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溪镇
桃溪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1 11:39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镇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桃溪微发布等方式进行公布,可通过网络查询、电话查询或投诉平台等渠道了解联系方式。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桃溪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2019年,镇办公室分管领导组织党政办、财务、纪委、村建、组织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3次,利用微信群、公众号、LED滚动视频等新媒介渠道宣传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政策20余次;依托县政府门户网公开涉及安全生产、卫生计生、扶贫政策、为民办事等方面的信息20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桃溪微发布、村广播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便民利民、招聘政策等信息120余条。

   (二)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落实。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推进,同时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等日常工作及任务落实的督促和检查工作。镇党政办作为责任部门,安排一名专职人员,明确了工作职责,提高了工作效率,做到了对信息公开内容的严格把关,确保发布的信息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基础方便群众。

2.加强《条例》培训,提升业务水平。组织相关负责人学习《条例》以及省、市、县政府相关文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镇政府工作的重点内容,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对新变更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

3.突出公开重点,拓宽公开范围。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在法律及政策许可的范围内,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民生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紧扣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着力推动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事关群众利益的政务信息及时对外公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9年,镇政府主要采取门户网站、公开栏、桃溪微发布、村广播及其他便民渠道等多种公开形式。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情况。2019年度,我镇在武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情况。2019年度,我镇主动在武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其中财政预决算、扶贫资金信息5条、安全生产2条、卫生计生1条、民生工程3条、专项扶贫4条、其他5条。

3.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3

4.回应社会关切情况1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镇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等日常工作及任务落实的督促和检查工作。镇党政办作为责任部门,安排一名专职人员,明确了工作职责,提高了工作效率,做到了对信息公开内容的严格把关,确保发布的信息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基础方便群众。

(六)平台建设情况

采用门户网站、公开栏、桃溪微发布、村广播及其他便民渠道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结合我镇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加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力度,清理规范并公开政府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相关信息。

(七)监督保障情况

为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探索多渠道政府信息公开监督途径,积极探索政府信息监督评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线上+线下监督模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同时,在全镇各村推行民情工作机制,有效加强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各项民生工程的监督,畅通了党群连心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3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3

 

 9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见末尾说明)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16396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主要还是浮于表面,钻研程度、学深、悟透方面不足。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足,存在只完成任务就好,没有真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一些部门对信息公开缺乏认识,对信息公开的程序不清楚,易导致信息公开缺乏时效性。

(二)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将按照《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培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深入学习《条例》的精神,强化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提高主动性,改变工作作风。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三是加强认识,提升时效性。及时收集公开信息,及时发布,及时更新,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