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4112-0400-2026-00027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武平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24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作用,提升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龙岩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龙财监〔2026〕3号)、《龙岩市落实“1+X”监督机制实施方案》及《武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执法监督检查和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武财绩监函〔2026〕2号)等文件要求精神,我局于2025年8月13日至8月29日对武平县民政局、武平县中山镇人民政府、武平县天然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开展了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被检查单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性,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深入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执行,切实提高政府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
(二)被检查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支出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
(三)被检查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
(四)被检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五)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二、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方面。部分原始单据手续不够规范,记账凭证原始凭证附件不完整,部分凭证未附相关附件;现金账账不符、银行存款账实不符;账表不一致;会计报告编制不规范等。
(二)会计核算方面。部分业务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未严格执行一事一结,部分科目使用不准确,收入确认不及时。在建工程结转不及时,资产报废损益确认不及时等。
(三)内部控制方面。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三、整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会计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制度,责成被检查单位在收到检查处理决定书后十五工作日内对发现问题限期纠正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武平县财政局。
武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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