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4100-0203-2024-00004
- 备注/文号:武政办〔2024〕31号
- 发布机构: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15
- 内容概述: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平县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24〕31号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平县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武平县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
武平县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降低学生溺水风险,有效遏制学生溺水事故,根据省委、市委、县委主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社会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识当前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从严从实从细从快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能,健全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定期联合会商,层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教育责任、家庭监护责任和学生自我管理责任,形成常态化防范学生溺水风险工作的强大合力,有效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防范学生溺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一是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牵头教育、水利、河长办、综合执法、乡村振兴、民政、公安、应急安全、住建、文体旅游、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卫健、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或岗位建立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持续推行属地河湖长联防联控学生溺水工作机制,落实党政领导包片责任制,发挥河湖长制巡河队伍(含各级河湖长、河道专管员,及党员河长、企业河长、台胞河长、巾帼护河、河小禹、姜公护河、社会志愿者等民间巡河力量)“前哨”作用,加强重点时段重点水域排查,在巡河过程中对有私自下河游泳、嬉水的学生孩童,及时进行有效劝离,并将工作情况向当地河长办、教育部门反馈预警。水利、公安、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或岗位要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驻村(社区)辅警、学生家长、志愿者和水域承包人、责任人等,开展常态化巡查,加大重点水域巡查频次,重点在午后、傍晚等游泳高峰时段加强对危险水域巡逻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下水。三是落实乡镇(街道)网格管理制度,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推动本辖区内学生防溺水工作的落实,动员乡镇(街道)、村居干部、志愿者成立巡逻队,抓好重点时段巡查巡防,做到不留盲区、严防严控。四是健全完善学生溺水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各地要推动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居建立应急救援队,加强应急准备,确保溺水救援和处置工作高效开展。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要立即组织学校、公安、水利、民政、综合执法、乡村振兴、应急安全、文旅等部门或岗位开展一次学生涉水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库、河流、湖泊、池塘、沟渠、水井、积水坑、蓄水池、废弃矿井、景点涉水区域等易发溺水事故的水域,实行拉网式、滚动式排查,重点排查农村地区学校、村庄周边和学生上下学沿途水域,摸清权属主体、水域深浅和警示标志、救援设施配置等情况,绘制危险水域地图,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与责任人,逐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危险水域该封闭的要坚决封闭;不能封闭的,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定期巡查检查;对重点区域要指派专人看管,防止学生靠近;对发生过溺水事故的水域要加强重点防范和日常巡查检查,坚决防止溺水事故再次发生。文体旅游、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对游泳馆、游泳池(室内、室外)、水上游乐场所等水域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确保救生员配备到位、特种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三)落实落细安全防护设施。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督促水域责任单位因地制宜,在水域周边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推进落实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四个一”建设,通过“人防+技防+物防”叠加互补的方式,确保对重点水域岸线的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可在事故多发水域安装视频监控和警报系统,进行全天候监视防范。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发送短信微信、悬挂标语横幅,开设“流动宣传车”、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宣传普及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学生防溺水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广泛宣传河长制参与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作用、意义、成效和典型事迹,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积极性。民政、共青团、妇联、学校和各村居要重点关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的家庭,加强与学生监护人的联系沟通,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组织志愿者深入家庭开展结对关爱陪护。学校要多形式广泛开展高频次、全覆盖的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反复提醒家长落实监管教育孩子的责任。
四、部门职能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牵头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并按照各部门职责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库、河流、湖泊、池塘、沟渠、水井、积水坑、蓄水池、废弃矿井、景点涉水区域等实行拉网式、滚动式排查整治,对重点水域要设置安全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防护设施,加强日常巡查,切实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妥善做好应急处置。推动乡镇(街道)落实网格化管理,建立由村(社区)干部、志愿者组成的巡逻队,抓好重点时段巡查巡防、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对人员易涉水区域应配备救生竹竿、救生长绳、救生圈等设备,在警示标牌上提供救援电话;鼓励支持村(社区)在有条件的区域建设适宜的游泳、戏水场所及相应设施,加强安全人员配备,为学生提供安全、便利、规范的亲水环境。
教育局:把防溺水作为落实“1530”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学生加强自我保护,自觉远离危险,牢记防溺水“六不”原则,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并在每年雨、汛期及春、秋季开学初和暑假前开展集中教育和主题教育。督促学校全面摸排重点学生,加强重点监管盯防,建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加强与当地河长制巡河队伍联动,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共同提升防范水平;密切家校沟通联动,在汛期、暑期、每逢高温闷热和强降雨天气等溺水易发时期开展安全提醒“五个一”行动(一封家信、一次家访、一场家长会、一张家长责任书、一通电话回访),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好安全监护责任,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应急管理局:负责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协调指导,加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附属采砂、取石等方面安全监管,协调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溺水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配合做好防溺水监督检查及参与责任事故调查处理。
水利局(河长办):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加强山塘、水库的隐患排查及河道采砂的安全管理,督促运行管理单位设置警示标志。指导管辖范围内的江河溪流等水域权属主体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强巡查、排查。摸清群众活动集中区域水情,及时劝导相关人员离开危险水域。协调督促河长、河道专管员加大日常巡河频次,重点巡查未成年人及学生游泳戏水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劝阻驱离。
公安局:配合做好校园防溺水宣传教育,加强对涉水单位防溺水工作的人防、物防、技防指导;协助相关单位做好救援工作;做好未成年人涉水案事件的调查取证、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住建局:加强建筑工地的施工安全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及有关企业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环节封闭施工,设置工地防护围挡,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予以回填或在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交通运输局:指导督促内河渡口和相关渡运水域乡镇(街道)、村(居)落实责任,督促渡工、管理人员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持续提升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文体旅游局:加强旅游景区管理,在易发生安全隐患的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配置救生设施设备,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加强学生运动培训基地、游泳馆等场所的安全管理,设置防护设施及警示标语,督促配齐救生员。
农业农村局:督促渔业生产单位对生产水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牌、安装防护栏、加装盖板等,防止人员掉入。
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水上游乐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
卫健局:积极配合当地学校开展面向家长和学生的预防溺水知识讲座,普及溺水紧急处理常识,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自救、施救知识,及时对溺水人员实施救援。
民政局: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加强家庭探访和安全提醒。
宣传部:指导新闻媒体把预防学生溺水的常识宣传列入宣传教育计划,在夏季汛期、台风来临前及暑期等节假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预防学生溺水的报道,指导相关部门制作公益广告,运用“万屏联动”社会宣传载体刊播,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营造良好的预防学生溺水社会氛围。
共青团:在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中开展防溺水宣传、自救互救教育,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开展结对关爱陪护等帮扶活动。
妇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溺水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村(社区):要加强与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衔接配合,与教育、乡村振兴等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严峻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狠抓落实,确保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健全完善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定期联合会商,及时研究解决问题难题。各部门要根据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各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三)持之以恒,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长期性,将每年4-10月作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重点防范期,积极探索并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措施,做到常抓不懈,确保学生安全。
(四)迅速行动,立即全面深入开展溺水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立即开展溺水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摸排本行政区域内易发溺水事故的水域,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切实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事故。
(五)加强督查,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部门要各负其责,扎实做好防溺水的管理工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县教育督导室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督促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部门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信息报告不及时等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近期将对各地各校防溺水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综治考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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