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4120-0600-2025-00056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武平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7
武平县农业农村局 武平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武平县2025年农产品加工固投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武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支持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推进乡村振兴,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农〔2024〕20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武平县2025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武平县农业农村局 武平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7日
武平县2025年农产品加工固投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目的
通过固定资产投资补助,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增强产业带动能力,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二、项目补助对象
县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购置的加工、检测、冷藏、冷冻设备或新建冷库等进行补助。补助主体必须依法经营、信用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
三、项目补助时间
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时间当年度及上一年度未补助的加工设备(2023年11月1日-2025年4月30日)。对企业同一项目(主要是指加工设备或加工生产线),当年或上一年度已获得补助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补助。
四、项目补助标准
补助主体新增购置加工设备、检测设备、以加工设备、检测设备购置金额的40%为上限进行补助,冷藏、冷冻设备单个主体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新增冷库(含超低温库、速冻库、冷藏库、冷冻库)建设,每立方米最高补助400元,单个主体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当年省级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补助资金不够分配时,补助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作相应下调,补助总额不超过上级下达补助总额。
五、项目申报材料
1.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
2.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
3.武平县2025年度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补助申报情况汇总表;
4.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5.加工设备、检测设备购置合同、汇款凭证、发票等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
6.新增冷库建设合同、竣工图纸、汇款凭证、发票等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
7.所申报的设备购置汇总列出清单,明确相应的开票时间、发票编码、发票金额、付款金额、付款时间及付款凭证号码。
8.企业出具《项目申报材料承诺书》。申报企业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
六、其它事项
1.项目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并以目录列明。提交书面材料一份,并于6月30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4楼)受理(联系电话:3231558),并随附相关电子版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2.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企业申报的项目开展实地核查和验收。
3.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确定拟补助企业和补助资金,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联文下达项目补助资金。
附件:1.武平县2025年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申请情况汇总表
2.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申报情况表
附件1
武平县2025年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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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企业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 性质 |
加工 类别 |
工程 进度 |
项目 情况 |
新增设备 投资总额 |
申请补助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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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名称和项目名称要填全称;
2.企业类别填写简称、主要是:龙头企业(国家、省级、市级重点)、合作社、家庭农场、其他农业企业等;
3.项目性质填写新建、改建、扩建、技改等;
4.加工类别填写粮油、果蔬、茶叶、食用菌、畜禽、水产品;
5.工程进度写在建或竣工。
6.项目情况写项目总投资、实施时间、地点、建设内容、预计年产值等。
附件2
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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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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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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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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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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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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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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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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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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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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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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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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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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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集体企业 □民营企业 □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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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主导产品及发展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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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农带农 情况 |
□租赁( 户) □就业务工( 户) □入股分红 ( 户) □收益分红( 户)£订单收购( 户) □提供服务(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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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设备名称或建设项目 |
购置金额或建设面积 |
证明或发票凭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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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设备总投入(新增冷库体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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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盖章 |
县财政局意见 |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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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安网备: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