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9-14 17:48
   

武平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武平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需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经县政府研究,现就我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3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7%,同比增长9.4%;加上债务转贷收入 5239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687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246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962万元、调入资金65964万元,收入总量621026万元。

2.支出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021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4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5.2%,同比增长15.8%;加上债务还本支出4033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02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208万元、调出资金26739万元,支出总量489325万元(不含年终结余)。

3.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3170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41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7%,同比下降5.9%;加上债务转贷收入1142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829万元、上年结转33968万元、调入资金26739万元,收入总量224937万元。

2.支出决算。政府性基金支出986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3.2%,同比下降7.6%。加上债务还本支出549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0万元、调出资金55543万元,支出总量209247万元(不含年终结余)。

3.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69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根据国发5号文件精神,我县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量较小,不再单独编制收支预算,因此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只有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收入总量6万元。

2.支出决算。因不再单独编制收支预算,上级专款支出6万元,支出总量6万元(不含年终结余)。

3.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47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9.9%,同比增长11%。

2.支出决算。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26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2%,同比增长11.9%。

3.当年收支结余486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39353万元后,年终累计结余44213万元。

五、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2023年我县政府债务限额874778万元,截至2023年底,我县政府债务限额826579万元(省政府重新核定限额后)。截至2023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785075万元,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比年初增加713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项目决算数及其决算相关说明,详见决算(草案)说明。

以上报告,请审议。

 

附件:1.2023年武平县财政决算(草案)说明

      2.2023年财政决算相关表格

 

 

 

 

 

 

 

 

 

 

 

 

 

 

 

附件1

2023年武平县财政决算(草案)说明

 

一、2023财政收支决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

1)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3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7%,同比增长9.4%。

2)债务转贷收入52396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276875万元(返还性收入496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372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8193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122465万元。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962万元。

6)调入资金6596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021万元(含上级专款、上年结转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5.2%,同比增长15.8%。

2)债务还本支出40335万元。

3)上解上级支出10022万元。

4)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208万元。

5)调出资金2673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621026万元,支出总量489325万元(不含年终结余),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31701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1.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

1)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41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7%,同比下降5.9%。

2)债务(转贷)收入114249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5829万元。

4)上年结余33968万元。

5)调入资金26739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1)政府性基金支出986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3.2%,同比下降7.6%。

    2)上解支出160万元

3)债务还本支出54900万元。

4)调出资金55543

3.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224937万元,支出总量209247万元(不含年终结余),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5690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

根据国发〔2021〕5号文件精神,我县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量较小,不再单独编制收支预算,因此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只有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收入总量6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

因不再单独编制收支预算,支出只有上级专款支出6万元,支出总量6万元(不含年终结余)。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6万元,支出总量6万元(不含年终结余),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47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9.9%,同比增长11%。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26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2%,同比增长11.9%。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当年收支结余486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39353万元后,年终累计结余44213万元。

二、决算有关情况说明

(一)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及结转下年资金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方面。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22465万元,2023年支出63401万元,余59064万元未支出。

2023年决算后当年结余资金131701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结余122614万元(含2022年结余专款1542万元)、县本级预算结余9087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2.政府性基金方面。上年结转资金33968万元,2023年支出8427万元,余25541万元未支出。

2023年决算后当年结余资金15690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结余4037万元、县本级预算结余11653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二)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安排情况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276875万元,资金安排如下:

1.税收返还性收入4961万元,统筹安排财力。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3721万元,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均衡性补助、体制补助、调整工资补助、规范津补贴补助等统筹安排作财力80742万元,当年按规定用途支出12565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17320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8193万元,当年按规定用途支出2143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6763万元。

(三)预备费使用安排情况

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100万元,年度执行中没有动用安排的预备费支出,资金在调整预算时全部调减。

(四)超收收入安排

2023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364万元,超出调整预算数663万元,超出数663万元按规定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五)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连续结转两年仍未使用完的资金68545万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上超收收入663万元,2023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208万元。

2023年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9962万元,当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962万元,当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208万元,2023年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69208万元。

(六)乡镇财力及超收分成情况

根据《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乡镇财政管理体

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文〔2018〕351号)规定,经决算,2023年补助乡镇支出31658万元,比上年增长13.6%,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增加较多。

1.财政体制补助22310万元,其中:人员类16844万元、运转类1547万元、项目类3919万元。

2.乡镇税收分成3990万元,其中:飞地企业税收分成

1330万元、引进建筑业税收分成180万元、烟叶税分成2187万元、服务矿山开采企业所在乡镇补助157万元、园区所在乡镇补助136万元。

(七)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等情况

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2023年我县政府债务限额874778万元,截至2023年底,我县政府债务限额826579万元(省政府重新核定限额后)。截至2022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713717万元(一般债务330932万元、专项债务382785万元),本年新增债务166645万元(一般债务52396万元、专项债务114249万元),归还95287万元(一般债务40387万元、专项债务54900万元),2023年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785075元(一般债务342941万元、专项债务442134万元)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

(八)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差异说明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了2023年调整预算,经决算,部分收入、支出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有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方面

1)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93364万元,比调整预算数增加663万元,主要是一次性非税收入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343021万元,比调整预算数减少17216万元,主要是部分上级专款较迟下达且部分项目实施进度较慢尚未全部支出完毕。对于2023年度尚未支出的项目按规定结转至下年继续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

1)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44152万元,比调整预算数增加312万元,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98644万元,比调整预算数增加3036万元,主要是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增加。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方面

1)收入决算数47473万元,比调整预算数减少61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他收入减少。

2)支出决算数42613万元,比调整预算数增加832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金实际支出比预算增加。

三、2023年预算执行效果和落实县人大有关决议情况  

2023年,财政工作认真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及县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意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科学统筹资源配置,发挥服务保障职能,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大盘,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全县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千方百计聚财源,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围绕年初县人大批准的预期目标任务,把组织财政收入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主动采取积极措施,增加可用财力规模,切实发挥财源建设对财政增收的支撑作用。一是推动攻坚行动。各责任单位持续做好项目攻坚、项目策划、资产盘活等工作,推动“政策攻坚”“财力攻坚”“闲置资产盘活百日攻坚”落地见效。成功争取闽粤赣省际老区苏区山水工程示范项目(一期)、全省唯一的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上级补助1.5亿元,分两年实施)、第四批省级移民后扶示范区等3个竞争性立项重大补助项目二是强化税收管征。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与服务,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体制机制建设,推进税费协同共治,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实现应收尽收。三是开展税源培育。大力培育制造业、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中的重点企业,为我县稳定税源提供坚强保障。全年纳税上千万元“金银铜娃娃”企业12家。四是盘活存量资金。对长期沉淀闲置结余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财政统筹使用,收回财政存量资金8875万元,统筹用于全县民生领域和重点项目支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优化支出保民生,补齐社会事业短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安排资金,增强财政支持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同时,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投入机制,集中财力加强普惠性、基础性民生建设,精准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增进人民福祉。与民生相关支出27.48亿元,增长20.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1%。一是助推教育事业发展。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全年教育支出7.47亿元,增长7.5%;统筹安排对口帮扶、债券、上级专项、捐赠资金1.05亿元,支持武平一中筹办百年校庆,新建启童慈济幼儿园、大禾幼儿园,扩建鼓楼小学、红军小学,新增幼儿园学位540个、小学学位2160个。二是扎实做好就业保障。下达上级就业专项补助资金830万元,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安排重点企业招用工激励措施奖补资金66万元。三是加大卫健民生投入。全面落实《武平县生育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出台一系列鼓励生育政策,新建婴幼儿托育服务项目一个,新增托位55个;提高城乡居民住院医疗待遇,住院报销比例最高提升至92%。四是支持新型养老体系建设。新建18个长者食堂、10个农村幸福院和8个养老服务网络化建设试点项目。

(三)财政政策见成效,不断激发发展活力。一是落实惠企纾困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2.04亿元,红利精准直达各类经营主体;兑现产业奖补和拨付惠企资金1.08亿元,支持新型显示、机械装备、新材料产业发展;用好用活我省2023年度第一、二期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政策,全年发放提质专项贷款390笔3.89亿元,有效解决实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安排乡村振兴资金7148万元,统筹用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等;统筹安排省、市、县资金以及厦门思明区对口帮扶资金等3968万元用于13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积极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543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0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708万元;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安排全县103个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1513万元。三是城乡发展有效融合。统筹安排1.1亿元,完成林化新村等17个老旧小区改造,推进育才路、西苑路及周边地区等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支持龙河文化长廊中心建设、城区绿化、美化、亮化等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投入3.5亿元,支持龙龙铁路武平站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国道205线来福至动车场站段、高林公路炉坑至中堡集镇路段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县域交通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更加紧密。

(四)多措并举防风险,筑牢财政安全底线。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底线思维,坚决守住财政领域安全底线。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决扛起县级财政部门责任,落实县级“三保”风险防范,及时、足额拨付部门单位运转经费,确保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和使用,按进度拨付直达资金6.71亿元,有力保障民生重点领域支出。二是努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出台《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八大措施”带头“过紧日子”的通知》,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年完成政府采购1.19亿元,节约财政资金720万元,节约率5.3%;完成政府性投资项目结算审核6.93亿元,核减6512万元,核减率9.4%;全县一般性支出同比下降0.51%。三是强化债务风险管理。完善隐性债务动态监测制度,强化债务风险管控,积极筹措和调度资金,做好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工作。四是加强国企风险防范。逐步完善县属国有企业权责监管清单,建立健全企业内控机制,将内部控制嵌入各层级公司法人治理、业务流程等每个环节,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监事会和内审机构的作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保障企业健康运行。

(五)创新机制强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不断促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高财政治理效能。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不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提质增效;科学、精细编制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有效解决部门之间经费不平衡、支出进度慢、资金绩效低等问题。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年开展4个重点项目绩效再评价及10个专项资金、10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复核,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纵深推进普惠金融改革。加大林业金融区块链融资服务平台拓面增量,全年共有14家金融机构在平台上提供67款绿色信贷产品,成功放款2798户,贷款余额6.28亿元。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完善财政监督机制,组织开展减税降费、基层“三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地方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等专项检查,有力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武平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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