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农村局
  • 索 引 号:LY04120-0600-2025-00020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武平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7
武平县2025年粮油生产扶持政策
时间:2025-03-17 08:24
                                     武平县2025年粮油生产扶持政策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按户发放,补贴对象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有符合耕作条件耕地的国有农场、村集体或其他经济组织。根据下达资金总额和确定的耕地面积测算每亩补助金额。

主要流程:村级登记面积→乡镇(街道)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复核,汇总测算金额并反馈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分解到户金额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一卡通”发放。

二、规模种粮补助政策

1.相对连片每季种植水稻30亩(含)-100亩的,县级给予早稻补助260元/亩,中稻、晚稻补助60元/亩;相对连片每季种植水稻100亩(含)以上的,县级给予早稻补助400元/亩,中稻、晚稻补助100元/亩。

2.对流转耕地200亩(含)以上种植粮油的,市级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亩(按流转耕地面积计)。对开展稻油(含花生、油菜)、稻豆(含大豆、杂豆)轮作或种植双季稻、再生稻30亩(含)以上,市级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亩(补助面积=最小的一季面积×复种指数)。

3.对开展稻菌(含香菇、木耳、羊肚菌)、稻芋轮作30亩(含)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级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亩(以水稻种植面积计)。

4.标准钢架温室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60亩以上的,省级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最高奖补100元/亩;规模种植早稻并连作晚稻30亩以上的,省级按早稻实际播种面积给予最高奖补200元/亩。

主要流程:实施主体申报种植规模→乡镇(街道)审核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组织验收,抽查复核→镇、村两级公示无异议→申报资金→县级公示无异议→拨付资金。

三、早稻示范片奖励政策

1.城厢、中山、岩前、象洞、十方、武东、中堡、永平8个镇,每完成1个、2个、3个早稻百亩示范片分别奖励4万元、9万元、15万元。

2.东留、中赤、桃溪、大禾、湘店5个镇,每完成1个50亩、2个50亩(或1个100亩)、2个50亩及1个百亩早稻示范片分别奖励2万元、4.5万元、9万元。

3.平川、万安、民主、下坝4个乡镇(街道),每完成1个50亩、2个50亩(或1个100亩)、3个50亩(或1个150亩)以上早稻示范片分别奖励2万元、4.5万元、8万元。

主要流程:乡镇(街道)申报→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审核→县级公示无异议→拨付资金。

四、撂荒地复垦种粮油补助政策

1.复垦撂荒二年(含)以上耕地用于相对连片种植水稻面积5亩(含)-10亩、10亩(含)-30亩、30亩(含)-50亩、50亩(含)以上的,县级分别给予补助200元/亩、300元/亩、400元/亩、500元/亩;符合规模种粮补助条件的,可叠加享受规模种粮补助。

2.复垦撂荒二年(含)以上耕地用于相对连片种植大豆、玉米、甘薯、马铃薯等旱粮作物面积5亩(含)-10亩、10亩(含)-30亩、30亩(含)-50亩、50亩(含)以上的,县级分别给予补助50元/亩、100元/亩、200元/亩、300元/亩。

3.对新复垦撂荒地种植粮油作物且相对集中连片30亩(含)以上的种植户(包括粮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市级给予补助400元/亩;对2024年度复耕撂荒地种植粮油且在2025年度继续全部种植粮油作物的,市级给予补助100元/亩。对近年来已享受市级撂荒复耕补助政策后再次撂荒复耕,不给予补助。

主要流程:实施主体申报→乡镇(街道)现场核查→县农业农村局会同乡镇(街道)验收→镇、村两级公示无异议→申报资金→县级公示无异议→拨付资金。

五、粮食单产提升补助政策

对集中连片种植水稻100亩(含)以上的经营主体,早稻、双季晚稻亩产达600公斤(含)以上,或中稻、一季晚稻亩产达700公斤(含)以上,市级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个,亩产每提高50公斤,奖励资金增加0.1万元/个,单个经营主体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主要流程:具体实施细则以市级下发的文件执行。

六、马铃薯、大豆、油菜种植补助政策

1.相对连片种植马铃薯、大豆面积50亩(含)-100亩的,县级给予补助50元/亩;100亩(含)以上的,给予补助100元/亩。对不以生产干大豆为目的或未正常开展生产管理的不予补助。

2.相对连片种植油菜面积10亩(含)-20亩的,县级给予补助200元/亩;20亩(含)-50亩的,给予补助300元/亩;50亩(含)-100亩的,给予补助400元/亩;100亩(含)以上的,给予补助500元/亩,对不以生产油菜为目的或未正常开展生产管理的不予补助。

主要流程:实施主体申报种植规模→县农业农村局会同乡镇(街道)验收→镇、村两级公示无异议→申报资金→县级公示无异议→拨付资金。

七、粮食作物种植保险政策 

1.水稻每亩保险金额1000元,保险费率3%,即每亩30元。

2.对开展100亩(含)以上的水稻制种农户或专业合作社实行单独投保,制种每亩保险金额1600元,保险费率7%,即每亩112元。

3.玉米每亩保险保额1000元,保险费率4%,即每亩40元。

主要流程: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上级保险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统一投保。

八、粮油生产社会化、专业化服务补助政策 

1.提供水稻机插或机烘等农机化服务的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对粮油生产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等给予分环节或全环节补助,单季每亩最高补助130元。

主要流程:服务主体申报→乡镇(街道)核查→村公示无异议→县农业农村局汇总面积和补助金额→县级公示无异议→拨付资金。

2.支持县级及以上粮油类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优质社和县级以上粮油类家庭农场优质场建设,对县级以上家庭农场优质场和市县级农民合作社优质社每个补助不超过10万元;省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优质社每个补助不超过30万元;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每个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主要流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申请→乡镇(街道)推荐→确定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公示→拨付资金

九、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点补助政策

新建或改造升级的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点设施装备省级财政补助金额为投资额的80%,单个经营主体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60万元。

主要流程:实施主体申请→乡镇(街道)推荐→县农技站现场勘察→拟实施主体公示→确定实施主体→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县级公示无异议→拨付资金。

十、稻田综合种养补助政策

当年度新建(或新增)种养面积达标(稻渔模式连片20亩以上,稻鸭模式相对连片100亩以上)的稻田综合种养在全市排名靠前(市级将根据当年度实际情况定奖励名额)的示范点,市级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以市下发实施方案为准。

主要流程:实施主体申报→县农业农村局摸底、立项→县农业农村局联合财政、自然资源、发改等部门初验(水稻成熟时)→根据初验结果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核验→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核验→市级对核验合格且得分排名靠前的进行奖励→拨付资金。

十一、鼓励新农人种植粮油

鼓励并支持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市级新农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涉农创业大学生)发展粮油生产。新农人种植粮油的,上述市级政策措施中规定的条件门槛降低50%,补助标准提高10%。

 

 

武平县农业农村局(宣)

2025年3月1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