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3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闽财农指〔2025〕34号)精神,武平县财政局于2025年6月18日分别下达武平县农业农村局275万元和2740.11万元,用于示范村创建对象补助。由武平县农业农村局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使用与管理,加快项目进度,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特此公告。
武平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8日


闽公安网备: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