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福利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一、概述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二、申请对象

(一)申请人系公民或者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

(二)申请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三)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或者其他法定条件。

三、法律援助范围

(一)刑事诉讼辩护、代理;

(二)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

(三)请求给付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抚恤金、救济金、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

(四) 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村五保户、患有严重疾病的人请求侵权赔偿;

(五)见义勇为者请求奖励与保护;

(六)请求国家赔偿;

(七)公证;

(八)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害人请求赔偿;

(九)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务。

四、享受待遇

  • 受援人无须就法律援助服务向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单位或人员支付任何费用。
  • 受援人可依据法律援助机构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书向相关人民法院就该受援事项提出减、免、缓交诉讼费的申请。
  • 受援人有权向法律援助承办人员了解案件办理的进展情况。
  • 受援人有证据证明法律援助人员不依法履行义务的,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
  • 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通过和解、调解、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最大限度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人员代理受援人以和解或者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征得受援人同意。

五、申请说明

收到网络申请后,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形式作出答复,并引导申请人通过邮寄等方式提交身份证明、经济状况证明或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等完成正式申请。

六、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 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 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及相关证据;
  •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申请人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有关代理权的证明。

 

温馨提示:

经济困难证明应当包括申请人家庭人口状况、就业状况、家庭人均收入等信息。

申请人持有下列证件、证明材料的,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

(一)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二)农村特困户救助证;

(三)农村“五保”供养证;

(四)人民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决定;

(五)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证明材料;

(六)残疾证及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

(七)老年人证明及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

(八)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

(九)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证明材料;

(十)法律、法规及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能够证明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一)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法律援助申请表;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经济困难状况说明材料,或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二)法律援助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和符合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人员的申请,法律援助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对疑难复杂的案件,经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个工作日。

(三)对给予法律援助的,自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将确定的法律援助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告知受援人。

(四)受援人与承办机构办理委托手续。

(五)提供法律援助。

 

申请地址

法律援助网上受理平台

http://fj.flyz12348.cn/webLegalAid/WebCaseApplySet.html

 

温馨提示:

牢记填写申请材料时设置的“查询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将在2-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并将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发送至申请人手机上,此外,也可以登录“法律援助网上受理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中填入手机号码和查询码,查询申请审核结果。

申请成功后短信内容:“您提交的法律援助申请已经通过预审,请携带身份证明、上传的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及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到XXX法律援助中心现场办理申请手续。地址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

七、相关事情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7-3239831 。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15:00-18:00)
办理地点:武平县平川街道教育路68号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
交通指引:公交:乘坐1路、2路、3 路公交车在“市民服务中心”站下车,再前往武平县政务服务中心。
附件下载
相关推荐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