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
武平县2025年度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武平县2025年度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闽政地〔2025〕679号),批准武平县2025年度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使用集体土地的机关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商业用地
三、使用集体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
四、被使用单位和面积
使用武平县平川街道西厢社区园地0.3880公顷、其他农用地0.3260公顷,合计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140公顷。
五、其他事项
如对本公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在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武平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安网备: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