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镇
永平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04 14:11

永平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按照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撰写工作要求,现将我镇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wp.gov.cn/admin)进行公布。

一、概述

根据省、市、县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通知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我镇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回顾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我镇能够按照要求,强化队伍建设,严格审核把关,落实工作任务,强化经费保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使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成果日趋明显,保证我镇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2016年以来,我镇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机构健全,领导责任到位、工作人员职责清晰具体。年初,我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纪委、党政办等部门人员为成员,具体由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计划,指导全年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章立制,强化规范化建设。

我镇根据《条例》规定及结合本镇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已制定执行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等一系列制度,适时修改补充完善。同时参照执行县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信息协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保障,加大资金投入。

我镇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将工作经费列入镇政府财政预算,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维护、农村政府信息公开站点建设方面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效性。2016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入资金约3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我镇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数为136条,其中2016年度主动公开4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分为机构介绍、财政信息、人事信息、通知通告、工作动态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的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也有部分通过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四)我镇根据工作要求,在政务公开栏设置政策解读专栏,主要对一些惠民政策、法律法规等通知文件进行宣传和解读,让更多群众能够清楚了解国家政策,更好地服务三农。2016年共宣传发布政策解读材料15份。

(五)我镇通过网站、微信平台和民情收集等方式,积极主动回应群众期盼、社会关切,并由专人负责民情民意收集处理工作。2016年我镇共处理社会关切问题条数56条,主要涉及扶贫、生态环境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历年来我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数量为136条,其中2016年度41条。主要受理方式为书面申请,数量较多的申请事项为通知、财政信息等;

(二)历年来我镇申请的办理件数为136条,其中2016年度申请办理件数为41条。根据申请公开文件信息要求及有关保密要求,对申请公开的136条文件信息进行审查,均符合公开条件,且按时进行公开。不存在公开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支出主要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历年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存在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信息能否及时有效公开、公开的方式方法是否便于阅读等问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效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切实履行部门工作职责,继续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努力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切实按照规定主动公开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公开的目录、内容,扩大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三是及时整理发布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收集整理常见问题并发布到平台,方便群众查询,对网络咨询和提问,在时限内办复,杜绝超时办结事项和长期不办结事项。四是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程序,开展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附表:

      

单位

2016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1

13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1

13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41

13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41

136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1

136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41

136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