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农业农村局 武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
粮食生产大县奖励资金2025年
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稳定粮食生产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2号)和《福建省粮食生产大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试行)》(闽农综〔2021〕78号)精神,为持续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全力稳定我县粮食生产,充分发挥省级粮食生产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粮食安全,现制定粮食生产大县奖励资金2025年使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确保我县粮食生产安全,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障。按照保障粮食安全的工作方针,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加大粮油生产扶持力度,坚持“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立粮食高产示范,逐步提升粮食生产水平,提高种粮农民收益。
二、资金用途
(一)鼓励早稻示范片建设。用于鼓励各乡镇(街道)开展早稻示范片建设,全县计划完成50亩(含)以上早稻示范片不少于51个,示范片经县、乡验收后,按照各乡镇(街道)示范片建设规模及完成数量,给予乡镇(街道)相应资金奖励,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5万元,具体按照武政规〔2024〕3号文件执行。
(二)支持水稻种植重点村建设。用于城厢镇凹坑村等10个乡镇15个重点村42个水稻种植示范点建设,对各重点村示范点内种植双季稻的补助1000元/亩,一季早稻补助500元/亩,中稻补助500元/亩,一季晚稻补助300元/亩,具体按照武农〔2023〕22号文件执行。
(三)推进撂荒地复垦种粮。安排25万元对复垦撂荒二年(含)以上耕地用于相对连片种植水稻5亩(含)以上的,按照复垦种粮面积,给予每亩200-500元补助;相对连片种植大豆、玉米、甘薯、马铃薯等旱粮作物面积5亩(含)以上的,按照复垦种粮面积,给予每亩50-300元补助,具体按照武政规〔2024〕3号文件执行。安排资金75万元用于开展农业农村部撂荒耕地图斑专项整治,对图斑内撂荒地复耕种植水稻的给予每亩补助2000元,种植旱粮的每亩补助1300元,种植油料作物的每亩补助1500元,具体按照《武平县2024年推进撂荒耕地(农业农村部图斑)复垦种粮(油)实施方案》执行。
(四)推广再生稻种植。鼓励各种粮主体推广再生稻种植,建设20亩(含)以上再生稻示范片,计划示范面积500亩以上,并按再生季成功面积给予每亩最高补助300元,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五)落实救灾种子储备。落实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要求,积极应对种子生产风险和满足灾后粮食生产应急用种需求,提高防灾减灾备荒能力,储备水稻种子3.25万公斤(按照《武平县2025年度粮食安全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六)购买水稻种植保险。全面实施水稻完全成本保险,保险金额1000元/亩、保险费率3%,保费30元/亩,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保费70%,市、县两级财政补贴保费10%,投保人承担20%。对我县开展100亩(含)以上的水稻制种农户或专业合作社实行单独投保,制种保险金额1600元/亩,保险费率7%,保费112元,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70%,市、县财政承担10%,被保险人承担20%,即每亩22.4元。具体按照武农〔2025〕18号文件执行。
(七)奖励种粮大户。表扬10名在保障粮油生产工作中表现优秀、带动效应好的种植主体(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并给予每名种植主体1万元资金奖励,具体按照武政规〔2024〕3号文件执行。
(八)支持武平县优质稻米产业研究院建设。继续支持由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武平县人民政府、福建省喜浪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建的武平县优质稻米产业研究院,推动发展具有武平特色的高质量现代农业,助力我县特色现代农业“851”工程建设,打造优质稻米产业新高地,培育优质稻米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新体系,提升武平及周边地区优质稻米产业竞争力。
(九)开展技术培训及宣传推广。积极开展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等“农民丰收节”系列宣传活动、县乡村三级农技人员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新农人培训、粮食“五新技术”培训等,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提升我县管理人员、农技人员及种粮主体(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技能水平,促进粮食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推进我县粮食适度规模种植、健康规范、稳定高效发展,按照各牵头单位具体方案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相关领导和股(站)负责人组成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明确任务分工,统筹协调抓好落实,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带动全县粮油生产,全面完成全年粮油生产各项指标。
(二)强化指导服务。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提高示范创建水平。同时,积极做好市场价格、供需形势、销售渠道等相关信息服务,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促进产销衔接。
(三)强化资金管理。可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先建后补等方式推动项目开展,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项目资金。
(四)其他事项。该补助资金可在该实施项目补助范围内统筹安排使用。实施项目县级奖励资金不得重复享受,补助资金所需申报材料按照具体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1.武平县粮食生产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
2.粮食生产大县奖励资金2025年使用安排表
武平县农业农村局 武平县财政局
2025年6月9日
附件1
武平县粮食生产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
为确保省级粮食生产大县奖励资金2025年度项目工作的推进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武平县粮食生产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蓝开金 武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钟卫东 武平县财政局副局长
林良斌 武平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组长
刘启雄 武平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钟万金 武平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钟满雄 武平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于礼海 武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胜鸿 武平县农业农村局三级主任科员
钟长春 武平县农机管理站站长
成 员:钟文富 武平县财政局农业股副股长(主持工作)
林文生 武平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刘汉荣 武平县农业农村局计财股股长
聂河兴 武平县植保植检站站长
林文明 武平县经济作物推广站站长
危天进 武平县土壤肥料和生态能源技术服务站站长
吴郁芳 武平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股股长
张弘礼 武平县农业与市场信息股副股长
兰朝晃 武平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
李俊生 武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主任
林香燕 武平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技站,由林文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该项目的日常工作。
附件2
粮食生产大县奖励资金2025年使用安排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资金用途 |
资金安排 |
备注 |
|
1 |
鼓励早稻示范片建设 |
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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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支持水稻种植重点村建设 |
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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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进撂荒地复垦种粮 |
100 |
撂荒地复垦种粮25万元、农业农村部图斑整治75万元 |
|
4 |
推广再生稻种植 |
15 |
|
|
5 |
落实救灾种子储备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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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购买水稻种植保险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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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奖励种粮大户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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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支持武平县优质稻米产业研究院建设 |
30 |
|
|
9 |
开展技术培训及宣传推广 |
24.39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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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561.3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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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安网备: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