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镇
永平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9 11:02

 

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至20181231日,并将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wp.gov.cn)进行公布。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永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平镇帽村村帽村路32号,邮编:364306,电话:4632003,电子邮箱:(wpxypxzf@163.com)。

一、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基本情况:2018年我镇紧紧围绕工作实际,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工作亮点和成效: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信息公开人员配置,由一名党政办同志负责日常管理和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实现信息公开常态常效开展;二是优化信息公开质量,实行“先审核、后公开”制度,对要公开的信息层层把关,按照“谁负责、谁承办、谁公开”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防控信息公开漏洞;三是线上线下公开相结合,线上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清新永平”微信公众号,线下利用信息公开栏进行信息公开,并通过公众号及时查阅办理群众留言咨询。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在原有基础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机制、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程序、范围、责任查纠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保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有质量。一是围绕重点工作,对当前“三大战役”等重点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二是严格安全管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并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遵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三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要求各部门对拟公开的信息,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经信息公开日常管理人员审查后,报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批,保障公开信息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我镇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数为189条,其中2018年度主动公开2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分为机构介绍、财政信息、人事信息、通知通告、工作动态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新媒体和传统形式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激发新兴媒体活力。依托“武平县人民政府”上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模块下的子模块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阅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镇级微信公众号 “清新永平”,结合当前工作按时推送工作动态,政策解读,便民信息等内容条;另一方面巩固传统镇、村级实体公开栏。全镇各村在人流密集点设立党务、村务、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并由专人负责更新、清洁、保养。

(四)我镇根据工作要求,在政务公开栏设置政策解读专栏,主要对一些惠民政策、法律法规等通知文件进行宣传和解读,确保群众能够“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我镇通过微信平台,积极主动回应群众期盼、社会关切的问题。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历年来我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数量为189条,其中2018年度27条。主要受理方式为书面申请,数量较多的申请事项为通知、财政信息等。

(二)历年来我镇申请的办理件数为189条,其中2018年度申请办理件数为27条。根据申请公开文件信息要求及有关保密要求,对申请公开的189条文件信息进行审查,均符合公开条件,且按时进行公开。不存在公开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支出主要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历年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2.一些部门对信息公开缺乏认识,对信息公开的程序不清楚,易导致信息公开缺乏时效性。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微信等新媒体作用,扩大网上公开范围。二是加强对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程序,保障信息公开规范化。三及时收集公开信息,及时发布,及时更新,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附表:

      

单位

2018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7

18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7

18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7

18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7

189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7

189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7

189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