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4116-0100-2026-00010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武平住建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23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26年第三季度全县建筑市场行为及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受监的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内容
1.建筑市场行为检查:核查参建各方履职情况,严查建设单位违规发包、拖欠工程款、未落实支付担保等问题。核查项目部人员资质、社保、合同及付款台账,落实劳务实名制和工资专户管理,杜绝欠薪隐患。
2.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省市质量安全监管规定,核查地基、主体结构施工质量,抽检建材及混凝土质量,禁用无资质搅拌站混凝土。排查各类危大工程隐患,核查闭环整改资料,抽查脚手架、扣件等关键设施合规情况。
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检查:核查安全帽、安全带、密目安全网的资质、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对照国标核查防护、阻燃、抗冲击等性能,确保现场用品合规达标。
4.施工扬尘整治检查:严格落实省市及我县扬尘治理要求,核查扬尘防治费用拨付使用、专项方案、合同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扬尘公示、渣土清运、裸土覆盖、喷淋抑尘等措施,压实总包扬尘管控主体责任。
5.施工消防安全检查:严查工地A级阻燃彩钢板用房使用情况,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值班值守。检查消防器材、通道设置、现场材料防火堆放、生活区用电及外墙保温防火施工合规情况。
6.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核查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及费用计取使用情况,对照示范图集和创城要求,规范围挡、冲洗设施、道路硬化、喷淋保洁、材料堆放及场区环境秩序。
7.防汛工作落实检查:核查在建项目防汛应急预案、防汛物资储备情况,督促开展常态化汛前自查自纠,及时排查整治汛期施工安全隐患。
8.管理人员履约检查:开展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专项检查,重点核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项目总监等人员在岗履职、到岗到位情况。
9.扫黑除恶专项排查:核查预拌混凝土用砂采购、检测、使用台账,严查违规使用海砂、台账造假行为,摸排工程转包、挂靠、强买强卖建材等涉黑涉恶线索。
10.建筑用砂及市场专项治理:落实县域建筑用砂专项治理要求,核查项目是否规范张贴用砂清单及溯源公示一览表,规范施工现场用砂溯源管理。
11.自备储油点专项排查:严查施工现场未经审批私自设置储油点问题,核查储油点建设运营、消防安全、临时用电合规性,杜绝违规储油、售油及环境污染隐患。
12.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检查:对照省市最新评价标准,核查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登记等情况,严格落实合同履约信用评价相关要求。
13.工程安责险投保检查:核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按项目足额投保安责险,严禁向个人摊派费用,检查监理单位是否将安责险投保情况纳入日常监理检查。
14.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检查:按照勘察设计质量整治百日行动要求,核查勘察纲要、技术交底、影像留存、发包行为及作业人员培训上岗等合规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随机抽取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31日前)
(二)随机抽取检查阶段(8月1日—9月1日)
(三)总结阶段(9月底)
四、组织机构
成立检查工作组,下设两个检查小组。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重视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加强领导,组织好本企业及项目部力量,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学习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切实履行好建筑市场行为及质量安全职责。
2.开展自查自纠。各企业要认真隐患排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各项部署措施认真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建设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严格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加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监理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参建工程的责任主体要必须做到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受控、安全防范措施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彻底,真正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建立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工作机制,强化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控管理,企业的自查要严格做到4个100%,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形成隐患排查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机制。
3.强化监管执法。我局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双随机”方式,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施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安全措施督促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给予立案查处。
4.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推进安全生产知识“七进”,加强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企业应认真督促项目部加大安全培训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5.认真总结提升。建设各方主体要认真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加强整改,建立健全隐患治理机制。我局将对本次检查情况中拒不履行安全责任、现场管理混乱、人员不到位、落实安全文明标准化差的项目进行全县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采取“差异化”管理。通过约谈企业负责人、对企业进行行政警告、立案查处等方式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提升建筑业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附件:1.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须提供材料清单
2.施工现场用砂清单及溯源公示一览表
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3日
附件1
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须提供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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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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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
1 |
限于政府投资项目 |
招标公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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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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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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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标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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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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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专业承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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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管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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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设工程款支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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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 单位 |
9 |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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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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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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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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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质量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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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安全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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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专业分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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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劳务分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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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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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材料设备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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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专业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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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劳务分包款支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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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材料设备采购台账、支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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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材料设备租赁台账、支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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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自有机构租赁台账、支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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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单位 |
24 |
现场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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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农民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表、考勤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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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单位 |
26 |
监理例会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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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监理月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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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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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报审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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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施工现场用砂清单及溯源公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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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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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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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名称 |
品种 |
规格型号 |
数量 (立方米) |
使用部位 |
进场日期 |
是否甲供 |
生产厂家(供应商) |
生产厂家(供应商)及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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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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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安网备: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