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方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武平县增发国债十方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续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武平县增发国债十方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续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武平县增发国债十方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续建项目(项目代码:2607-350824-04-01-902820)建设,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供给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武平县十方镇。
三、项目单位:武平县十方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总规模1350亩,主要建设内容改/重建渠道28条,总长3711米,进出、水口67个;过路涵管铺设4米;改建现浇砼路面田间道4条,总长138米,新建护岸(挡墙)19段总长954米,改建排洪沟5条,总长393米。
五、主要设计标准:排涝(水)标准:设计暴雨重现期5年一遇,水稻区采用1d暴雨3d排至耐淹水深,旱作区采用1d暴雨从旱作物受淹起1d排至田面无积水;防洪标准:10年一遇;灌溉标准:设计灌溉保证率P≥85%(本项目取90%);道路标准:设计标准参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30600-2022)本项目道路通达率≥90%;建筑物级别:5级等。
六、工程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196.17万元,其中施工176.56万元。建设资金为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
七、建设工期:三个月。
八、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文件精神,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武平县增发国债十方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续建项目投资概算表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13日
抄送: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龙岩市武平生态环境局。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13日印发
附件
武平县增发国债十方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续建项目投资概算表
时间: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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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及费用名称 |
概算(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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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工程费用 |
17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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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灌溉与排水工程 |
5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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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田间道路工程 |
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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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
11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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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施工专项费用 |
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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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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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计费 |
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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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监理费 |
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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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标代理费 |
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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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费 |
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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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基本预备费 |
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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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概算总投资 |
19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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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安网备: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