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有关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券资金预算安排使用方案需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经县政府研究,现就我县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债券资金预算安排使用方案报告如下:
一、2023年我县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3〕8号)下达我县2023年第一批新增债务限额2285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85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5000万元)。经县政府研究,我县2023年地方债务限额拟按省财政厅核定数执行。
二、2023年我县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务余额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79378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0749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86294万元),加上今年下达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2859万元(一般债务限额785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5000万元),截止目前,2023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816645万元(一般债务限额41535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01294万元)。
2022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713717.4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30932.48万元、专项债务382785万元),2023年新增22859万元(一般债务7859万元,专项债务15000万元),合计736576.48万元,县级当年归还本金9518万元(应归还95172万元,用再融资债券归还85654万元,县级归还9518万元),预计债务余额727058.4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36923.48万元、专项债务390135万元),控制在省核定的债务限额816645万元以内。
三、2023年新增债券资金预算安排使用方案
(一)第一批新增一般债券资金预算安排使用方案
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3年第一批新增一般债券7859万元,结合各项目单位申报的2023年项目建设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拟分别安排用于武平县一中扩容、武平县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G358线城厢下东至中山阳民段道路工程等5个项目(详见附件)。
(二)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预算安排使用方案
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3年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15000万元,结合各项目单位申报的2023年项目建设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拟安排用于武平站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建设和武平高新区光电信息产业园两个项目(详见附件)。
附件: 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预算安排表


闽公安网备: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