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岩前淇澳园(补充)修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
时间:2025-06-30 10:40
武平县狮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岩前淇澳园(补充)修缮工程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福建省文物局出具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闽文物字﹝2023421),经研究,原则同意岩前淇澳园(补充)修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岩前淇澳园(补充)修缮工程(项目代码:2506-350824-04-01-369967)建设,对保护文物资源、促进乡镇文旅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武平县岩前镇灵岩村。

三、项目单位:武平县狮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岩前淇澳园(补充)修缮工程总占地面积为53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56.74平方米,主要对主座青山第一家右次间、参化堂前堂前庭及前院坪左右两侧门楼、云楼西侧门房门楼及左侧院墙、半月池、外围院墙等进行恢复,修补垒石墙基,实施二次白蚁化学灭治、防治。

五、主要设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保护方针,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准则,保护文物本体及相关的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等。

六、工程概算:项目概算总投238.98万元,其中施工207.18万元。建设资金为2025年度全省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及自筹。

    七、建设工期:十二个月。

八、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文件精神,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岩前淇澳园(补充)修缮工程项目投资概算表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630

 

 

 

抄送: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龙岩市武平生态环境局,岩前镇人民政府。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30印发

附件

岩前淇澳园(补充)修缮工程项目投资概算表

                                 时间: 2025630

序号

工程及费用名称

概算(万元)

备注

工程费用

207.18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4.9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4.0

 

2

勘测及设计费

8.2

 

3

工程监理费

5.0

 

4

招标代理费

2.5

 

5

审计费

1.2

 

6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2.0

 

7

前期工程咨询费

2.0

 

预备费

6.9

 

概算总投资

23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