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4120-0600-2026-00044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武平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30
为更好地完成2026年上级下达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根据《福建省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省级资金)实施方案》要求,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我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培训机构资质要求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必要的培训场所和现代教学设备,原则上有1个以上的专业实践实训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具备市级以上示范资质;
2.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
3.愿意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5.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对培训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抽查。
二、申报材料
1.培训机构申报书(见附件);
2.培训初步实施方案和教学计划,包括培训类别、培训对象、培训规模(人数)、培训内容、经费概算以及培训能力、师资来源、教学条件等;
3.实训基地相关材料;
4.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及遴选办法
1.申报时间:2026年7月1日—7月10日。符合上述条件的培训机构将申报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秘书股(农村劳务开发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办理。联系电话:0597-3231565。
2.遴选办法:对报名并具备培训资质申报单位在教学设施、实践基地、食宿条件、学员来源和办班经验等五个基础条件方面进行评价量分。评价量分总分100分,入选培训机构评价量分合计必须≥75分。遴选培训机构不超过9家,若已报名并具备培训资质培训机构超过9家,按得分高低排名确定承担本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
附件:武平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申报书
武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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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安网备: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