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4120-0600-2024-00058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武平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6
武平县2024年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主体
经乡镇推荐,县农业农村局筛选、审核,确定福建省喜浪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平县十方钟富连家庭农场、武平县头雁家庭农场、武平县风中雨露家庭农场等4家经营主体为我县2024年粮食规模种植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总面积3282亩,其中早稻面积1289亩,中、晚稻面积1993亩(附件1)。
二、目标任务
(一)提升粮食单产。各粮食规模种植实施主体通过实施单产提升项目,水稻单产比当地平均亩产提高8%以上。
(二)普及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促进粮食规模种植主体改善生产设施,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方式,提高技术到位率,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95%。
(三)规范资金使用。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服务对象满意率≥80%。
三、建设内容
各实施主体原则上应按申报的实施地点、种植品种、种植规模、主推技术、目标产量等方面开展建设,通过购置粮食生产设施装备,改善生产设施,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的增产潜力,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水稻单产。重点推广应用新品种、新农药、新机具、新肥料、新技术等粮食“五新”,示范推广水稻精量播种、精准条播、侧深施肥、一喷多促等关键技术;开展生产集约化统一供种育苗、肥水管理、病虫防控、技术指导、机械作业(含深翻、播、插、防、收、烘)等。
四、资金使用
(一)补助标准。项目总资金60万元,对水稻相对集中连片种植400-1000亩的主体,单个实施主体补助不超过15万元,原则上补助设施装备的资金不超过设施装备投资总额的80%。
(二)补助范围。资金主要用于精量播种、精准条播等育秧流水线、暗化出苗室、高性能插秧机、飞播直播机械、育秧(苗)大棚等设施装备购置,育秧基质、商品有机肥、生物农药、“一喷多促”药剂等物化投入补助,以及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测产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三)补助方式。资金采取直接补助、物化投入补助、社会化服务补助和粮食生产机械装备升级换代补助等方式。机械设备不得重复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以及其他项目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项目实施小组(附件2),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项目测产验收以及技术指导等工作。各有关乡镇和实施主体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落实好项目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关键技术,建立生产档案,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二)明确主推技术。要立足于指导、服务、扶持、规范的工作思路,集成良种、良法、良机、良制,推动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实现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力机型的“三主融合”,提升单产水平。各实施主体因地制宜选用优质高产抗病水稻品种,重点推广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叠盘暗化出苗)、测土配方施肥、病虫绿色防控、化肥农药减量施用、绿肥种植、秸秆还田等水稻绿色高产栽培技术;推行水稻机械化生产作业(含深翻、播、插、防、收、烘等),提高农机作业水平,减少种植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三)严格测产验收。在水稻收获季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测产,测产时按照百亩片规模选择一类、二类、三类田进行测产(附件3),每类田面积不小于1亩,最终产量加权平均后,与当地上年单产水平进行比较。原则上千亩以下规模的测产2个百亩片。
(四)规范资金管理。根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及《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财规〔2023〕26号)精神,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项目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根据核实测产验收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粮食规模种植主体按程序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五)落实绩效考评。项目完成后,各相关乡镇应组织实施主体做好项目实施的总结工作,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建设成效、资金使用和存在问题等进行分析,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项目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相关材料包括土地流转合同、生产档案,购买农业生产机械设备设施、育秧基质、商品有机肥等物化投入支出票据及技术培训、测产验收等方面的支出凭证及项目实施各环节的影像资料等。
附件:1.武平县2024年粮食规模种植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信息表
2.武平县2024年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小组成员名单
3.武平县2024年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示范片测产验收表
4.武平县2024年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生产记录表
武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6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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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实施主体名称 |
示范地点 |
拟实施面积(亩)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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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 |
中、晚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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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省喜浪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岩前镇大布村 |
860 |
430 |
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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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武平县十方钟富连家庭农场 |
十方镇叶坑村 |
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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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稻152亩 晚稻453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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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武平县头雁家庭农场 |
十方镇白土村、黎明村 |
805 |
205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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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武平县风中雨露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 |
武东镇四维村、中堡镇乌石村 |
1012 |
502 |
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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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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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2 |
1137 |
2145 |
武平县2024年粮食规模种植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信息表
备注:实施面积以验收面积为准。
附件2
武平县2024年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项目实施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钟万金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胜鸿 县农业农村局三级主任科员
林文生 县农技站站长 农艺师
成 员:兰晓琴 县农技站农艺师 项目具体负责人
兰朝晃 县农技站副站长 高级农艺师
危天进 土肥站站长 教授级高级农艺师
钟长春 县农机站站长
王达城 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副主任 助理农经师
刘汉荣 县计财股股长 农经师
肖银玉 县植保站高级农艺师
傅文华 县农技站高级农艺师
梁桂华 县农技站高级农艺师
肖雄东 县农技站助理农艺师
曾永才 县质监站农艺师
钟 栩 县农技站干部
各实施主体所在乡镇农技负责人
附件3
武平县2024年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示范片测产验收表
示范片地点: 季别: 测产时间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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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产量类型 |
户主 |
品种 |
实收面积(亩) |
湿谷产量 (公斤) |
湿谷亩产 (公斤) |
杂质率 (%) |
晒干率 (%) |
干谷亩产 (公斤) |
代表面积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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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 范 片 |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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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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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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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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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产验收意见 |
测产验收组组长: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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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产验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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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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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武平县2024年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
提升项目生产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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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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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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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事项 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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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期 |
播种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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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栽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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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穗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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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穗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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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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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肥情况(施肥时间、肥料种类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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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病虫害情况 (施药时间、农药种类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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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成本 |
类 别 |
具体事项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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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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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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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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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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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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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安网备: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