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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新城沿河西路四期建设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2-04-29 10:28 字号:
 

 

 

为推动南部新城沿河西路四期建设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补偿安置方案:

一、项目名称

南部新城沿河西路四期建设项目。

二、项目用地范围及面积

沿河西路四期建设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范围涉及城厢镇始通村、上东村等二个村,需征收土地约42亩,需征收房屋23户,征收房屋面积约5200平方米(具体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

三、征收实施时间

从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

征 收 部 门: 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武平县自然资源局

征收实施单位:武平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武平县土地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武平县房屋征收补偿站

五、土地征收补偿办法

(一)土地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补偿标准根据《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武政〔2017〕10号)、《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划区范围内被征收土地上苗木果树及附着物搬迁(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武政文〔2017〕300号)确定,其中坟墓迁移参照《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县城规划区内坟墓搬迁安置办法的通知》(武政文〔2017〕429号)执行。具体征地标准摘录如下:

武平县征地区(区片一)综合地价表(单位:元/亩)

区片名称

区片范围

区片内各地类征地综合价

(不含青苗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备注

区片一

城厢镇始通村、上东村

耕地:47500

非经济林:10450

园地及经济林、养殖水面、其他农用地:17100

其他农用地指:农村道路、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

注:耕地的青苗补助标准区片一为1900元/亩。

(二)地面苗木果树及附着物具体补偿标准标准参照《武平县丰祥区域地块土地房屋征收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武政文〔2021〕136号)文件执行。

(三)结算方式:土地征收补偿款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付清。

六、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一)货币补偿安置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实行房地价合一的方式。被征收房屋补偿包括:被征收住宅房屋补偿费、二次装修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费、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助费、奖励费等。

被征收住宅房屋补偿金额=(房屋区位补偿价+重置价×成新率)×房屋层数调节系数×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建筑面积。

2.被征收房屋位于城区二级地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出让的被征收房屋区位补偿价格(含基础)为:3850元/m2; 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划拨的被征收房屋区位补偿价格(含基础)为:3500元/m2(集体土地参照执行)。

被征收房屋位于城区三级地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出让的被征收房屋区位补偿价格(含基础)为:2915元/m2; 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划拨的被征收房屋区位补偿价格(含基础)为:2650元/m2(集体土地参照执行)。

被征收房屋位于城区四级地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出让的被征收房屋区位补偿价格(含基础)为:1870元/m2; 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划拨的被征收房屋区位补偿价格(含基础)为:1700元/m2(集体土地参照执行)。

被征收房屋二次装修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参照《武平县丰祥区域地块土地房屋征收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武政文〔2021〕136号)文件执行。

3.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补偿标准:每平方米不同结构房屋重置价×成新率×住宅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成新率=1-已用年限/耐用年限)。截至2020年10月16日《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城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武政文〔2020〕163号)文出台前被征收房屋有人居住至今的,成新率低于80%的按80%计算补偿;被征收房屋无人居住的,但成新率低于50%的按50%计算补偿。

各类结构多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十成新,含房屋基础)表

(单位:元/㎡)

 

   结构

   分类

补偿

标准

 

框架

结构

砖混

结构

砖木

结构

砖墙彩钢顶

结构

三合土结构

土木

结构

重置价格

1000

900

780

750

710

680

 

各类结构多层房屋层高补助(单位:元/cm)

   结构

   分类

补偿

标准

 

框架

结构

砖混

结构

砖木

结构

砖墙彩钢顶结构

三合土结构

土木

结构

层高补助(以三米作基准层高)

12元

/10cm

10元

/10cm

8元

/10cm

7元

/10cm

7元

/10cm

6元

/10cm

 

各类结构多层房屋耐用年限表(单位:年)

 

   结构

   分类

补偿

标准

 

框架

结构

砖混

结构

砖木

结构

砖墙彩钢顶

结构

三合土结构

土木

结构

耐用

(折旧年限)

70

50

40

40

30

30

4.被征收合法产权房屋层数调节系数:

①套房的调节系数为1。

②栋房层数调节系数如下:

房屋层数

一层房

二层房

三层房

四层房

五层房

以上

调节系数

1.7

1.2

1.0

0.90

0.85

5.公建单位实行全额货币补偿安置,公建单位全额货币补偿计价如下:

(1)地面建筑按相应结构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率补偿(房屋建筑面积×房屋重置价×成新率)。

(2)主体房屋占地按相应基准地价补偿。

6.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也可以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成新率以评估公司评定为准。

7.结算办法: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总额=被征收住宅房屋补偿费+二次装修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费+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助费+奖励费

选择货币补偿的在签订征收协议经审核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一半,在腾房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补偿款。

(二)产权调换安置

1.商品房产权调换

城投.天郡小区:

(1)安置地点:武平大道中国石油加油站西北侧

(2)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

(3)安置商品房户型:117.77㎡(四房)、108.81㎡(三房)、101.33㎡(三房)、89.24㎡(三房)。

注:具体以实际交房面积、户型为准。

(4)安置商品房结构及装修标准:框架结构、外墙统一装修,水电、通讯、有线电视管线入户,铝合金窗,入户门,内墙、天棚水泥砂浆打底,地面无抹面砂浆,十成新。

注:具体以实际交房为准。

(5)安置商品房的幢号、房号、小车停车位选择采取谁先签订征收协议谁先选择的原则。

(6)①安置商品房价格:安置商品房以第9层为基准层,基准层的基准价为:5800元/m2 。9层以下每层递减50元/㎡,从10层至16层每层递增50元/㎡,顶层价格(第17层)与基准层同价。

层数

项目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楼层调节价

-400

-350

-300

-250

-200

-150

安置房价格

5400

5450

5500

5550

5600

5650

 

层数

项目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楼层调节价

-100

-50

基准层

50

100

150

安置房价格

5700

5750

5800

5850

5900

5950

 

层数

项目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楼层调节价

200

250

300

350

0

安置房价格

6000

6050

6100

6150

基准层同价












②小车停车位价格6万元/个。停车位不属于产权调换范围,自愿选择,选完为止。

武平大道信用联社南侧小区:

(1)安置地点:武平大道信用联社南侧地块

(2)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

(3)安置商品房户型:约70㎡(二房)、100㎡(三房)、120㎡(三房)、130㎡(四房)。

注:具体以实际交房面积、户型为准。

(4)安置商品房结构及装修标准:框架结构、外墙统一装修,水电、通讯、有线电视管线入户,铝合金窗,入户门,内墙、天棚水泥砂浆打底,地面无抹面砂浆,十成新。

注:具体以实际交房为准。

(5)安置商品房的幢号、房号、小车停车位选择采取谁先签订征收协议谁先选择的原则。

(6)①安置商品房价格:安置商品房以第8层为基准层,基准层的基准价为:5800元/m2 。8层以下每层递减50元/㎡,从9层至17层每层递增50元/㎡,顶层价格(第18层)与基准层同价。

层数

项目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楼层调节价

-350

-300

-250

-200

-150

-100

安置房价格

5450

5500

5550

5600

5650

5700

 

层数

项目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楼层调节价

-50

基准层

50

100

150

200

安置房价格

5750

5800

5850

5900

5950

6000

 

层数

项目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

楼层调节价

250

300

350

400

450

0

安置房价格

6150

6200

6250

6300

6350

基准层同价












②小车停车位价格5.8万元/个。停车位不属于产权调换范围,自愿选择,选完为止。

(7)产权调换原则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主体建筑面积实行等面积安置。

①被征收房屋合法主体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的,可以安置一套面积与被征收房屋合法主体建筑面积最接近的安置商品房。

②被征收房屋合法主体建筑面积大于30㎡的,被征收房屋按合法主体建筑面积扣减已选安置商品房面积后,剩余面积在30㎡以下的,实行货币补偿,不再安置;剩余面积在30㎡以上的,可再选择与安置商品房面积最接近的户型一套。

所选安置商品房面积超出被征收人合法主体房屋建筑面积10㎡内(含10㎡)的按所选安置商品房单价计价;所选安置商品房面积超出被征收人合法主体房屋建筑面积10㎡以上20㎡以内的按所选安置商品房单价上浮10%计价;所选安置商品房面积超出被征收人合法主体房屋建筑面积20㎡以上(含20㎡)的按所选安置商品房单价上浮20%计价。

(8)交房时间:具体以实际交房时间为准。选择安置商品房的,在回迁公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可完成相关交房手续的办理,安置房总价大于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需补差的,应先缴清补差款后再办理相关交房手续。

2.存量安置房产权调换

(1)东门市场西南侧地块(城投·天禧)安置商品房在满足武平县丰祥区域地块土地房屋征收项目安置的前提下,被征收人可选择东门市场西南侧地块(城投·天禧)剩余安置商品房,安置办法参照《武平县丰祥区域地块土地房屋征收项目补偿安置方案》武政文〔2021〕136号文件执行。

(2)选择文音路北侧安置小区存量安置房的,安置办法参照《武平县丰祥区域地块土地房屋征收项目补偿安置方案》武政文〔2021〕136号文件执行,被征收人也可选择第二实小北侧安置小区进行安置,第二实小北侧安置小区安置房各楼层价格及小车停车位价格如下:(元/㎡,六层楼)

层数

项目

基准价

二

三

四

五

六

楼层调节价

0

-50

基准层

-50

-100

-150

安置房价格

4600

4550

4600

4550

4500

4450

地上杂物间价格

3000






小车停车位价格5万元/个。停车位不属于产权调换范围,自愿选择,选完为止。

3.结算办法

被征收人补偿或补差金额=被征收住宅房屋补偿费+二次装修及其它附属设施补偿费+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助费+奖励费-安置房总价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补偿款(含被征收住宅房屋补偿费、二次装修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费、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助费、奖励费)大于安置房总价款的,在签订征收协议经审核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一半,在腾房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安置房总价款大于被征收房屋补偿款(含被征收住宅房屋补偿费、二次装修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费、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助费、奖励费),需要补差的,差价款应在安置房交房通知期限内交清。被征迁人未按时结清差价款的,视同放弃安置权,由征迁实施部门收回安置房,其被征收房屋按货币补偿方式进行结算,被征收人拒签货币补偿协议的,征收补偿资金交由公证处提存(具体以协议约定为准)。

七、企业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一)企业厂房、仓库及其他配套用房的补偿安置办法

1.厂房、仓库及其他配套用房的补偿标准

征收红线范围内的企业厂房、仓库及其他配套用房等地上建筑物,按照现状进行评估,实行货币补偿。

2.设备的补偿

(1)可恢复使用的设备由被征收人处置,机械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补助标准如下:

机械设备搬迁和安装补助费

项目

1吨以下

1-2吨

2-5吨

5-10吨

10吨以上

行吊(台)

搬迁安装费

100

300

500

800

1200

3000

注:货物搬迁按35元/吨给予补贴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由征收人处置,征收人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进行补偿。

(3)当事人对以上费用有争议的,应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

3.工业用地的补偿标准

(1)经批准合法使用的国有出让土地,且已缴清全部土地费及相关费用的,收回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按相应地段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给予补偿或者按照工业用途进行评估。

(2)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使用土地作为工厂、仓库及其他配套建筑物用地的(含基础设施),按相应地段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50%给予补偿。

4.企业厂房、仓库及其他配套用房搬迁过渡补助办法

(1)征收造成工厂停产、停业的补偿费,按拆除的建筑面积30元/㎡·月计算,一次性给予6个月的补偿。

(2)搬迁补助费按建筑面积8元/㎡计算。

(二)企业厂房、仓库及其他配套用房的优惠办法

1.在规定的动迁期限内完成征收搬迁腾空的企业,持有合法用地国有(或集体)划拨土地的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款总额(不含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老龄人口补助费)的10%予以一次性奖励,无完整用地手续的用地不予奖励。

2.在规定的动迁期限内完成拆迁并腾空的企业,如已办理产权证,提供办理产权证缴交的各种费用的发票,按实给予补偿。

八、其他相关补助

1.底层营业性店面的认定补偿:持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房审批许可的住房,一层改为营业性店面的。其店面按底层第一自然间认定的营业面积为准(仓储、厨房、卫生间、楼梯等生活用房不计入底层营业性店面面积),经认定为底层营业店面面积的按营业性用房补偿标准给予8000元/㎡的货币补偿,并补偿3个月的停歇业补助(30元/㎡·月)。

2.被征收人合法房屋用于小作坊(指部分合法建筑面积用于经营性的房屋,如小卖部、碾米房等)生产或经营的损失补助:按实际生产或经营的建筑面积30元/㎡标准给予3个月的生产损失补助。

3.土地房屋位于城区二级地范围内取得国有划拨土地(集体土地用地)使用权证的空坪空地(含门坪、天井、庭院、宅基地等)及主体房滴水、檐廊按2080元/㎡标准补偿,取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的按2080元/㎡上浮30%计补,即2704元/㎡。无土地使用权证批准手续,但经镇村确认属其使用的天井、庭院、宅基地、附属房占地、空地,面积在150㎡以内的按相应土地基准地价补偿,面积在150㎡以上300㎡以内的部分按相应土地基准地价的50%补偿,面积超出300㎡的,根据武政文〔2017〕10号文件规定按原地类地价补偿,最低按非经济林标准补偿,如最新三调数据地类地价高于原地类地价的,按最新三调数据地类地价补偿。

土地房屋位于城区三级地范围内取得国有划拨土地(集体土地用地)使用权证的空坪空地(含门坪、天井、庭院、宅基地等)及主体房滴水、檐廊按1600元/㎡标准补偿,取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的按1600元/㎡上浮30%计补,即2080元/㎡。无土地使用权证批准手续,但经镇村确认属其使用的天井、庭院、宅基地、附属房占地、空地,面积在150㎡以内的按相应土地基准地价补偿,面积在150㎡以上300㎡以内的部分按相应土地基准地价的50%补偿,面积超出300㎡的根据武政文〔2017〕10号文件规定按原地类地价补偿,最低按非经济林标准补偿,如最新三调数据地类地价高于原地类地价的,按最新三调数据地类地价补偿。

土地房屋位于城区四级地范围内取得国有划拨土地(集体土地用地)使用权证的空坪空地(含门坪、天井、庭院、宅基地等)及主体房滴水、檐廊按1080元/㎡标准补偿,取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的按1080元/㎡上浮30%计补,即1404元/㎡。无土地使用权证批准手续,但经镇村确认属其使用的天井、庭院、宅基地、附属房占地、空地,面积在150㎡以内的按相应土地基准地价补偿,面积在150㎡以上300㎡以内的部分按相应土地基准地价的50%补偿,面积超出300㎡的根据武政文〔2017〕10号文件规定按原地类地价补偿,最低按非经济林标准补偿,如最新三调数据地类地价高于原地类地价的,按最新三调数据地类地价补偿。

城区住宅地面地价(单位:元/㎡)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2540

2080

1600

1080

820

4.被征收房屋的二次装修及房屋附属设施、构筑物补偿标准:详见附件。

5.搬迁费:住宅用房按被征收合法主体房屋建筑面积给予8元/㎡,计补两次,最低不低于1000元;小作坊用房(指部分合法建筑面积用于经营性的房屋,如小卖部、碾米房等)按实际生产或经营的建筑面积给予12元/㎡补助,计补两次。

6.临时安置费及过渡期限:

(1)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主体建筑面积每月7元/平方米计算,不足30平方米的按30平方米计算。

(2)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在签订协议后,能将被征收的房屋交付拆除的给予被征收人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3)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选择存量安置房的临时安置过渡费一次性计补12个月。选择商品房安置的临时安置过渡费从腾房之日起计算,过渡截止时间至安置房交房之日再加12个月安置房装修期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期为36个月,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按双倍即14元/㎡给予补助。

7.被征收人为贫困、特困、残疾人家庭的,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助费按标准提高20%,被征收人有老人的临时安置费标准:60-69周岁1000元/人、70-79周岁1500元/人、80周岁以上3000元/人。老人补助对象为被征收人或与被征收人长期同住的被征收人家庭成员,年龄切线依据为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8.安置房证件的手续办理:①存量安置房(东门市场西南侧地块城投·天禧除外)办证相关税费在交房时,由征收人按被征收人所选安置房总价款的8%计补给被征收人,费用列入征收成本,契税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不动产权证由被征收人自行办理。②选择商品房安置的被征收户不享受安置房总价款的8%的补偿,契税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及相关费用由该商品安置房开发商承担。

注:办证相关税费8%包括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费用。

九、奖励优惠办法

被征收人在第一阶段时间内签订征收协议,并将被征收房屋腾房交付拆除的,按下列规定给予奖励;在第二阶段时间内签订协议,并将被征收房屋腾房交付拆除的,奖励政策按下列规定的50%执行;第二阶段时间后签订协议的不予奖励。

1.签订协议奖励:

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了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协议书,主体房屋按被征收合法建筑面积200元/平方米予以奖励;附属房、管理房按被征收建筑面积40元/平方米予以奖励。

2.按时腾房奖励:

被征收人按时搬迁腾房的,主体房屋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予以奖励;附属房、管理房按被征收建筑面积20元/平方米予以奖励。

3.全额货币补偿奖励:

选择全额货币补偿,主体房屋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700元/平方米予以奖励;附属房、管理房按被征收建筑面积50元/平方米予以奖励。

4.公建单位不享受奖励政策。

5.其它: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由城厢片区土地房屋征收指挥部和城厢镇人民政府具体制定武平革命老区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南部新城)建设项目各子项目征收奖励时间。

十、房屋产权及用途的认定

1.房屋用途、面积、建筑时间的确认:由武平县城厢片区土地房屋征收指挥部牵头组织“产权认定小组”认定。

2.确认原则。

(1)以办理土地使用审批和房屋产权登记确认合法产权为基本原则。对于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前,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也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且主体结构完整的祖遗房屋和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证实新建、改建的房屋,可认定为房产来源合法;对于1998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前,住宅用地审批至乡镇政府的,可认定为土地来源合法。认定为合法产权的可享受安置及其它补偿与奖励政策。

(2)对于199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后,未办理土地使用审批和房屋产权登记的,分别以县政府对该项目发布的《通告》时间为限,能履行村民义务的本村户籍村民,符合“一户一宅”原则,且无违法建设记录且主体结构完整的房屋,如能积极按征收方案规定时间签约腾房并交付拆除的,视为合法产权,同等享受安置及其它补偿与奖励。

十一、其他规定

(一)被征收人与征收实施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不得擅自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擅自拆除的,由被征收人承担一切安全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被征收人应在房屋交付拆除前向供水、供电部门结清水、电费用,属供水、供电部门安装的总表不得私自拆除、变更,应由供水、供电部门统一拆除。水表、电表、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等入户费用,按原有入户的户数给予补偿,新增入户费用由被征收人自理。

(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按国家标准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

(四)附属房不予安置,层高2.2米以上的按其结构类型房屋重置价补偿,1.6米-2.19米的按其结构类型房屋重置价的50%补偿,低于1.59米的按其结构类型房屋重置价的30%补偿;烤烟房不予安置,层高在2.2米至3米的按其结构类型房屋重置价补偿,层高高于3米的除按其结构类型房屋重置价补偿外,另给予一次性层高补助(以三米作基准层高)每平方米6元/10cm,其高度的确定以最低檐口高度为准。

(五)电力、电信(含移动、联通、铁塔等)、广电及地面、地下管线迁改补偿,由相关单位按行业规定的标准委托设计并组织施工,相关费用经武平县城厢镇人民政府召集有关部门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按实支付。费用列入征收成本。

(六)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县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商品房产权调换的房屋纳入小区统一管理,被征收人必须按该小区相关规定缴交物业管理费。

(八)本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九)同一幢房屋有不同的结构和成新,按种类结构和成新分别计算。房屋因采光需要设置的室内采光井,可以计算主体房屋建筑占地范围并纳入底层建筑面积范围。

(十)对多层房屋各层建筑面积不同的,实行垂直分割。分割后按其实际层数和建筑面积,分别核定调节系数和计算补偿办法。

(十一)被征收房地产设定抵押的,相关当事人应自行协商解除抵押关系,并在签订协议前向抵押登记部门注销抵押关系。

(十二)被征收土地上果树、苗木搬迁移栽补偿、地上苗木果树及附着物补偿、被征收房屋二次装修补偿、被征收房屋附属设施、构筑物补偿标准参照《武平县丰祥区域地块土地房屋征收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武政文〔2021〕136号)文件执行。

(十三)本方案由武平县自然资源局、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表一:被征收土地上果树、苗木搬迁移栽补偿标准

表二:地上苗木果树及附着物补偿标准

表三:被征收土地上其它附着物补偿标准

2.被征收房屋二次装修补偿单价表

3.被征收房屋附属设施、构筑物补偿单价

  4.机械设备搬迁和安装补助费

 

 

 

 

 

 

 

 

 

 

 

 

 

 

 

 

 

 

 

附件1

表一:被征收土地上果树、苗木搬迁移栽补偿标准

种类

规格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备注

杉木林

松木林

阔叶林

幼林

亩

600

 

成林

亩

400

桉树林

幼林

亩

700

成林

亩

500

落叶果树(桃、李、番石榴、板栗、梨、柿子等);常绿果树 (桔、橙、柚子、 枇杷、杨梅、油茶等)

落叶果树

幼苗

亩

3000

合理密植数80株/亩,若在同一地块套种两种以上品种的以一品种多的为计算补偿,超过合理密植株数的不予补偿

常绿果树

3600

茶园

幼年期

亩

3000

合理密植数3000丛/亩,超过合理密植株数的不予补偿。零星的按5元/丛

花圃、果苗圃、

用材林苗圃

 

亩

2000

 

房前屋后的零星桂花、

茶花树等

树高0.5米以下

棵

5

 

树高0.5-1米

10

树冠直径1-1.5米

30

树冠直径1.5米-2米

80

树冠直径2-2.5米

120

树冠直径2.5米以上

150

房前屋后的零星铁树

树高0.5米以下

棵

50

 

树高0.5-1.2米

100

树高1.2米以上

150

 

 

种类

规格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备注

绿化大苗(新增加项目)

带土球,土球直径≤20cm,胸径≤4cm

棵

15

移栽补助标准包括起挖和栽种,大苗运输补助费4.0KM以内,按搬迁移栽费的10%收取。

带土球,土球直径≤40cm,胸径≤8cm

30

带土球,土球直径≤60cm,胸径≤12cm

80

带土球,土球直径≤80cm,胸径≤16cm

160

带土球,土球直径≤100cm,胸径≤20cm

240

带土球,土球直径≤120cm,胸径≤24cm

300

带土球,土球直径≤140cm,胸径≤28cm

380

带土球,土球直径≤160cm,胸径≤32cm

540

带土球,土球直径≤180cm,胸径≤36cm

1800

带土球,土球直径≤200cm,胸径≤40cm

2400

 

 

 

 


表二:地上苗木果树及附着物补偿标准

种类

规格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备注

杉木林松木林阔叶林桉树林

中成林

亩

1200

 

毛竹

每亩130棵以上

亩

2500

零星8元/棵

每亩130棵以下

亩

2000

落叶果树(桃、李、番石榴、板栗、梨、柿子等);常绿果树(桔、橙、柚子、枇杷、杨梅、油茶等)

落叶果树

初(4-5年)

株

100

合理密植数80株/亩,若在同一地块套种两种以上品种的以一品种多的为计算补偿,超过合理密植株数的不予补偿

常绿果树

120

落叶果树

盛产(6年以上)

株

200

常绿果树

250

落叶果树

衰产(大于10年)

株

80

常绿果树

100

绿竹

五根以下

丛

10

 

5-10根

20

10根以上

30

单根

3

葡萄

初产

株

80

合理密植数220株/亩,超过合理密植株数的不予补偿

盛产

120

水泥架

4000

茶园

幼年期

亩

2500

合理密植数3000丛/亩,超过合理密植株数的不予补偿。零星的按5元/丛

青壮年期

5000

衰老期

3000

花圃、果苗圃、用材林苗圃

 

亩

5000

 

绿化大苗

地栽

亩

12000

 

袋栽

亩

8000

葛

 

株

10

独立棵

油桐

小

株

30

合理密植数45株/亩

中

50

大

100

甘蔗

 

亩

4000

零星3元/株

草莓

 

亩

4000

 

表三:被征收土地上其它附着物补偿标准

名称

结构规格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备注

卷帘门

 

m2

110

结合成新

热水包炉

 

台

160

 

不锈钢水箱

304不锈钢

m3

300

 

储水池

砖砌

m3

180

 

 

钢筋混凝土

m3

312

 

鸡、鸭舍

砌石墙

m2

80

结合成新

 

竹棚

m2

25

结合成新

大型竹棚房

层高4.5m以上

m2

40

 

简易竹棚房

层高4.5m以下

m2

25

 

活动板房

 

m2

360

按建筑面积计算

栏杆

 

米

100

突出屋面栏杆

水泥地面

水泥硬化地面

m2

30

10cm厚、C20砼

 

 

 

40

15cm厚、C20砼

 

 

 

60

20cm厚、C20砼

 

 

 

50

10cm厚、C30砼及以上

 

 

 

75

15cm厚、C30砼及以上

 

 

 

120

20cm厚、C30砼及以上

养殖鱼塘

土塘

亩

4000

含鱼苗补偿费1600元/亩

 

砖石砌筑

亩

6000

含鱼苗补偿费1600元/亩

 

砖石砌筑屋面水泥砂浆抹面

亩

8000

含鱼苗补偿费1600元/亩

坟墓

水泥墓

座

6000

双葬加补1000元

 

土墓

座

1800

双葬加补300元

 

金罐

个

500

 

蔬菜、花卉大棚

简易

m2

15

结合成新

 

竹木结构(层高4.5米以下)

m2

30

结合成新

 

钢结构(层高4.5米以下)

m2

60

结合成新

葡萄架

喷灌设施

m

20

 

 

简易架

亩

1500

 

 

水泥架

 

4000

水泥架包含塑料薄膜、铁丝等

附件2

被征收房屋二次装修补偿单价表

序号

装修材料

单位

单价

 
 

1

彩色水磨石地面

元/平方米

70

 

2

防滑地砖

元/平方米

94

 

3

普通瓷砖地面

元/平方米

100

 

4

玻化砖地面

元/平方米

234

 

5

碎大理石地面

元/平方米

78

 

6

外墙瓷砖贴面

元/平方米

100

 

7

外墙洗砂(或干粘石)

元/平方米

62

 

8

花岗岩地面

元/平方米

203

 

9

普通实木地板(或金刚板)

元/平方米

234

 

10

高级实木地板

元/平方米

421

 

11

木天棚

元/平方米

62

 

12

宝丽板吊顶

元/平方米

55

 

13

纤维板吊顶

元/平方米

3

 

14

塑扣板吊顶

元/平方米

70

 

15

硅钙板有造型吊顶

元/平方米

101

 

16

铝扣板吊顶

元/平方米

140

 

17

集成吊顶

元/平方米

179

 

18

铝合金窗与木窗补差

元/平方米

187

 

19

附加普通防盗铁门补差

元/平方米

125

 

20

卷闸门补差

元/平方米

125

 

21

铁拉网门补差

元/平方米

125

 

22

不锈钢拉网门补差

元/平方米

300

 

23

不锈钢防盗门(制作)补差

元/平方米

156

 

24

成品防盗门

 

 

 

①

单层防盗门

元/副

1560

 

②

双层烤漆钢板门

元/副

2800

 

③

双层不锈钢防盗门

元/副

4130

 

25

普通铁防盗网

元/平方米

156

 

26

不锈钢防盗网

元/平方米

172

 

27

隐形防盗网

元/平方米

257

 

28

木墙裙

元/平方米

94

 

29

不锈钢水箱

元/立方米

468

 

30

洗涤池(砖砌)

水泥面

个

156

 

大理石

个

390

 

瓷砖贴面

个

281

 

31

储水池

砖砌

元/立方米

281

 

钢筋混凝土

元/立方米

486

 

32

固定橱柜(下柜)

元/延米

998

 

33

固定橱柜(上柜)

元/延米

546

 

34

固定鞋柜

元/个

624

 

35

固定衣柜(高1.8米以上)

元/延米

998

 

36

客厅装饰隔断

元/米

624

 

37

硫璃瓦贴面

元/平方米

101

 

38

钢筋混凝土天沟

元/米

91

 

39

屋面预制板架空隔热层

元/平方米

78

 

40

屋面钢筋混凝土斜板栏杆

元/米

140

 

41

木包门与普通木门补差

元/扇

624

 

42

实木豪华门与普通木门补差

元/扇

1404

 

43

塑钢门与木门补差

元/扇

281

 

44

太阳能热水器迁移费

元/台

1248

 

45

成品淋浴房

元/个

4992

 

46

现场制作淋浴房

元/个

2730

 

47

水泥漆(或油漆墙裙)补差

元/平方米

47

 

48

石膏线条(或木花边线条)补差

元/米

31

 

49

木窗帘盒补差

元/米

62

 

50

彩钢瓦钢棚

元/平方米

203

 

51

围护彩钢棚房

元/平方米

312

 

52

灯具,吊扇、排气扇(拆装费)

元/台

29

 

53

热水器、抽油烟机(拆装费)

元/台

406

 

54

三相电迁移费

元/户

2340

 

55

水泥预制管直径30c米以下的(户外)

元/米

45-100

 

水泥预制管直径30c米-80c米的(户外)

元/米

120-240

 

水泥预制管直径80c米以上(户外)

元/米

280

 

 

56

铸铁管直径4寸以下(户外)

元/米

78

 

铸铁管直径4寸以上(户外)

元/米

156

 

 

57

镀锌管直径6分以下(户外)

元/米

13

 

镀锌管直径1寸(户外)

元/米

20

 

镀锌管直径2寸(户外)

元/米

28

 

镀锌管直径2.5寸(户外)

元/米

36

 

镀锌管直径3寸(户外)

元/米

45

 

 

58

PVC管直径6分(户外)

元/米

4

 

PVC管直径1寸(户外)

元/米

6

 

PVC管直径1.5寸-2寸(户外)

元/米

9

 

PVC管直径3寸(户外)

元/米

16

 

PVC管直径4寸(户外)

元/米

21

 

59

水泥低压线杆

元/根

468

 

水泥通讯线杆

元/根

468

 

水泥广电杆

元/根

468

 

水泥光缆线杆

元/根

624

 

60

木头电杆

元/根

156

 

61

不锈钢烟囱

元/米

187

 

62

摄像头(拆装费)

元/个

234

 

63

配电箱

元/个

78

 

64

灭火器

元/个

156

 

65

电闸开关

元/个

78

 

66

形象墙

元/平方米

250

 

67

消防栓

元/个

208

 

68

木楼梯扶手

元/米

455

 

69

镀锌管楼梯扶手

元/米

78

 

70

不锈钢扶手

元/米

172

 

71

铁艺栏杆(镶玻璃)扶手

元/米

300

 

72

硅藻泥

元/平方米

218

 

73

 

墙衣

墙纸

元/平方米

26

 

墙布

元/平方米

65

 

74

水晶灯(拆装费)

元/盏

650

 

75

艺术墙

元/平方米

455

 

76

广告牌(按宽面计算)

元/平方米

490

 

77

红外线监控设备(拆装费)

元/套

495

 

78

LED显示屏(贴片灯)

元/米

180

 

79

定制大理石砖

元/平方米

260

 

80

罗马柱

元/平方米

338

 

81

钢化玻璃门

元/平方米

156

 

82

防火门(普通)

元/副

1040

 

83

防火门(钢质材料)

元/副

2600

 

84

消防栓箱(卷盘)

元/套

983

 

85

铝塑板

元/平方米

260

 

86

顶层防水(SBS铝箔3mm厚)

元/米

29

 

87

应急灯盘

元/盏

608

 

88

挂壁玻化砖

元/平方米

360

 

89

塑胶地板(防静电)

元/平方米

215

 

90

1.5KW抽水机设备管道设施设备等

元/套

4550

 

91

钢筋混凝土压顶(护坎)

元/米

140

 

92

石坎(泥浆石砌)

元/立方米

234

 

93

铁丝网

元/米

7

 

94

装饰吊灯(普通简易款)

元/个

31

 

95

床头灯

元/个

39

 

96

货架

元/个

39

 

97

304不锈钢花洒

元/个

65

 

98

瓷瓶

元/个

26

 

99

投影仪(拆装费)

元/个

390

 

100

金橡木推拉门

元/平方米

780

 

101

金橡木纱窗门

元/平方米

390

 

102

高级水电布设补差

元/平方米

169

 

103

切菜台(贴瓷砖)

元/米

130

 

104

沉化池

元/立方米

143

 

105

分电表(拆装费)

元/个

104

 

106

暖风机(拆装费)

元/个

156

 

107

棺木(迁移费)

元/副

1560

 

108

谷仓(迁移费)

元/个

1300

 

109

高档洗手台(整套)

元/套

2405

 

110

琉璃瓦面补差

元/平方米

78

 

111

柱廊水泥楼板

元/平方米

65

 

112

石子地面铺设

元/平方米

104

 

113

混凝土门柱

元/立方米

390

 

114

明沟

混凝土结构材料量

元/立方米

300

 

石子结构材料使量

元/立方米

210

 

115

豪华入户门

元/平方米

980

 

116

豪华卫生间门

元/副

680

 

117

石头漆、仿石漆外墙

元/平方米

180

 
           

 

 

 

附件3

被征收房屋附属设施、构筑物补偿单价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

 
 

1

独立门楼

(顶有雨盖)

土木、木

元/平方米

491

 

砖木

元/平方米

562

 

混凝土

元/平方米

632

 

2

简易房(以1.5米为基准层高,每增加30CM,补偿单价增加10%)

砖混

元/平方米

264

 

砖木

元/平方米

198

 

土木

元/平方米

132

 

竹木

元/平方米

84

 

凉棚

元/平方米

36

 

3

砖砌围墙

元/立方米

468

 

土围墙

元/立方米

155

 

4

混凝土雨坪、天井

元/平方米

55

 

5

尚未建造房屋的乱毛石基础

元/立方米

366

 

6

家用柴、煤灶(固定砌筑)

单口水泥面层

元/口

562

 

单口瓷砖面层

元/口

750

 

每增加一口

加补元/口

187

 

带热水池

加补元/个

280

 

7

未建房的浆砌

基础工程

经批准

元/平方米

312

 

8

未批准

(签约期限内)

元/平方米

156

 

9

未建房的干砌

基础工程

经批准

元/平方米

234

 

10

未批准

(签约期限内)

元/平方米

117

 

11

有墙基并无地面建筑物的宅基地面积

元/平方米

156

 

12

普通水池

元/个

156

 

13

化粪池

元/座

4680

 

14

浴缸

元/只

1040

 

15

便器

抽水马桶

元/个

780

 

蹲式便器

元/个

250

 

男士小便器

元/套

408

 

16

猪(牛)栏、厕所、杂物间

土木、木结构

元/平方米

490

 

砖木

元/平方米

562

 

砖混

元/平方米

630

 

17

浆砌毛石挡墙

元/立方米

312

 

18

固定电话

元/部

91

 

19

有线电视

元/户

234

 

20

电表

元/户

468

 

21

水表

元/户

312

 

22

宽带

元/户

91

 

23

空调移机费

柜机

元/台

312

 

挂机

元/台

260

 

24

水井

有井圈

元/米

187

 

无井圈

元/米

156

 

柱噻泵井

元/眼

562

 

25

机井

元/米

195

 

26

液化气灶砖砌台架

水泥面层

元/米

366

 

瓷砖面层

元/米

546

 

石材面层

元/米

780

 

27

拆除经批准未到期限的临时建筑

钢架简易

元/平方米

343

 

砖木

元/平方米

200

 

竹棚

元/平方米

55

 

28

老厕所(有地面建筑还在使用)

元/个

1950

 

29

阁楼(楼板至平墙顶净高1.6m以上)

元/平方米

140

 

30

亭子

元/平方米

850

 

31

铁棚

元/平方米

150

 

32

芭蕉

挂果

元/丛

300

 

33

百香果

挂果

元/棵

100

 

34

树葡萄

 

元/棵

700(移栽费)

 

35

房前屋后的零星桂花、茶花、肉桂、含笑、橘子树等

树高0.5米以下

元/棵

15

 

树高0.5-1米

30

 

树冠直径1-1.5米

90

 

树冠直径1.5米-2米

240

 

树冠直径2-2.5米

360

 

树冠直径2.5米以上

450

 

36

房前屋后的零星铁树

树高0.5米以下

元/棵

150

 

树高0.5-1.2米

300

 

树高1.2米以上

450

 

37

未详的构筑物和其他高级特殊设施,另行作价补偿

 
           

 

 

 

附件4

机械设备搬迁和安装补助费

项目

1吨  以下

1-2吨

2-5吨

5-10吨

10吨以上

行吊(台)

搬迁   安装费

100

300

500

800

1200

3000

注:货物搬迁按35元/吨给予补贴

 



注:征求意见时间至2022年5月30日,征求意见期间反馈意见可发至武平县房屋征收补偿站邮箱:wpzszx@126.com,联系电话:0597-4893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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