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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 索 引 号:LY04120-0600-2026-00004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武平县农业农村局、武平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9
武平县农业农村局 武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武平县2026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6-01-19 09:32
 武平县农业农村局 武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武平县2026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武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农产品加工做强做优、提档升级,发挥二产联农带农作用有效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乡村产业振兴,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7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武平县2026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武平县农业农村局             武平县财政局

                                2026119

武平县2026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通过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补助,有效提升产地加工处理能力,推动特色农产品加工做优做强、提档升级,进而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二、补助对象

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补助主体”)。补助主体必须加工产业基础扎实、联农带农机制紧密、依法经营、信用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

三、补助方式和范围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2024年度以来至2025年12月31日新建、改(扩)建,且未获省级及省级以上财政补助的冷藏保鲜设施及产地加工项目的建设主体进行补助,优先支持2025年度已建成的储备项目。

四、补助标准

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设施设备总投资金额的50%,其中冷藏保鲜设施以工程结算金额为依据,产地加工设备以实际购买金额为依据。单个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400万元,其中农产品产地加工设施设备单个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冷藏保鲜设施单个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当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补助资金不够分配时,补助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作相应下调,补助总额不超过上级下达补助总额。    

五、建设内容

重点支持我省大食物观中涉及且联农带农效果显著的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粮油等特色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鼓励优先支持产地加工全链条提升项目,项目建设范围参照《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附件1)。

六、项目申报材料

1.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含详细联农带农情况说明)。

2.武平县2025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2)。

3.武平县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申报表(附件3)。

4.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5.加工设备购置合同、汇款凭证、发票等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

6.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合同、竣工图纸、汇款凭证、不低于补助金额的发票等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

7.所申报的设施设备购置情况应列出汇总清单,明确相应的开票时间、发票编码、发票金额、付款金额、付款时间及付款凭证号码。

8.《项目申报材料承诺书》和专项审计报告(工程类)。申报企业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

七、项目验收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主体验收申请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合格经会议研究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及时据实补助。

八、其他事项

项目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并以目录列明。提交书面材料一份于2026年1月30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4楼),并随附相关电子版资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97-3231558,邮箱:wpxxmb@163.com。

 

附件:1.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

2.武平县2025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

3.武平县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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