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0日武平县人民政府公布了《县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现就有关内容解释如下。
一、清理的背景和依据
1.清理的必要性和意义。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政令畅通的制度保障,有利于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清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清理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规规章政策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司〔2024〕87号)《龙岩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规规章政策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龙司〔2024〕24号)及《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龙政办电〔2024〕12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二、主要内容
1. 梳理规范性文件共167件,废止35件(主要因有效期快到期、违反公平竞争、任务已完成、未达到实施效果等原因),拟修订6件(部分内容需要调整修订),继续有效126件(还在有效期内、还需要继续适用、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文件)。
2. 凡列入废止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均不再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凡列入保留并适时进行修改目录的规范性文件,由县直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进行修订,并按程序批准后重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