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 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万安乡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万安乡下镇村下镇路1号;邮编:364316;电话:0597-4802029;传真:0597-4802029;电子邮箱:fjwpwa@126.com )。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乡从2008年4月开始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我乡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先后多次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和乡村两级干部会议,对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和督促,并根据领导班子成员的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计理财小组和监督小组的相关人员。乡党委、政府明确要求政务公开工作要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为此,我乡专门指定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乡2011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调整充实了万安乡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组织机构,规范了内部工作流转程序;2、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使他们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流程和工作机制,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了“万安乡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http://www.wp.gov.cn/cms/html/wax/index/313628981.html);3、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我乡编制了《万安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万安乡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服务承诺、岗位管理、工作登记、投诉举报等四项工作制度,并上墙公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乡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一年来,从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截至目前,万安乡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9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乡镇介绍1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5条,通知公告28条,工作动态13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乡采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有:一是通过政务公开栏、内务公开栏以及我乡相关公示点等方式公布;二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
我乡在2011年度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做法主要有:一是首先对政府文件信息进行清理、清查、分日期归类,编制目录和指南,方便查阅;二是及时传阅政府相关文件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信息;三是通过各种形式公开本乡的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办法、以便更好地接受群众的监督。我乡在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及社会反响,令群众满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我乡还通过其他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了解群众的需求,努力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完善载体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截止目前,我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请求。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目前,我乡在三农服务中心设置了民政、计生、残联、劳动保障等各项业务窗口,方便群众办事咨询等。
我乡2011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 次,其中公开电话咨询接听19次,服务窗口当面咨询接待57次,网上咨询32次,其它咨询16次。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乡2011年度发生针对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我乡未收到各类针对乡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0件。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设施设备、资料印刷、业务培训等经费支出1.45万元;
(2)本单位本年度没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3)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内容不够充实、更新不够及时,思想认识有待提高等,今后,我乡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1、认识不够到位。公开内容时效较慢,部分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有的甚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公布了也就完事了,对往年的政策文件还需要逐个清理录入。
2、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有待进一步花大力气,下大工夫。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我乡网站仅一名工作人员,工作量大,任务重,需要加大人员配置。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准备,努力提该认识,认真执行,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万安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