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集中开展低效工业用地盘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3-08-28 18:14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1.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园区走过的历程大家有目共睹,产业的发展和提升也清晰可见,在各部门各乡镇及各引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但是,园区的快速发展付出了些代价,我们园区早期要招商引资,园区要快速发展,要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等等,使我们在入园企业准入条件、投资项目落地和退出机制等方面没有较完整的政策和工作措施,众多原因造成园区出现低效工业用地的现象。加大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再开发利用是提高现有土地利用效率、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具体抓手,可以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宝贵的土地资源、发展空间向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集中,推进解决发展“卡脖子”问题,切实用土地空间换取我县的发展空间。近年我市连城2017年出台《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促进工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连政综〔2017〕212号)、漳平2023 年 4 月 11 日出台《漳平市处置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厂房)工作方案》(漳政办规〔2023〕4 号 )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制定依据,包括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3〕24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政〔2022〕19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项目用地保障的通知》(龙政综〔2015〕94号)《龙岩市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8〕206 号)和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工业招商项目用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龙工信投资〔2022〕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过程
  1.起草单位,包括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县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县商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工信局、应急局、城管局、税务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环保局和高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配合。
  2.征求意见,包括征求意见对象、方式,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争议焦点等。
  围绕《武平县集中开展低效工业用地盘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按省政府《关于促进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文〔2013〕246 号)、《关于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文〔2018〕15 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政〔2022〕19 号),龙岩市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8〕206 号)和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工业招商项目用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龙工信投资〔2022〕1 号),由县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将《方案》相关内容向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征求意见。会后,根据多次征求意见情况,武平高新区管委会经过整理、汇总,形成初稿,并按要求报县政府审核通过。
  3.合法性审查的经过和情况。
  廖志新副县长和高新区管委会练良祥主任分别在8月10日上午,在县政府203室会议室召集县商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工信局、应急局、城管局、税务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征求意见,相关部门提出的合理建议给予吸纳。
  4.会议研究及签署情况。
  8月21日,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县政府提出的要求,将修改完善后形成《武平县集中开展低效工业用地盘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审签稿),提交县政府审签;
  8月23日王秀金常委和廖志新副县长召集盘活专班人员详细理顺攻坚推进内容、审定行动方案;
  8月25日于海县长完成签审,8月28日邱平主任完成返签审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1.简要阐述主要的制度设计和内容。
  结合目前我县低效工业用地实际,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全面摸清低效工业用地的宗数、面积、位置等基本情况。按照“一地一策”原则,因企制宜、分类施策,逐宗制订处置方案,全面推进专项整治攻坚,从而实现依法依规盘活利用。
  2.重点阐述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内容的规定和依据。
  “一地一策”处置方案将根据项目投资合同,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因企制宜分类施策,逐宗制订。
  3.重点阐述对上位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所作出的具体细化和创设性规定的内容和理由。
  根据上位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由各责任单位引导企业对低效用地问题实行台账管理,按“未完成建设、未达产能、改变项目投资”分三大类低效工业用地,分类逐宗落实处置意见。
  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