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农业农村局 武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武平县)建设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7-24 17:49
 武平县农业农村局 武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武平县)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县直有关单位、各项目实施主体:

2024年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武平县)建设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平县农业农村局          武平县财政局

2025724  


2024年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

武平县)建设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5号)、《福建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建设管理细则(试行)》(闽农产函2024〕24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续建)方案的通知》(闽农产函〔2024〕460号)等文件精神,为优化我县象洞鸡产业发展布局,聚集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补齐发展短板,促进优质肉鸡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融合,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特制定此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的原则,立足象洞鸡产业,聚焦象洞鸡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按照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的思路,提升象洞鸡种源保护开发、标准化养殖和加工能力,健全象洞鸡品牌营销体系,切实解决好象洞鸡品牌做强、三产融合,逐步形成产业兴旺、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环境友好的象洞鸡产业集群发展新格局。

二、思路目标

(一)建设思路

1.坚持突出重点补短板。聚焦种源保障、加工增值和品牌建设等结构性短板和薄弱环节,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做强种源培育、屠宰分割、冷藏保鲜、熟食加工、品牌营销等功能板块,增强企业开拓市场和抵御风险能力。

2.坚持全产业链打造。推进生产、加工、流通、品牌、科技、服务一体化发展,财政资金支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推动武平县象洞鸡产业做大做强做优。

3.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产业发展投资建设、产品营销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机制创新、政策支持和配套服务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4.坚持创新驱动绿色发展。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设施装备,提高产业发展水平。严格执行标准化生产体系,增强市场主体产品质量意识与环境保护意识,强化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实现生产安全、供给安全、生态安全。

5.坚持联农带农利益共享。引导象洞鸡产业链上各类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完善联农带农益农机制,在带动农户、服务农户中发展壮大自己,形成企业和农户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让农民切实享受到乡村产业发展的收益。

(二)建设目标

按照产业集群建设总体要求,通过集群项目的实施,实现建设区域内象洞鸡产业集群全产业链发展的关键短板弱项全面补齐,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整体提升,引领全县象洞鸡产业形成布局优化合理、资源要素聚集、产业链条完整、利益联结完善的新格局,树立省内具有影响力的肉鸡产品特色品牌,使象洞鸡成为促进三产融合发展、满足居民消费提升需求、带动农民和集体经济增收的大产业。

1.供给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力争到2027年,集群建设区域内象洞鸡存栏量420万羽以上,出栏量1000万羽以上,打造出栏5万羽以上规模企业达到8个;年屠宰加工产能力150万羽以上;全产业链总产值突破15亿元,对福建和华南肉鸡市场的供给和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

2.产业链竞争能力明显提高。象洞鸡生产、加工、流通、科技、服务等全产业链各环节得到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度参与的产业集群经营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新格局逐渐形成。力争到2027年,培育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5个,新型经营主体2个;争创区域公用品牌1个,培育福建省知名肉禽品牌2个,质量安全追溯比例达到99%,质量监测合格率均实现98%。

3.养殖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全面推行。力争到2027年,积极推广种养结合循环模式,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93%以上;推进加工环节废弃物的开发利用,有机肥加工能力突破1万吨。

4.联农带农迈上新台阶。农民参与产业集群发展、分享象洞鸡产业发展红利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力争到2027年,集群带动农民就业人数接超过5千人,从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1万元。

三、建设时间及内容

2024年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武平县子项目创建时间为2024年至2025年。支持开展良种繁育工程、标准养殖工程、加工基地工程、服务保障工程等4大工程项目实施。

(一)良种繁育工程建设内容。聚焦象洞鸡育种创新良种繁育环节,开展育种体系建设,升级育种技术平台水平,通过新改扩建等方式,扩大象洞鸡供种能力,养殖水平,支撑产业集群自主高质量发展

(二)标准养殖工程建设内容。以象洞鸡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升规模、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方向,新改扩建象洞鸡养殖场,提档升级养殖环境控制、鸡粪处理、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提升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水平,提高象洞鸡产能和生产性能,改善全程质量控制。

(三)加工基地工程建设内容。以延长产业链条、补齐集群短板为目标,通过新改建扩加工基地的方式,配套屠宰加工、鸡肉精深加工等设施设备,提升象洞鸡生产加工水平,培育一体化运作、专业化服务运营主体。

(四)服务保障工程建设内容。为推动全县象洞鸡产业链一体化、集群化、全域化发展,通过省级肉鸡产业数字化建设、关键技术提升、品牌化提升、人才技能培训、基础设施升级等项目实施,构建综合服务体系,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四、项目资金使用要求

(一)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2),明确资金补助方向、补助方式、承担主体、补贴比例、发票要求、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相关规定。

(二)由企业承担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的25%。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承担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由县政府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国有企业等承担的项目,中央补助资金不受比例限制。全县整体项目投资原则上要达到中央补助资金的三倍以上。

(三)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必须坚持“以农为主”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姓农、务农、为农、兴农”,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问题。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不得列支管理费;不得用于购买一次性使用的生产资料、发展休闲农业;不得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农田建设等有交叉重复。

(四)原则上2024年1月以来建设的项目内容可纳入2024年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武平县子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范围,2023年1月以来的投入可计算地方整合和自筹资金投入,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见附件3),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直接用于支持企业生产设施建设的项目需进行资金折股量化分红,折股量化分红方案(见附件4)。要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奖补对象确定后,应在官网公示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的建设主体、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事项。

五、项目实施与验收

我县已经被列入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实施区域,并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1400万元,省级备案拟实施的10个项目详见附件2。

(一)评审审核

1.细化方案。项目实施主体根据项目要求,递交项目实施细化材料,材料内容如下:

1)项目概述:包含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期限、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等;

2)项目背景和实施企业基本情况:包含项目背景、承建企业基本情况等;

3)项目的意义与必要性:包含实施项目的意义,实施项目的必要性等;

4)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项目补助资金建设内容和自筹资金建设内容;

5)项目进度安排:根据项目建设要求,结合项目实施企业实际情况,安排项目初步建设工期;

6)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包含编制依据,投资估算,资金筹措等;

7)效益分析:从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开展效益分析。

8)企业资质、荣誉等相关材料包含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项目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纸质版细化材料装订成册并以目录列明(即细化文本中可包括实施点布局图、项目建设照片、项目预算、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荣誉证书等)。

2.项目评审。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交武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及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武平县)工作专班会议研究,初步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3.批复。经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项目实施主体按程序批复执行。

(二)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建设过程中要注意保留项目建设有关凭证。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调整或终止,因不可抗因素确需调整或部分建设内容无法实施的,项目实施单位应及时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武平县工作专班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并报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三)项目验收

1.项目建设完成后,向乡镇申请实施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向所在乡镇提出验收申请,由乡镇政府组织项目验收;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实施的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乡镇政府组织项目验收,应将验收结果报告县农业农村局。项目验收合格后,将验收结果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出现项目验收不合格或需要部分整改等情况,验收组须对项目实施主体提出限时整改意见,以确保通过再次检查验收,否则将收回项目资金,按程序调剂使用。各项目于2025年11月份前完成建设、验收及资金拨付。

2.验收材料如下:

1)申报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项目实施方案等);

2)验收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实施主体、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容,验收内容、投资金额等);

3)项目建设相关合同(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设备销售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4)项目相关发票明细及发票复印件;

5)银行转账凭证,往来户明细清单等;

6)项目建设相关照片(建设前、中、后及购置设备等);

7)财务审计报告(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

8)折股量化分红协议材料(企业提供,见附件3);

9)承诺书(保证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10)其他资料。

3.装订要求:验收材料按A4规格添加目录胶装成册。验收材料均可用复印件代替,需在每页加盖实施单位公章,或在材料装订后加盖骑执照复印件等;报送项目验收单位4份,县农业农村局1份,扫描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要确保与纸质文件材料一致。

(四)资金拨付

经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工作专班(附件1),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专班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刘启雄同志兼任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项目落地见效。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搭建项目管理、实施、交流平台,推进项目实施有序开展。

(二)细化落实责任。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项目实施,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组织评审、公示、验收等。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配合开展项目评审、验收,负责按国库支付相关规定拨付资金,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做好项目用地保障与政策落实,对项目涉及用地审批或备案的,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优先落实。武平生态环境局:落实项目产业环境保护政策,协助符合条件的项目办理环评审批,对列入项目相关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县市场监管局部门:项目优先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协调上级做好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支持配合做好项目生产加工过程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稳定市场秩序。

(三)强化资金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督促各承担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项目发展无关的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5号)、《福建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建设管理细则(试行)》(闽农产函2024〕24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做好技术指导。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技术推广站、动物疫病控制中心等相关股(站)应会同相关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做好技术指导服务;积极鼓励国家和省级肉鸡产业技术体系、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研发中心的科研力量,实施良种选育、疫病防控、养殖技术、加工装备、产品保鲜、新产品开发等关键领域联合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五)抓好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让广大经营主体和社会各界知晓产业集群优势政策措施,强化产业集群项目建设交流分享,推广产业集群建设先进典型经验和建设成效,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附件:1.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武平县)建设项目工作专班

2.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武平县)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3.2024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武平县)拟支持项目清单

4.2024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武平县)建设项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折股量化分红方案


附件1

 

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武平县)

建设项目工作专班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长:    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蓝开金  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钟卫东  县财政局局长

李君珠  自然资源局长

顾宗元  武平生态局长

刘启雄  县农业农村总农艺师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

黄荣顺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总农艺师刘启雄同志兼任

二、工作机构与职责

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推进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附件2

      

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武平县)

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武平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23〕1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政2018〕13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5号)《福建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建设管理细则(试行)》(闽农产函2024〕24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续建)方案的通知》(闽农产函〔2024〕4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指由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培育和壮大武平县象洞鸡进一步提升象洞鸡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和效益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第二条 由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武平县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实施肉鸡产业集群项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推动项目落地见效。

第三条 建立项目储备管理机制,项目储备实行动态管理拟推荐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从储备库中遴选确定。

第四条 专项资金应当遵循产业主导、突出重点、集约开发、注重效益、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武平县农业农村局会同武平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的分配方案进行安排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  资金的扶持主体及内容

 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企业、政府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国有企业等。

 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以下大工程。

(一)良种繁育工程建设内容。聚焦象洞鸡育种创新、良种繁育两大环节,开展育种体系建设,升级育种技术平台水平,通过新改扩建等方式,提升象洞鸡种鸡场养殖水平,支撑产业集群自主高质量发展

(二)标准养殖工程建设内容。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升规模、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方向,新改扩建象洞鸡养殖场,提档升级养殖、环境控制、鸡粪处理、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提升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水平,提高象洞鸡产能和生产性能,改善全程质量控制。

(三)加工基地工程建设内容。以延长产业链条、补齐集群短板为目标,通过新改(扩)建加工基地的方式,配套屠宰加工、鸡肉精深加工等设施设备,提升象洞鸡产业生产加工水平,培育一体化运作、专业化服务运营主体

(四)服务保障工程建设内容。为推动全县肉鸡产业链一体化集群化、全域化发展,通过省级肉鸡产业数字化建设、关键技术提升、品牌化提升、人才技能培训、基础设施升级等项目实施,构建综合服务体系,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支持与象洞鸡全产业链相关的新业态、新模式等建设内容。

 

第三章  资金使用要求

第七条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直接用于支持企业生产设施建设的项目需进行资金折股量化分红,必须坚持“以农为主”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姓农、务农、为农、兴农”,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市政道路等;不得列支管理费;不得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发展休闲农业;不得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农田建设等有交叉重复。

第八条 原则上2024年以来建设的项目内容可纳入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武平县)建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范围,由企业承担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的25%。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承担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由当地政府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国有企业等承担的,按实际投入进行补助,但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全县整体项目投资原则上要达到中央补助资金的三倍以上。

第九条 专项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按进度拨款”等方式各类经营主体组织实施的,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由当地政府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国有、集体企业等实施的,采取“按进度拨款”方式,项目批复确定后拨付20%,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经项目所在乡镇或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可按项目建设进度拨付项目补助资金额度至70%,剩余30%待项目验收后拨付。

 申报项目单位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建设内容(含专项资金补助环节和自筹资金环节的建设内容)有申报过资金补助的不得重复申报。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依法依规,需要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项目实施和验收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召开项目评审会,对申报单位的建设项目进行审定,确定拟扶持项目、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方式和补助金额,在武平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补助方案(有异议的项目需重新核实,或调整项目),由武平县农业农村局与武平县财政局联合行文批复

 已通过部级备案的产业集群建设方案不可随意调整变更。因不可抗力、建设主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等,造成项目无法推进,拟变更中央资金支持方向和主体的,应严格按相应程序调整:对产业集群项目变动涉及中央资金额度低于本批次下达该县资金总额20%的,由县级专班研究后进行调整,并报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备案;超过20%的,由县级专班研究调整方案,报省级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对应工作专班经研究同意后进行调整。专项资金执行期间,按照批复内容和目标要求对补助资金进行跟踪管理,对偏离目标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整改。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项目建设完成后,向乡镇申请实施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向所在乡镇提出验收申请,由乡镇政府组织项目验收;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实施的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项目单位应按项目验收要求做好相关档案资料和财务专账经第三方审计(需资产评估的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评估)项目验收采取听取项目单位汇报,深入建设现场实地察看,查阅项目建设相关材料的方式进行

 政府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国有企业和各类经营主体所实施的项目,提交的有关税务发票原则上需项目实施年度以来金额应不低于项目补助金额,提供项目结算书和资质部门出具结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作为确认项目投资依据。

 项目验收合格相关材料齐全的方能拨付补助资金。专项资金审计报告体现未全面完成补助环节投资的,按实际补助环节投资的比例进行专项资金拨付。结转结余的项目资金按照有关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对下达资金满一周年仍未开工的项目(含子项目),或批复立项满两年仍未完工的,不再安排拨付补助资金并收回补助结余资金

第十 专项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责任监督

第十 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行为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3年内禁止申报财政专项资金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章

第十 本办法由武平县农业农村局、武平县财政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3

 

2024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武平县)拟支持项目清单

 

序号

建设主体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投资总额(万元)

备注

单位

名称

单位性质

中央财政资金用于

地方整合及自筹资金用于

合计

中央财政资金

地方整合资金

自筹

资金

一、优质肉鸡良种繁育工程建设

1

福建武平凤奔象洞鸡发展有限公司

民营企业

十方镇

高梧村

象洞鸡保种场升级改造项目:购置育种笼具2套,种鸡笼1套,自动喂料系统1套、自动饮水系统1套、智能化环控系统(水帘、风机等)1套、象洞鸡无害化处理设备1套等。

种鸡舍屋面及地面改造3000平方米,场区道路及设施土建,开展品种更新及品种生产性能测定等。

197

47

20

130

无新增建设用地

2

武平县金永诚农牧有限公司

民营企业

中堡镇

梧地村

象洞鸡扩繁场扩建项目:购置智能化育种笼具4套、自动清粪系统4套、自动投料系统4套、智能化环控系统4套、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1套、智能化消毒设备2套。

新建鸡舍2100平方米。

1180

280

30

870

无新增建设用地

3

福建红辉农牧有限公司

民营企业

象洞镇

沾阳村

象洞鸡扩繁场升级改造项目:购置智能化笼具2套、自动清粪系统2套、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2套、智能化饲喂系统2套、自动饮水系统2套、智能化环控系统2套、智能化消毒设备2套。

改建鸡舍450平方米,新建饲料加工房及仓库200平方米,新建消毒池3处。

196

46

0

150

无新增建设用地

小计

1573

373

50

1150

 

二、优质肉鸡标准养殖工程建设

4

武平县武东德梅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

武东镇

陈埔村

象洞鸡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购置智能化投料系统2套,自动饮水系统2套;智能化环控系统2套(智能化保温及光照系统1套、智能化通风系统1套);养殖笼具500个;无害化处理设备1套,自动清粪系统2套,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1套。

新建鸡舍1000平方米。

197

47

0

150

新增设施林地已审批

小计

197

47

0

150

 

 三、优质肉鸡加工基地工程建设

5

福建省远耕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民营企业

城厢镇

凹坑

1、购置部分象洞鸡屠宰设备,具体包括吸肺机1套,预冷系统、脱毛设备1组、降温系统1套、全自动智能屠宰设备1组、改良产品智能自动包装机1组。

2、新增1条武平象洞鸡预制菜生产线,具体包括购置高压蒸箱1个、自动提升卤煮锅4台、全自动杀菌炉锅1个、真空滚揉机1个、滚动式真空包装机1台、外包装封口机1台、凉肉台4个、解冻池4个,臭氧灭菌机3台、空气净化设备2套、探金检测仪1台、空气压缩机1台、温度检测仪3个、紫外线消毒设备30个、急冻制冷系统50m³、工作台5个。

1.生产厂房改造装修1740平方米;

2.新建武平象洞鸡产品展示体验馆、电商直播间等1440平方米。

 

1180

280

60

840

无新增建设用地

6

武平县众惠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村集体

象洞镇

联坊村

象洞鸡屠宰厂扩建项目:购置屠宰加工设备1套具体包括、电动提升机1台、物料道输送机2台、鸡笼预浸机1台、电击晕机1台、恒温浸烫机1台、脱毛机1台、粗脱毛机1台、切头机1台、切爪机1台、吊钩清洗机1台、掏膛高架输送线1台、吸肺机1台、自动挂钩卸载器1台、螺旋预冷机2台、转挂皮带输送机1台、速冻机2台等设备;冷冻存储设备1套。

建设钢混结构厂房700平方米、新建冷库1500立方米。

1180

280

900

0

无新增建设用地

小计

2360

560

960

840

 

优质肉鸡服务保障工程建设

7

武平畜牧技术推广站

事业单位

武平县

象洞鸡公用品牌建设项目:制作1套特色品牌VI形象及视频宣传片、举办1次全国性象洞鸡品牌推介会。购置品牌宣传专用设备1套。

 

61

61

0

0

无新增建设用

8

武平畜牧技术推广站

事业单位

武平县

象洞鸡优异种质资源利用及标准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推广项目:购置实验室仪器设备购买实验室用具1批、购买实验室数据处理系统1项、实验室装饰部分1项、实验室电气部分1项、实验室给排水1项。

 

143

143

0

0

无新增建设用

9

武平县远耕象洞鸡养殖开发有限公司

民营企业

中堡镇

梧地村

象洞鸡优异种质资源利用及标准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推广项目:购置象洞鸡育种笼具1套购置热镀锌本交家系育种笼,自动清粪系统、自动负压通风系统、自动光照调节系统、降温设施设备等、智能化象洞鸡养殖设备1套(购置热镀锌双层育雏笼,清粪系统、智能通风系统、智能保温系统及光照系统、饮水系统)。

新(改)建智能化育种舍350平方米,新(改)建智能化育成舍400平方米,林下简易养殖设施600平方米。

302

72

0

230

无新增建设用地

10

武平县养禽协会

行业协会

武平县

象洞鸡品牌宣传项目:全年安排1次象洞鸡品牌展示会

宣传推广相关费用

106

51

0

55

无新增建设用地

11

福建梁野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

武平县

象洞鸡高效营销项目:购置直播设备1套、象洞鸡线下形象店高清显示屏,展示冷柜等。

象洞鸡直播间及形象店建设

393

93

0

300

无新增建设用地

小计

1005

420

0

585

 

总计

5135

1400

1010

2725

 


附件4

 

2024年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武平县)建设项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折股量化分红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 2024 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名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4〕1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范围及对象

本方案所称2024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武平县)建设项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以下简称“中央奖补资金”),是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4年度下达用于2024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武平县)建设项目的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直接用于支持企业(不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生产设施建设的项目,需要进行资金折股量化分红,让村集体或农民直接受益。

二、折股量化分红内容

企业与项目所在地行政村以“结对子”方式开展折股量化分红(项目所在地无行政村的,由企业自行选择所在乡镇一个行政村开展)。企业每年按不低于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资金2%的比例保底分红至行政村,让农民受益。中央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归属企业所有,行政村不参与实施项目的经营管理。在联农带农方面,村民可以土地出租、劳务用工等方式,享受租金、劳务收入等收益。

三、分红期限

企业应在项目完成验收并收到全额财政补助资金之日起履行分红协议,分红期限原则上不低于2年。

四、其他事项

1.项目验收时,企业需要提供折股量化分红协议材料。

2.行政村在收到企业折股量化分红应进行公示,并向企业提供正式发票。

3.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建设主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项目无法实施的,且无保险赔付、政策性补偿的,原折股量化分红方案自然失效。其他未尽事宜由企业和行政村协商议定。

五、附则

1.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项目实施结束。

2.本方案由武平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