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证办理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食品、饮用水等行业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持有有效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以下简称《健康证》)后持证上岗,从而防止传染病等有碍公共卫生健康的疾病的传播,确保人民群众健康。
二、申请对象
根据福建省卫健委(原卫生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试行〉》(闽卫法监[2010]93号)等文件精神,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和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人员,需要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
三、享受待遇
以上5类从业人员经健康检查合格后,发放电子《健康证》,持证上岗。
四、温馨提示
(一)健康检查需要到省(市)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现场健康体检(详见《龙岩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一览表》),体检合格后可在指定的网站查验《健康证》,不合格者暂缓或者不予发放《健康证》;
(二)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办理的原则;
(三)同一人员两次登记体检间隔时间须大于11个月;
(四)体检当日清晨空腹;
(五)孕妇等特殊情况禁止进行X光检查。
五、申请材料
(一)体检人员身份证原件;
(二)单位或个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体检委托书(人员花名册)等相关材料,并盖公章。
六、健康检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