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镇
武平县中山镇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时间:2016-03-24 00:00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县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及应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武平县中山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武平县中山镇老城村政府路1号,邮编:364304,电话:3232518,传真:3232519)
一、概述:
2015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部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按照“公开为主,不公开为辅”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武平之窗网站、武平电视台、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与中山镇社会经济事业发展,全力打造实至名归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工作结合起来,使之成为充实政府信息的便民服务窗口。
1、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及培训工作。选取干部职工中计算机操作熟练、具有一定书法功底能力的同志,定期不定期地在武平之窗网站、武平电视台、宣传文化广场大型LED屏、财政所宣传栏、树德桥旁宣传栏、镇政府西侧围墙边宣传栏等处积极主动地公开政务信息,做到“信息即时公开、群众即时知晓”,增强干部职工推行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高效性、自觉性。
2、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按照“公开为主、不公开为辅”的总体要求,我镇尽最大限度地把事关群众利益的政务信息及时对外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2015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涵盖机构信息、工作信息、规章制度信息、政策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通过下发文件到各村、镇直有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并通过镇村干部将文件精神传达到群众中去。二是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在政府机关等办公场所张贴公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三是通过新闻和报刊形式,公开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政府信息按规定可以公开的,均实行免费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少数部门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工作进展较为缓慢。2、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各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镇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改进措施。1、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丰富公开形式。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中山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3日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3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网上申请数
0
 
3、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