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三大国有集团公司: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转发给
你们(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8日
抄送: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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