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岩前淇澳园(补充)修缮工程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福建省文物局出具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闽文物字﹝2023﹞421号),经研究,原则同意岩前淇澳园(补充)修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岩前淇澳园(补充)修缮工程(项目代码:2506-35
二、项目建设地点:武平县岩前镇灵岩村。
三、项目单位:武平县狮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岩前淇澳园(补充)修缮工程总占地面积为
五、主要设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保护方针,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准则,保护文物本体及相关的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等。
六、工程概算:项目概算总投238.98万元,其中施工207.18万元。建设资金为2025年度全省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及自筹。
七、建设工期:十二个月。
八、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文件精神,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岩前淇澳园(补充)修缮工程项目投资概算表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抄送: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龙岩市武平生态环境局,岩前镇人民政府。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附件
岩前淇澳园(补充)修缮工程项目投资概算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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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及费用名称 |
概算(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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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工程费用 |
2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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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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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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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勘测及设计费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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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监理费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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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招标代理费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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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审计费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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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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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前期工程咨询费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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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预备费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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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概算总投资 |
23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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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安网备: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