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4118-1300-2026-00004
- 备注/文号:武运〔2026〕10号
- 发布机构:武平县运输发展中心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09
武平县运输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武平县机动车维修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机动车维修企业: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国标《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2023)要求,落实省、市道路运输安全工作部署,压实维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龙岩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关于开展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龙道运〔202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维修行业实际,特制定《武平县机动车维修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武平县运输发展中心
2026年7月9日
武平县机动车维修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整治工作责任
各维修企业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严肃性、必要性,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为本次自查整改第一责任人,对照整治内容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完整问题台账、整改佐证材料,按时报送自查整改报告,坚决杜绝虚假整改、隐瞒隐患、拒不配合检查等行为。
二、阶段整治工作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6年7月10日—8月10日)
中心组织行业宣贯培训,线上行业群推送整治文件,明确自查标准、整改要求及资料报送规范。全县所有一、二类整车维修企业、三类专项维修业户全面开展自查,对经营资质、维修质量、安全生产、人员管理四类问题逐项整改,留存整改前后照片、采购台账、维修档案、安全培训记录等全套佐证资料。
各企业将自查整改报告、问题整改台账、佐证材料统一于2026年8月12日前报送至县运输发展中心维修与培训股。逾期未报送、自查弄虚作假的企业,直接列入重点抽查名单。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6年8月11日—9月11日)
中心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划分城区、十方、岩前、桃溪、东留五大片区,联合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抽查、多部门联合执法、投诉线索专项核查等方式开展全覆盖现场核查。
按照隐患分级处置原则:一般隐患现场立行立改;较大隐患下达限期整改文书,限期7日内闭环复查;无证经营、虚假竣工、非法改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步移交相关职能部门立案查处、约谈企业负责人,实行一案双查。逐户建立“一企一档”整治台账,按月填报维修企业排查整治统计表。
(三)巩固提升长效管控阶段(2026年9月12日起长期坚持)
梳理本次整治典型违规案例,开展行业警示通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维修质量信誉考核、跨部门联合监管、维修投诉快速处置长效机制;持续督促企业规范、及时上传维修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实现维修行业常态化、规范化监管。
三、聚焦四大重点领域,从严开展整治排查
(一)备案条件与备案管理整治
重新核查维修企业是否符合备案条件,核查企业场地、工位、专用设备是否符合GB/T16739-2023标准;排查超范围经营整车、新能源高压、危货罐体维修;整治场地搬迁未更新备案、擅自缩减工位、拆除专用检测设备行为;严查新能源维修企业绝缘设备缺失、高压维修人员无证上岗问题。
(二)维修经营与质量行为整治
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翻新配件,配件无溯源台账、以副厂件冒充原厂件欺诈车主;整治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漏项、减项、虚假作业、代开竣工合格证、维修电子档案数据虚假上传;查处未按GB/T18344-2025规范作业、收费不公示、乱加价、推诿返修责任;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承修报废车辆、拼装机动车。
(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整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缺失,未落实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排查车间、仓库、宿舍“三合一、多合一”,消防通道堵塞、消防器材失效、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规范机油、油漆等危化品存放,整治喷烤漆房无防爆通风设施、特种设备未按期检测;严查新能源维修违规带电拆装动力电池、未执行高压断电绝缘检测流程等安全风险。
(四)从业人员与内部管理整治
核查电焊、气焊、新能源高压维修人员特种作业证持证及有效期;整治维修档案、配件台账、危废台账、安全检查台账缺失、记录造假;规范投诉处置流程,杜绝拖延、拒绝处理维修质量纠纷等侵害车主权益行为。
四、强化工作保障措施
(一)压实属地监管。落实分片包保、责任到人,建立隐患整改销号机制,跟踪整改闭环。
(二)约束企业整改。整治期间隐瞒问题、虚假整改、拒不配合检查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置,纳入年度质量信誉考核负面清单。
(三)常态化联合执法。每月紧盯无证维修、非法改装、危废违规处置、新能源高压违规作业四大风险点,改装车辆线索移交公安交警溯源整改。
(四)宣传曝光警示。通过行业微信群、张贴公告、上门宣讲普及法规,对拒不整改、典型违法企业在全县维修行业内通报曝光。
(五)强化结果运用。整治全部结果纳入企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对违规企业依法责令整改、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业整顿,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常态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大营运货车、新能源维修门店抽查频次,实时监控维修电子档案上传数据。
五、材料报送要求
2026年12月18日前完成全县专项整治工作,中心于12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排查整治统计表、典型案例统一报送至龙岩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培训与维修科。
附件:武平县维修企业自查整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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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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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维修企业自查整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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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隐患清单 |
整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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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 |
隐患整改治理情况 |
复查时间 |
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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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运输发展中心 2026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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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安网备: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