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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武平县公安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29    【字体: 】 点击量:
 

武平县公安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总结武平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至20221231日。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武平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3239000  地址:武平县城厢镇武平大道25号  

电话:0597-3239000  邮编:3643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武平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的业务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紧密结合公安工作特点,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始终坚持“明确各部门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提质增效。认真执行武平县人民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公开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不断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切实加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有效监督。

(三)加强政策解读质量。主动公开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交警大厅、派出所户籍窗口、出入境管理大厅、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等窗口单位以公示栏的形式公布办事指南、办理事项条件、程序、收费标准、依据和投诉、举报的途径等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更全面、更快捷获取信息积极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有效公开和便捷服务的水平。

(四)加强网站两微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核心平台作用,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便民利民措施、重大工作部署和警务信息等重要信息,更加方便群众了解情况、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着力打造“武平公安”微信号、视频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品牌,充分挖掘在大庆安保、疫情防控、打击犯罪、服务民生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2022年发送各类图文、视频等新媒体作品510条,阅读(播放)总量1000+。在奉法龙岩、武平发布、武平生活等微信报道警务信息、警察故事300多篇,阅读量超过100万。

(五)主动自查强化保障。加强对各警种政务办事情况的督查,对在政务办事中不按制度办事、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予以办理。

(六)主动交流加强学习。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短信提醒和电话沟通等方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同时要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主动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26

行政强制

55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9.0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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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五、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通知收取件数

通知收取金额

实际收取金额

0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在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诸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工作还不到位。二是公开内容较单一,公开效果不够明显;三是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3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增强公开实效。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单位内部培训交流,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二是进一步强化职责,提高创新意识,拓展公开方式,及时对有关栏目进行调整充实,使之更好地发挥服务群众的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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