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20〕27号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
“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平川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武平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于2019年9月5日印发实施。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对于我县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加快推进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发展速度与质量效益相统筹。“十四五”规划要紧扣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做好稳增长和调结构各项工作,在发展中调整经济结构、在发展中破解矛盾问题、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稳步高质量发展。
(二)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统筹。“十四五”规划既要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又要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制度,推动经济增长与生态文明深度融合,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三)宏观规划与微观实施相结合。“十四五”规划既要有宏观的、总体的发展规划,又要有具体的项目支撑,在任务目标、规划内容、政策措施等方面做到切实可行,增强规划的可行性和针对性。同时,要进一步明确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树立规划的严肃性,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四)前瞩性和实用性相統一。“十四五”规划要兼具前瞻性和实用性,既考虑现有发展思路的延续和拓展,又科学谋划未来五年的发展思路、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结合我县实际,科学制定与发展阶段相符的目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进度安排
参照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安排,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上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成立“十四五”规划起草小组,研究提出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县直相关单位同步开展“十四五”专项规划前期研究并形成基本思路,2020年6月底前形成初稿、并做好与总体规划的衔接,2021年年初完成审议。
第二阶段,2020年初至10月底前,研究起草“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主题主线、目标要求、战略任务、工作任务、政策导向等;各部门研究提出需纳入总体规划的重要指标、重大项目和工程、重点改革和政策等。
第三阶段,2020年县委《建议》出台后,编制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按程序做好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和提交县人大审议等工作;县直各单位全面完成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三、专项规划目录和任务分工
根据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和市级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为更好地与市“十四五”规划相衔接,经研究,我县在原先19个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增加1个建筑业专项规划,确定20个武平县“十四五”县级重点专项规划,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1.武平县“十四五”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县发改局牵头);
2.武平县“十四五”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县工信科技局牵头);
3.武平县“十四五”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规划(由县工信科技局牵头);
4.武平县“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振兴与巩固脱贫成果专项规划(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5.武平县“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县林业局牵头);
6.武平县“十四五”水利发展专项规划(由县水利局牵头);
7.武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由武平生态环境局牵头);
8.武平县“十四五”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
9.武平县“十四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由县住建局牵头);
10.武平县“十四五”建筑业发展专项规划(根据市规划编制方案新增,由县住建局牵头);
11.武平县“十四五”文旅康养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县文体旅游局牵头);
12.武平县“十四五”商贸物流和外经贸发展专项规划(由县商务局牵头);
13.武平县“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县教育局牵头);
14.武平县“十四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县卫健局牵头);
15.武平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由县人社局牵头);
16.武平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县民政局牵头);
17.武平县“十四五”应急管理(含消防事业)专项规划(由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支队牵头);
18.武平县“十四五”公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由县公安局牵头);
19.武平县“十四五”智慧化城市管理发展专项规划(由县城管局牵头);
20.武平县“十四五”区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规划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县级重点专项规划严格限制在规划体系内;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衔接,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及我县“十四五”时期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同时按要求做好报备审批工作。
四、保障措施
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提升工作效率,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每月报送专项规划编制进展情况至县发改局,确保“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衔接协调。加强县级规划与上级规划衔接协调,提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审议前,各规划牵头编制单位要事先与市对口部门沟通衔接。加强县级各类规划衔接协调,需县政府批准或审核的规划、各部门自行编制或批准的规划,在提请报批前均须事先与总体《规划纲要》统筹衡接,未衔接的一律不得报批。加强县发展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专项规划衔接,在提请本级人大会议或政府批准前,须将衔接意见采纳情况与规划文本报市级对口部门备案,未经衔接一致不得报批。
(三)夯实项目支撑。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县产业布局、重点民生保障(特别是公共卫生领域)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做好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有力推动我县相关重大储备项目列入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划计划盘子,夯实“十四五”规划项目支撑。
(四)落实人员经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领域广、时间跨度大、工作任务重,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明确牵头领导、经办人员,积极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富有新时代责任感和使命感的骨干力量,加强调查研究和业务培训,提高规划队伍素质和水平。“十四五”规划(含专项、区域、空间规划)编制和课题研究等工作所需经费,各级各部门予以落实保障。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印发


闽公安网备: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