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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武平县公安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25    【字体: 】 点击量: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总结武平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武平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3239029

  地址:武平县城厢镇武平大道25号  电话:0597-3239000

  邮编:3643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武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公安行政职能,聚焦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关注关切,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履行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能,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发展,不断提升新时代公安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公开载体更加全面。进一步扩展政务公开载体和渠道,切实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平安武平”微博,“武平公安”“武平交警”微信公众号等灵活性强、交互性好的优势,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和主动回应工作。2021,我局通过“两微一端”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164篇,其中:法律法规类59篇,交通违法车辆信息24期,反诈宣传信息78篇,服务类信息11篇,安全防范类信息373篇,利用“武平公安”抖音平台开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直播8期,点赞量30+,观众人数12+

    (二)公开重点更加突出。一是扎实抓好涉及公安机关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高质量完成了12件建议、提案办理任务,代表委员对县公安局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保持100%,实现了建议提案办理和公安工作质效双提升。二是做好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共抽查了涉爆单位9家(次)、旅馆业67家(次)、机修业6家(次)、娱乐场所6家(次)、保安服务业4家(次)、网吧10家(次)、公章印制业6家(次),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单位33家(次)、护农狩猎队28家(次)。期间共检查发现问题33个,督促整改到位33个。抽查情况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三)公开范围更加广泛。以服务保障民生为重点,进一步扩展公开范围,提升服务效能。依托微信公众号适时发布倾向性、苗头性违法犯罪信息预警和节假日道路交通状况、居家出行安全需知等警方提示,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技巧、提高防范能力。2021年以来发布警方提示、安全防范知识373条,更新发布行政规范文件1条,预算说明信息1条,决算说明信息1条。

    (四)与民互动更加有效。举办“在线访谈”,选择与公安工作紧密相关、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主体,直接与广大网民实时互动交流,介绍公安工作情况,解读法律法规政策,回答网民提出的各类问题;适时开展“网上调查”,就群众关注的热点,广泛征求意见建议。2021年以来围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扫黑除恶斗争、基层治理、便民举措等民生问题,举办“在线访谈”2场,围绕公共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校园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网上调查及反馈10次,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71

行政强制

58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1.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在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诸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与公众期盼、需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2022年,县公安局将按照县委、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继续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指导思想,强化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全面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围绕公安机关出台的重大举措和群众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托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及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提升解读水平,做到简单明白、通俗易懂。

    (二)强化重点信息公开力度。在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三)加强机制和能力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建立工作联动协调机制,整合多警种部门人才力量,组建一支“能力强、素质高、业务硬”的信息公开队伍,为高质高效推进政府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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