443公顷。
2.拟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武平县下坝乡大田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武平高岭土精深加工(选矿厂)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本公告之日起由下坝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乡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下坝乡人民政府代表本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本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武平高岭土精深加工(选矿厂)项目勘测定界图
武平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安网备: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